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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前言交通事故特别是汽车造成的人身事故,随着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而逐渐增加,以往根据民法709条和715条所作的处理,对被害者的保护有许多非常不足的地方。从比较法上看,奥地利于1907年、德国于1908年、法国于1912年、都曾就汽车事故制定了特别法,日本也于1955年制定了汽车损害赔偿法(以下简称汽赔法)。汽赔法的要点是:①关于法律上的责任大致与德国法近似,即对于汽车提供者、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