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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民法中,取得时效制度是一项古老而重要的制度,它与消灭时效制度共同构成传统大陆法的时效制度。然而遗憾的是,要不要建立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理论上一直颇有争论,而立法上也迟迟没有将其明确规定。本文旨在通过对取得时效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功能解析,来论证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