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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一种综合的水环境质量考核方法——水环境综合评价指数法。方法对综合水质指数、水质改善率和水质达标率三个参数进行标准化及加权平均,其中综合水质指数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水质改善率反映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水质达标率反映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设置适当的权重系数,评价结果可较为全面和科学的反映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和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水环境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