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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2年4月11日,可谓是标志着国际刑法新发展的一个不平常的日子。这一天,有9个国家批准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使得批准该《规约》的国家从57个增加到了66个。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126条规定,有60个国家批准这些规约,它就能生效。生效的时间,则从第60个国家批准那天以后两个月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即2002年7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