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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补充侦查是公诉部门与侦查部门依法解决案件补充侦查证据问题的诉讼活动。实践中时有出现公诉部门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并不能根本解决案件证据存在问题的现象。退查会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退回补充侦查在“文来文往”的基础上加入“人来人往”的内容,通过加强公诉、侦查双方沟通、配合,强化公诉引导侦查,保证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