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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合格医疗器械,指不符合医疗器械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生产环节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但对经营环节该如何处理,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广泛争议。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在对医疗器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探寻经营不合格医疗器械行为的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