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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对发电用煤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同时上调火电企业发电价格及工商业用电价格,并打破单一居民电价转而试行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和有效电价政策在我国节能减排任务完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机制,本文主要从发电侧、供电侧、需求侧三个方面归纳汇总已有的电价管理措施,分析这些措施的利弊,作者认为我国的电价管理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标杆电价;再生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电价机制;完善
Abstract: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has announced that the price of coal for power generation temporary intervention measures, and raised the price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and thermal power enterprises power electricity prices, and break the single residents to try out ladder electricity price system. Perfect and effective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price policy task in our country has the role that cannot be replaced. At present our country has been basically established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the price of electricity mechanism, this paper mainly from power generation side, power supply side, demand side three aspects of the existing inductive collect price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se measures,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 price of electricity in the reform of management system lags.
Keywords: benchmarking electricity price;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Electricity price mechanism; perfect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电价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直接手段在完成节能环保任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全方位建立了有利于这项国策的电价机制,现有的电价政策确实起到了一个向电力企业传导信号的作用,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机制,实施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将对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有重大意义。但这些措施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我国的电价管理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一、发电环节的电价改革措施对于发电环节来讲,总的节能减排目标就是要鼓励高效率机组多发电、鼓励发电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国目前采取了很多的相关措施,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严格执行标杆电价
标杆电价因其价格先定、同网同价,对电力生产起到一个信号引导的作用,引导各电力生产企业约束生产成本,减少生产中的各种浪费现象,提高电厂燃料利用效率。另外,标杆电价由电力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减少了地方政府审批的环节,堵住少数地方政府为高耗能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的可能性。目前标杆电价制定主要考虑煤价因素,随着电力企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这些因素也应作为标杆电价制定所要考虑因素。
(二)煤电厂实行脱硫电价
从2004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安装脱硫设施的新建燃煤电厂采取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等措施。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营及脱硫加价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有燃煤电厂仍有一部分没有安装脱硫设施;二是由于缺少系统、有效的监管办法和手段,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存在闲置或故意不运行脱硫设施的现象;三是部分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没有及时得到电价补偿。此外,还存在脱硫设施建设低价无序竞争等问题。在脱硫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储有煤炭资源含硫量千差万别,脱硫成本存在差异,目前用一个电价水平来补偿脱硫成本不尽合理,对参与主体也不公平。所以要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政策,逐步实施根据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实际投资和运行成本核定脱硫电价,将环境保护成本完整计入电价,实现环境保护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安装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按标准排放。没有正常运行的,要扣减脱硫电价。
(三)對自备电厂征收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
企业发展自备电厂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但也存在很多弊端:第一,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可以使国家通过电力和电价对行业进行调控的努力化于无形,比如:差别电价的上调对于些拥有自备电厂的高耗能企业来说,它们按照规定只需缴纳每度0.001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不存在销售电价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对于一些有自备发电厂的企业,由于电价上调,这些企业内部的电力公司利润增加,增加的成本可以在企业内部循环一部分,因此电价上调对它们的影响相对小一些。第二,企业自备电厂中有部分属于并网运行,这些自备电厂的机组只有出问题时才用电网的电,大部分时间是在无偿占用了电网的备用资源,无形中加大了电网的运行成本。第三,自备电厂大多规模小、能耗高、环保设施不完善,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4〕159号文)中规定对企业自备电厂征收三峡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并对与电网有连接的所有企业自备电厂征收系统备用费。
(四)实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政策
发展可再生能源对调整能源结构、增加能源供应、减排和环境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都有特殊意义,以及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特殊性,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采用特殊的促进政策,在一定的时期内建立和实施政府定价机制。2006年我国已经确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制定办法。但是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比如:绿色能源企业的高投入和高成本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成为制约中国绿色能源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为例,其中第六条规定“: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由于招标定价实际上是以“出最低价者为中标者”的标准来定价的,导致中标的上网电价远低于合理范围,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几乎没有盈利的可能性,这导致大批资金不得不撤离,长远看来必将给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更严重的伤害。
所以政府应该借鉴德国等国的做法,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给予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确保参与可再生能源研发、生产的企业略微盈利,促使企业更积极地投入到可再生能源产业中。建立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社会制衡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立法及执行机制。
(五)降低小火电价格
小火电机组由于能耗高、污染重成为节能减排工作剑锋所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根据发展改革委测算,如能顺利用能耗低、效率高的大机组替代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十一五”我国节能降耗目标将可以完成1/5。为促进小火电机组关闭,国家将用足经济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通知规定,2004年及以后投产的小火电机组,一律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2004年以前投产的小火电机组,将分步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而同时实施的“上大压小”就是要将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在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低排放机组的同时,对应关停一部分小机组,并解决替代关停小机组可能产生的遗留问题。
二、电网环节的措施
电网企业承担了电力产品的输配任务,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对于这个环节应该建立起提高电网设施利用效率、减少电能损耗的节能目标以配合节能任务的完成,要实现此项目标其中主要要控制输配电成本、严格成本审核是关键所在,所以具体到电网环节应采取的节能措施就围绕输配电成本和价格控制展开,另外还包括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加强监督检查等。
(一)公布电网输配电价格
目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工业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可以按自愿协商的原则,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按国家规定的输电价格支付输电费,并缴纳随电价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与附加费。同时,各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程序上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二)制定电网定价成本审核办法
所谓电网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就是要从成本项目的构成和归集,成本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成本的审核权限和程序等规范输配电价格成本行为,严格控制输配电计价成本,尤其是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力成本要重点控制。(三)实行电网输配电损耗包干办法据测算,输电系统在输送电能时所引起的电能损耗一般占总发电量的5%~10%,配电网中的电能损耗更大,所以网损的下降对节能的影响是很大的。为了建立激励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对电网核定一个允许网损率,将允许网损成本计入输配电服务费中是势在必行的。这样,一方面提高了电网公司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电价种类尽可能简单,便于电价监管。
(四)逐步实行按成本+收益机制制定电网价格
目前我国的输配电价是采用平均销售电价减去平均上网电价的方式,而独立输配电价机制的确立及价格水平的确定,既是电网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位置信号,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关键,同时监管的对象和基础也更为清晰,有助于形成有效监管。
目前我国电网处于发展阶段,为适应电网快速发展的需要,吸引更多投资,采用基于成本的成本加成法核定输配电价较为合宜。当电网处于成熟阶段,为使电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作用,可以采用基于业绩的价格上限法或收入上限法制定输配电价。
三、用电环节的改革措施
对于供电环节来说,主要的节能目标是针对各类用户提出的,如鼓励用户节约用电、抑制高
耗能高污染企业过快增长等,目前国家已实行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一)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在一些地区,政府荫护高耗能企业,对其实行电价优惠已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另外,部分高耗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差别电价政策效果,同时,大量自备电厂建设为高耗能建立了免受差别电价惩罚的“特区”。这些问题都是“十一五”电价政策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最近,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停止执行优惠电价就充分表面了这一点。
(二)改革销售电价分类
目前我国正准备调整用户分类,销售电价可能进行分类简化,由原来的八类用户调整为三类: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类用户分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特性确定电价形式和水平,用户分类体系建立后,根据各类用户用电特性的不同测算各类用户应分摊的供电成本。对于电量成本可直接根据分类用户的用电量比例分摊,而容量成本在各类电力用户中的合理分摊是銷售电价制定的关键。
(三)对居民用电实行累进递增的价格机制
目前正在进行的销售电价改革中,已对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推行两部制电价,通过调整容量电价在销售电价中的比重,准确反映用户对系统固定费用的实际耗费用。用电容量和用电量都比较小的工商业用户和其他用户、农业生产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皆实行一部制电价。将目前居民生活用电量分为两个等级,实行累进制电价。
(四)完善分时电价办法
我国从1980年开始了分时电价的试点工作,目前大部分省级电网企业都已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谷电价的实施有效的调节了负荷峰谷差,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实施效果滞后导致电网企业亏损;用户反应过度导致峰谷倒置、调峰失败;峰谷电价只针对终端客户,购电价格仍统一结算,缺乏价格联动,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分时电价的调整缺乏灵活性;分时电价的价差幅度不够等等,都影响了峰谷分时电价的顺利实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分时电价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总之,电价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直接手段在完成节能环保任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全方位建立了有利于这项国策的电价机制,现有的电价政策确实起到了一个向电力企业传导信号的作用,比如:标杆电价、脱硫电价、分时电价政策等。但是,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确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各个方面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所以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李才华.电价概况及主要电价政策解读[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07).
[2]李才华,罗鑫等.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的设想[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07,(05).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
关键词:标杆电价;再生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电价机制;完善
Abstract: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has announced that the price of coal for power generation temporary intervention measures, and raised the price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and thermal power enterprises power electricity prices, and break the single residents to try out ladder electricity price system. Perfect and effective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price policy task in our country has the role that cannot be replaced. At present our country has been basically established for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the price of electricity mechanism, this paper mainly from power generation side, power supply side, demand side three aspects of the existing inductive collect price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se measures, the author holds that the price of electricity in the reform of management system lags.
Keywords: benchmarking electricity price; Renewable energy development;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 reduction; Electricity price mechanism; perfect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电价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直接手段在完成节能环保任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全方位建立了有利于这项国策的电价机制,现有的电价政策确实起到了一个向电力企业传导信号的作用,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机制,实施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将对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有重大意义。但这些措施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我国的电价管理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一、发电环节的电价改革措施对于发电环节来讲,总的节能减排目标就是要鼓励高效率机组多发电、鼓励发电企业减少污染排放,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国目前采取了很多的相关措施,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严格执行标杆电价
标杆电价因其价格先定、同网同价,对电力生产起到一个信号引导的作用,引导各电力生产企业约束生产成本,减少生产中的各种浪费现象,提高电厂燃料利用效率。另外,标杆电价由电力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减少了地方政府审批的环节,堵住少数地方政府为高耗能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的可能性。目前标杆电价制定主要考虑煤价因素,随着电力企业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这些因素也应作为标杆电价制定所要考虑因素。
(二)煤电厂实行脱硫电价
从2004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安装脱硫设施的新建燃煤电厂采取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等措施。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营及脱硫加价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有燃煤电厂仍有一部分没有安装脱硫设施;二是由于缺少系统、有效的监管办法和手段,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存在闲置或故意不运行脱硫设施的现象;三是部分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没有及时得到电价补偿。此外,还存在脱硫设施建设低价无序竞争等问题。在脱硫电价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全国大部分省份储有煤炭资源含硫量千差万别,脱硫成本存在差异,目前用一个电价水平来补偿脱硫成本不尽合理,对参与主体也不公平。所以要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政策,逐步实施根据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实际投资和运行成本核定脱硫电价,将环境保护成本完整计入电价,实现环境保护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安装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按标准排放。没有正常运行的,要扣减脱硫电价。
(三)對自备电厂征收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
企业发展自备电厂是国家政策允许的,但也存在很多弊端:第一,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可以使国家通过电力和电价对行业进行调控的努力化于无形,比如:差别电价的上调对于些拥有自备电厂的高耗能企业来说,它们按照规定只需缴纳每度0.001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不存在销售电价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对于一些有自备发电厂的企业,由于电价上调,这些企业内部的电力公司利润增加,增加的成本可以在企业内部循环一部分,因此电价上调对它们的影响相对小一些。第二,企业自备电厂中有部分属于并网运行,这些自备电厂的机组只有出问题时才用电网的电,大部分时间是在无偿占用了电网的备用资源,无形中加大了电网的运行成本。第三,自备电厂大多规模小、能耗高、环保设施不完善,加剧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差别电价及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4〕159号文)中规定对企业自备电厂征收三峡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和附加费,并对与电网有连接的所有企业自备电厂征收系统备用费。
(四)实行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价格政策
发展可再生能源对调整能源结构、增加能源供应、减排和环境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的都有特殊意义,以及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特殊性,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采用特殊的促进政策,在一定的时期内建立和实施政府定价机制。2006年我国已经确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制定办法。但是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比如:绿色能源企业的高投入和高成本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成为制约中国绿色能源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为例,其中第六条规定“:风力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电价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由于招标定价实际上是以“出最低价者为中标者”的标准来定价的,导致中标的上网电价远低于合理范围,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几乎没有盈利的可能性,这导致大批资金不得不撤离,长远看来必将给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带来更严重的伤害。
所以政府应该借鉴德国等国的做法,对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给予明确、具体的优惠政策,确保参与可再生能源研发、生产的企业略微盈利,促使企业更积极地投入到可再生能源产业中。建立政府管理与公众参与、社会制衡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立法及执行机制。
(五)降低小火电价格
小火电机组由于能耗高、污染重成为节能减排工作剑锋所指。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根据发展改革委测算,如能顺利用能耗低、效率高的大机组替代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十一五”我国节能降耗目标将可以完成1/5。为促进小火电机组关闭,国家将用足经济手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通知规定,2004年及以后投产的小火电机组,一律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2004年以前投产的小火电机组,将分步降低到标杆上网电价水平。而同时实施的“上大压小”就是要将新建电源项目与关停小火电机组挂钩。在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低排放机组的同时,对应关停一部分小机组,并解决替代关停小机组可能产生的遗留问题。
二、电网环节的措施
电网企业承担了电力产品的输配任务,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对于这个环节应该建立起提高电网设施利用效率、减少电能损耗的节能目标以配合节能任务的完成,要实现此项目标其中主要要控制输配电成本、严格成本审核是关键所在,所以具体到电网环节应采取的节能措施就围绕输配电成本和价格控制展开,另外还包括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加强监督检查等。
(一)公布电网输配电价格
目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大型工业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可以按自愿协商的原则,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电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按国家规定的输电价格支付输电费,并缴纳随电价收取的政府性基金与附加费。同时,各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程序上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
(二)制定电网定价成本审核办法
所谓电网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就是要从成本项目的构成和归集,成本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成本的审核权限和程序等规范输配电价格成本行为,严格控制输配电计价成本,尤其是工资、奖金、福利等人力成本要重点控制。(三)实行电网输配电损耗包干办法据测算,输电系统在输送电能时所引起的电能损耗一般占总发电量的5%~10%,配电网中的电能损耗更大,所以网损的下降对节能的影响是很大的。为了建立激励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对电网核定一个允许网损率,将允许网损成本计入输配电服务费中是势在必行的。这样,一方面提高了电网公司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电价种类尽可能简单,便于电价监管。
(四)逐步实行按成本+收益机制制定电网价格
目前我国的输配电价是采用平均销售电价减去平均上网电价的方式,而独立输配电价机制的确立及价格水平的确定,既是电网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也提供了重要的市场位置信号,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关键,同时监管的对象和基础也更为清晰,有助于形成有效监管。
目前我国电网处于发展阶段,为适应电网快速发展的需要,吸引更多投资,采用基于成本的成本加成法核定输配电价较为合宜。当电网处于成熟阶段,为使电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作用,可以采用基于业绩的价格上限法或收入上限法制定输配电价。
三、用电环节的改革措施
对于供电环节来说,主要的节能目标是针对各类用户提出的,如鼓励用户节约用电、抑制高
耗能高污染企业过快增长等,目前国家已实行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一)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
在一些地区,政府荫护高耗能企业,对其实行电价优惠已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另外,部分高耗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差别电价政策效果,同时,大量自备电厂建设为高耗能建立了免受差别电价惩罚的“特区”。这些问题都是“十一五”电价政策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主要内容。最近,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限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停止执行优惠电价就充分表面了这一点。
(二)改革销售电价分类
目前我国正准备调整用户分类,销售电价可能进行分类简化,由原来的八类用户调整为三类: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每类用户分电压等级和用电负荷特性确定电价形式和水平,用户分类体系建立后,根据各类用户用电特性的不同测算各类用户应分摊的供电成本。对于电量成本可直接根据分类用户的用电量比例分摊,而容量成本在各类电力用户中的合理分摊是銷售电价制定的关键。
(三)对居民用电实行累进递增的价格机制
目前正在进行的销售电价改革中,已对工商业及其他用户推行两部制电价,通过调整容量电价在销售电价中的比重,准确反映用户对系统固定费用的实际耗费用。用电容量和用电量都比较小的工商业用户和其他用户、农业生产用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皆实行一部制电价。将目前居民生活用电量分为两个等级,实行累进制电价。
(四)完善分时电价办法
我国从1980年开始了分时电价的试点工作,目前大部分省级电网企业都已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峰谷电价的实施有效的调节了负荷峰谷差,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效益,但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实施效果滞后导致电网企业亏损;用户反应过度导致峰谷倒置、调峰失败;峰谷电价只针对终端客户,购电价格仍统一结算,缺乏价格联动,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分时电价的调整缺乏灵活性;分时电价的价差幅度不够等等,都影响了峰谷分时电价的顺利实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分时电价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总之,电价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直接手段在完成节能环保任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全方位建立了有利于这项国策的电价机制,现有的电价政策确实起到了一个向电力企业传导信号的作用,比如:标杆电价、脱硫电价、分时电价政策等。但是,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执行性确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各个方面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所以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李才华.电价概况及主要电价政策解读[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07).
[2]李才华,罗鑫等.完善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的设想[J].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07,(05).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以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