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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以重新解读的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基础,以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为支撑,对新发展理念生成的理论逻辑进行研究;以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为逻辑主线,从经济史的视角揭示了经济发展理念产生的历史逻辑;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视角论证了新发展理念生成的现实逻辑。以经济新常态为起点,构建了一个从新发展理念到高质量发展再到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样一条看似简单却包含深刻内涵的逻辑链条,揭示其隐含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以统筹发展与安全为主线,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中等收入陷阱;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101(2021)04-0019-07
收稿日期:2021-06-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20ZDA01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课题“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作者简介:郭冠清(1967-),男,河北邯郸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问题是发展的导向,发展理念是发展方向的指引。以“发展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为指引,我国在1997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达到750美元,成功跨过了“贫困陷阱”①,迈入“中等低收入阶段”,并在2010年人均GNI达到4 340美元,成功跨过了“中等低收入阶段”②,进入了中高收入阶段[1],创造了人类经济发展的奇迹。然而,就在2010年,我国经济出现了连续11个季度的下滑[2],2012年GDP的增长率更是创下了12年来的新低,而且没有迹象表明这种下滑之后经济能回到原来的增长路径,仿佛真的要跌入“中等收入陷阱”③。如何突破“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阶段,为实现国家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迫切需要一种更能体现“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新的发展理念来指引我国经济发展。
对于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 年1月18 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以“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为题做了详细的分析[3],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题发表了重要的讲话[4],为我们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发展理念指明了方向。我国学者也做了大量的研究[5-6],对于理解新发展理念内涵及其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应该看到新发展理念正式提出后,已有的研究更多是解读而不是学理化研究。笔者试图从学理上探索新发展理念生成逻辑和新发展阶段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引作用。从理论逻辑上,新发展理念是唯物史观在我国的具体应用,重新解读“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7-8]和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9-10]是笔者理论分析的出发点;从历史逻辑看,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客观诉求,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经济发展道路探索的新成果;从现实逻辑看,新发展理念是利用社會主义制度优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以我国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为标志,以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背景,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
一、发展理念与经济发展阶段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分析发展理念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为打开经济发展理念神秘面纱创造了条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和对发展理念的探索是新发展理念生成的历史逻辑。
(一)新发展理念生成的理论逻辑
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发展,必须以生产力本身所处的阶段为基础,这是它所赖以发展的条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对此,早在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致安年柯夫的信中就做过清楚地表达:“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1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尔布隆纳将生产力看作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限制条件[12],而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误读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不仅丢掉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中介“生产方式”,而且把先决条件当作了唯一决定因素。[13-14]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中,生产力作为先行条件是不能选择的,关键是选择生产方式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包括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并使得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
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方面,我们也需要从传统政治经济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的认识中走出来,正确认识发展理念作为上层建筑对于促进生产力从而带来经济基础改变方面的引领作用。对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再认识》一文中,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角度进行了深刻地论述。他指出,“经济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经济,这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经济政治化和政治经济化,应是经济和政治辩证统一关系和谐发展的集中体现。”[9]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治与经济关系,他更进一步做了分析,“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为实现政治与经济的辩证统一找到一种迄今为止的最佳形式。在这一体制下,一方面是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经济内涵更为丰富,形成了显著的政治经济化特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推进了政治体制的改革,并在优化经济资源配置的同时,优化了政治资源的配置,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趋于完善和巩固,经济政治化的特征和运动趋势也更加显著。”[9] 从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论述中可以看出,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在动员资源方面的制度优势,使得政治的优势更加突出,从而确定正确的经济发展理念以引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变得异常重要。这一点,我们从新发展理念生成的历史逻辑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二)新发展理念生成的历史逻辑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大致形成了四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理念④:新中国成立初期以 “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为代表的发展观、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代表的发展观、以新型工业化与“以人为本”为代表的“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以创新为发展动力的新发展理念⑤。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一穷二白”,生产力状况非常落后,如果按照“生产力决定论”去发展经济,显然我们不具备工业化的条件,只能发展农业和手工业了。但是,由于生产力只是经济发展基础条件,我们需要选择促进生产力的制度安排,毫无疑问,在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和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及经济封锁条件下,“以俄为师”,选择计划经济体制,以“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为发展理念,是一个即使不是最优也是次优的选择。通过“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不仅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而且还建立起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尽管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为主要特征的意识形态制约着经济发展,至少在广阔的农村,我国还处在李嘉图—马尔萨斯的“贫困陷阱”之中,依然没有解决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温饱问题。改革开放新时期,总设计师邓小平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发展理念,将党的工作重心从 “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并在1997年成功跨过了李嘉图—马尔萨斯“贫困陷阱”,带领全国人民走向富强的道路,迈入“中等低收入阶段”。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深入贯彻“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发展观,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所在。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引领下,中国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创造了中国增长的奇迹。
虽然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代表的经济发展观以年均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使“中国富了起来”⑦,但是总的来说,经济增长还是没有摆脱依靠资源高消耗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困境,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和可持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此为背景,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并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进行了全面的阐述。“科学发展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直视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耗费问题,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进行了更进一步地探索。
当前,我国面临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等严峻挑战。具体而言,第一,我们需要经济发展驱动力来抵消人口红利的消失、要素价格上涨、环境和资源压力增大等带来的经济持续下滑的压力,需要“创新发展”并继续通过“开放发展”解决内外联动和市场容量问题;第二,要破解中国经济结构失衡中的收入结构失衡问题,亦即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使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与人之间收入差距缩小,需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第三,要破解高污染、高能耗不可持续发展问题,需要“绿色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发展本质、内涵、实现路径等的认识,系统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赋予“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问题以更为深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内涵。[15]
二、新发展理念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阶段是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巴西等拉美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进入了中等收入阶段[1],四十多年仍未迈入高收入阶段。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新时代要解决的最迫切的任务。考虑到对于是否存在“中等收入陷阱”有着不少的质疑,这里先从论证“中等收入陷阱”命题开始。
(一)究竟是否存在“中等收入陷阱”
众所周知,“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报告中首次提出,并对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发出警惕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警示。在报告中沿用了2004年格瑞尔发表在《外交事务》(Forein Affairs)中 “中等收入组技术上比不过富国,价格上比不过穷国”的观点,不过,Gil和Kharas并没有对“中等收入陷阱”给予明确的定义和说明,这是造成混乱的最初原因。对“中等收入陷阱”产生广泛影响的是2012年世界银行的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社会》,在这部影响至深的报告中,依照各经济体相对于美国人均GDP的比重(按照购买力PPP评价)将它们划分为低中高三组,在1960年时已有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到了2008年只有13个成功进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16]。如果考虑到这13个经济体中,毛里求斯等经济体规模太小且本身还是发展中国家,日本、以色列和爱尔兰在1960年都已接近高收入边界,剩下的只有韩国、西班牙等,可以看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接近50年仍没有迈入高收入阶段之列,绝大多数跌入了“中等收入陷阱”。Linda和Helmut[17]、Klingler-Vidra[18]、Paus[19]等的研究也證实了类似的结论。
对于“中等收入陷阱”,蔡昉认为可以将它看做是一种“超稳定均衡状态”,原有的动力不足以使它长期离开这种状态,就如同马尔萨斯陷阱一样,一般的技术进步不足以使它长期偏离平衡状态,因为人口的增加会使它重新回到原有贫困状态[20]。张德荣通过比较从1960年到2010年低收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阶段的变化,发现确实存在“中等收入陷阱”[21],而郑秉文基于国际经验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22]。笔者认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发展中国家转向发达国家的必由之路,并不以经济体是否跌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改变。
以重新解读的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基础,以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为支撑,对新发展理念生成的理论逻辑进行研究;以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为逻辑主线,从经济史的视角揭示了经济发展理念产生的历史逻辑;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推进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视角论证了新发展理念生成的现实逻辑。以经济新常态为起点,构建了一个从新发展理念到高质量发展再到构建新发展格局这样一条看似简单却包含深刻内涵的逻辑链条,揭示其隐含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以统筹发展与安全为主线,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新发展理念;中等收入陷阱;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101(2021)04-0019-07
收稿日期:2021-06-1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20ZDA01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课题“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创新工程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
作者简介:郭冠清(1967-),男,河北邯郸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问题是发展的导向,发展理念是发展方向的指引。以“发展是硬道理”的发展理念为指引,我国在1997年人均国民总收入(GNI)达到750美元,成功跨过了“贫困陷阱”①,迈入“中等低收入阶段”,并在2010年人均GNI达到4 340美元,成功跨过了“中等低收入阶段”②,进入了中高收入阶段[1],创造了人类经济发展的奇迹。然而,就在2010年,我国经济出现了连续11个季度的下滑[2],2012年GDP的增长率更是创下了12年来的新低,而且没有迹象表明这种下滑之后经济能回到原来的增长路径,仿佛真的要跌入“中等收入陷阱”③。如何突破“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收入阶段,为实现国家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迫切需要一种更能体现“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新的发展理念来指引我国经济发展。
对于新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 年1月18 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以“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为题做了详细的分析[3],2021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以“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题发表了重要的讲话[4],为我们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发展理念指明了方向。我国学者也做了大量的研究[5-6],对于理解新发展理念内涵及其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应该看到新发展理念正式提出后,已有的研究更多是解读而不是学理化研究。笔者试图从学理上探索新发展理念生成逻辑和新发展阶段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引作用。从理论逻辑上,新发展理念是唯物史观在我国的具体应用,重新解读“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7-8]和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9-10]是笔者理论分析的出发点;从历史逻辑看,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客观诉求,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对我国经济发展道路探索的新成果;从现实逻辑看,新发展理念是利用社會主义制度优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以我国取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胜利为标志,以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背景,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
一、发展理念与经济发展阶段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分析发展理念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论述,为打开经济发展理念神秘面纱创造了条件,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势和对发展理念的探索是新发展理念生成的历史逻辑。
(一)新发展理念生成的理论逻辑
一个国家或地区要发展,必须以生产力本身所处的阶段为基础,这是它所赖以发展的条件,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对此,早在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致安年柯夫的信中就做过清楚地表达:“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所以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1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尔布隆纳将生产力看作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限制条件[12],而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误读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不仅丢掉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中介“生产方式”,而且把先决条件当作了唯一决定因素。[13-14]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中,生产力作为先行条件是不能选择的,关键是选择生产方式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包括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并使得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
在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方面,我们也需要从传统政治经济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的认识中走出来,正确认识发展理念作为上层建筑对于促进生产力从而带来经济基础改变方面的引领作用。对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再认识》一文中,从政治与经济关系的角度进行了深刻地论述。他指出,“经济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经济,这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经济政治化和政治经济化,应是经济和政治辩证统一关系和谐发展的集中体现。”[9]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治与经济关系,他更进一步做了分析,“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为实现政治与经济的辩证统一找到一种迄今为止的最佳形式。在这一体制下,一方面是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使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经济内涵更为丰富,形成了显著的政治经济化特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推进了政治体制的改革,并在优化经济资源配置的同时,优化了政治资源的配置,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趋于完善和巩固,经济政治化的特征和运动趋势也更加显著。”[9] 从习近平关于政治与经济论述中可以看出,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在动员资源方面的制度优势,使得政治的优势更加突出,从而确定正确的经济发展理念以引领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变得异常重要。这一点,我们从新发展理念生成的历史逻辑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二)新发展理念生成的历史逻辑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以来,大致形成了四个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理念④:新中国成立初期以 “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为代表的发展观、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代表的发展观、以新型工业化与“以人为本”为代表的“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以创新为发展动力的新发展理念⑤。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经济“一穷二白”,生产力状况非常落后,如果按照“生产力决定论”去发展经济,显然我们不具备工业化的条件,只能发展农业和手工业了。但是,由于生产力只是经济发展基础条件,我们需要选择促进生产力的制度安排,毫无疑问,在工业基础非常薄弱和帝国主义的战争威胁及经济封锁条件下,“以俄为师”,选择计划经济体制,以“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为发展理念,是一个即使不是最优也是次优的选择。通过“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不仅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而且还建立起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尽管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为主要特征的意识形态制约着经济发展,至少在广阔的农村,我国还处在李嘉图—马尔萨斯的“贫困陷阱”之中,依然没有解决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温饱问题。改革开放新时期,总设计师邓小平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发展理念,将党的工作重心从 “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并在1997年成功跨过了李嘉图—马尔萨斯“贫困陷阱”,带领全国人民走向富强的道路,迈入“中等低收入阶段”。之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深入贯彻“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发展观,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问题看作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所在。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引领下,中国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创造了中国增长的奇迹。
虽然以“发展才是硬道理”为代表的经济发展观以年均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使“中国富了起来”⑦,但是总的来说,经济增长还是没有摆脱依靠资源高消耗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困境,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经济发展的环境和可持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此为背景,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并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进行了全面的阐述。“科学发展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直视经济发展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和资源耗费问题,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进行了更进一步地探索。
当前,我国面临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等严峻挑战。具体而言,第一,我们需要经济发展驱动力来抵消人口红利的消失、要素价格上涨、环境和资源压力增大等带来的经济持续下滑的压力,需要“创新发展”并继续通过“开放发展”解决内外联动和市场容量问题;第二,要破解中国经济结构失衡中的收入结构失衡问题,亦即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使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与人之间收入差距缩小,需要“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第三,要破解高污染、高能耗不可持续发展问题,需要“绿色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深化对发展本质、内涵、实现路径等的认识,系统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发展理念,赋予“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问题以更为深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内涵。[15]
二、新发展理念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阶段是一个特殊的发展阶段,巴西等拉美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进入了中等收入阶段[1],四十多年仍未迈入高收入阶段。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新时代要解决的最迫切的任务。考虑到对于是否存在“中等收入陷阱”有着不少的质疑,这里先从论证“中等收入陷阱”命题开始。
(一)究竟是否存在“中等收入陷阱”
众所周知,“中等收入陷阱”是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东亚复兴:关于经济增长的观点》报告中首次提出,并对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发出警惕跌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警示。在报告中沿用了2004年格瑞尔发表在《外交事务》(Forein Affairs)中 “中等收入组技术上比不过富国,价格上比不过穷国”的观点,不过,Gil和Kharas并没有对“中等收入陷阱”给予明确的定义和说明,这是造成混乱的最初原因。对“中等收入陷阱”产生广泛影响的是2012年世界银行的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社会》,在这部影响至深的报告中,依照各经济体相对于美国人均GDP的比重(按照购买力PPP评价)将它们划分为低中高三组,在1960年时已有101个中等收入经济体,到了2008年只有13个成功进入高收入经济体行列[16]。如果考虑到这13个经济体中,毛里求斯等经济体规模太小且本身还是发展中国家,日本、以色列和爱尔兰在1960年都已接近高收入边界,剩下的只有韩国、西班牙等,可以看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接近50年仍没有迈入高收入阶段之列,绝大多数跌入了“中等收入陷阱”。Linda和Helmut[17]、Klingler-Vidra[18]、Paus[19]等的研究也證实了类似的结论。
对于“中等收入陷阱”,蔡昉认为可以将它看做是一种“超稳定均衡状态”,原有的动力不足以使它长期离开这种状态,就如同马尔萨斯陷阱一样,一般的技术进步不足以使它长期偏离平衡状态,因为人口的增加会使它重新回到原有贫困状态[20]。张德荣通过比较从1960年到2010年低收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阶段的变化,发现确实存在“中等收入陷阱”[21],而郑秉文基于国际经验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22]。笔者认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发展中国家转向发达国家的必由之路,并不以经济体是否跌入“中等收入陷阱”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