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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报纸、广播、电视为主的传统媒体和以互联网、手机以及移动终端为主的新媒体,构成了新的媒体格局。在新媒体格局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配合,使公民话语力量得到有力彰显。本文主要探讨公民话语力量在与公权力的博弈中,所表现出的积极作用、不良倾向,以及公权力的不适应状况和治理反思。
【关键词】新媒体格局 公民话语力量 公权力
“华南虎打假事件”、“厦门PX事件”、“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温州官员购房事件”、“抽天价烟事件”……一系列事件因公民直接参与信息传播而不断引起人们的注意,也因为传统媒体的及时跟进和与新媒体的配合报道而促进问题的解决。
在新媒体格局下,很多信息发迹于网络,在传统媒体的报道中趋于强大,然后再回到网络,形成舆论讨论的焦点。
公民的非专业的信息传播活动,在西方,称为“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简单地讲,就是非职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体、个人通讯工具等,向社会发布自己掌握的新闻信息。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发展,为公民新闻提供了更有力的渠道和表达途径。
在我国传统政治表达渠道和政治参与渠道不强的情况下,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进步,为公民直接信息参与提供了客观条件。公民话语力量的增强,在监督公权力,促进中国社会民主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在公民話语表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政府的不适应状况,值得反思。肯定和反思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民话语力量
的成长和壮大,更好地推动社会健康发展。
一、新媒体为公民话语表达提供渠道
传统媒体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方式,虽然为公众提供了参与平台,但普通公民仍无法实现实际意义上的直接参与信息传播活动。在新媒体中,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群集性等特点,使信息传播活动方便、快捷,同时信息传播者受到匿名性的保护。互联网也成为新媒体的代表和公民信息参与利用频率最高的媒介。
在新媒体中,公民的话语表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利益诉求
2007年3月,赵玉芬教授发起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的全国政协会议“一号提案”,关于厦门的环境安全和污染隐患,经过媒体报道后,在厦门引起了强烈反响。厦门政府对此却迟迟没有给予回应。在政府没有回应的情况下,厦门市民纷纷上网发帖讨论,互相转发手机短信,甚至用“散步”的形式,集体表达对PX(PX即p-xylene的简写,中文名是对二甲苯)项目的反对诉求,从而引发了轰动全国的厦门PX事件。
在该事件中,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脱颖而出,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新的渠道,通过短信、QQ、BBS等新媒体形式,促成了民意的合力和舆论的形成。最后厦门市政府迫于民意压力,宣布暂缓该项目建设。随后,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顺从民意,将PX项目迁往漳州古雷半岛。
(二)揭发问题
通过信息传播,揭发社会问题。在传统表达渠道受阻时,网络成为其新的表达渠道。
以戴骁军揭露“封口费”为例。戴骁军虽然是一名记者,但他也没能以记者的身份,在他从事的媒体对“封口费”事件进行报道揭露,而是以一个普通的公民身份在网上发布相关照片和文章,期望引起人们对此事的关注。
2008年9月25日,下午3时许,戴骁军接到同行电话得知,霍宝干河煤矿出事,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各地“记者”发放“封口费”。6时许,戴骁军与网友“直播山西”到达霍宝干河煤矿办公大楼,“直播山西”用手机拍摄20秒视频“待领取封口费的‘记者’,一手交纸条,一手拿钱”。戴骁军用相机拍摄了12张照片。27日晚,戴骁军以“天马行空”网名将一张图片与文章《霍州干河煤矿,矿难瞒报发放封口费》发至“直播客(视频分享)”。⑴
在发帖一个月后,《中国青年报》从网易的网页里发现了戴骁军,做了专门报道,使“封口费”事件开始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最后政府机关介入调查。
(三)监督政府
互联网为公民监督政府及官员行为提供了平台。2009年3月23日,一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出一帖,题为《温州旧城领导内部购房贪污的猫腻解读》,披露今年1月7日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向市政府上报的2004年—2005年间,将94套住宅按“暂定价”销售给外部人员的清单。清单上显示了所有购房人的姓名、职务、地段、楼盘、面积、房号,其中有数十名市、县级干部。该帖发布后,网友迅速跟帖。之后被新浪、天涯等多家网络媒体转载。4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发题为《网帖曝温州安置房内部购买人名单、多为政府官员》的报道,并配有购房清单。⑵
在接受新华社的采访中,温州市委领导肯定了网民公开清单对促进温州查处此事的积极作用。
二、传统媒体及时跟进报道——给予肯定或纠偏
新媒体中,由于参与者的非专业性,其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网络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有赖于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在事件的调查报道、原因分析等方面更具专业性,更容易让人信服。纵观一系列的公民监督事件,如“华南虎打假”、“公务员出国考察门”、“封口费”、“温州官员购房”、“抽天价烟”事件等,在监督过程中,传统媒体都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传统新闻媒体与新媒体的合力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对于公民新闻,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给予肯定,促进问题的解决。
由于传统媒体的公信力,以及专业化的操作,其报道认可公民新闻后,赋予其权威性,扩大其影响力。
以2008年“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为例,11月26日,天涯社区“贴图专区”网友“魑魅魍魉2009”发出帖子——《晒晒咱们公务员的福利》(网友改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发帖者自称是一名IT技术蓝领,11月26日在上海地铁2号线拾到的一个环保购物袋里,发现装有江西新余市、浙江温州市有关部门出国考察的详细票据。并把这些拍了下来,在网上贴出37张照片。包括官员姓名、职务、护照号、行程、旅行社报价确认单。温州市赴美考察培训团“旅游行程表”显示,在长达21天的行程里,该考察团赶赴夏威夷、洛杉矶、赌城拉斯维加斯、华盛顿、旧金山等近10个美国城市的著名景点,只有5天有“公务活动”。这次行程共花费了649495元。新余市考察团“美国、加拿大14天考察行程”安排,基本都是在旅游景点内度过。包括自由女神、珍珠岛、联合国总部、拉斯维加斯等。⑶
发帖后,引起了各大网站转载,同时传统媒体如《成都商报》等开始跟进报道,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29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布了处理结果,《中国青年报》、新华网等媒体给予了关注。4天后,温州市也给予处理结果。2009年1月5日,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将2009年作为因公出国(境)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年。
(二)对不准确消息进行纠偏,澄清事实。
由于公民直接参与信息传播活动,“把关人”的缺失,容易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便利。这时,就需要传统媒体对虚假信息进行纠偏,澄清事实真相。
比如2008年汶川地震后,5月14日,有人在“百度贴吧”发贴,说都江堰化工厂爆炸造成水污染,引得成都市民到处抢购矿泉水,都江堰人扶老携幼清晨大迁移。又因汶川地震强度高、震源浅、震撼范围大,相当地方都出现有关“余震”传言或谣言,通过网络、手机传播,引发大小不等的混乱。⑷在关于地震的虚假信息流行时,四川当地的媒体,每天都给予关于地震消息的重点报道,包括报道政府新闻发布会,地震专家预测信息,以及对不真实信息的纠正等,及时对民意进行疏导、沟通,阻止不真实信息的传播,维持了社会比较稳定的局面,避免了大规模恐慌的产生。
三、新媒体格局下,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一)农民话语力量的弱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09年1月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而占中国人口近70%的农民在网民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农林牧渔劳动者只占网民的2.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只占2.6%。
新媒体给每个人都创造了看似平等进入的机会,但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平等,文化素质的高低之差,在利用新媒体进行利益诉求和监督公权力方面,农民参与度仍很低。公民新闻的主体,只是整个社会中的少数人,并且大多是城市公民,经济收入水平较好,文化素质较高,新媒体确实为这一部分公民提供了表达渠道。
“农民话语权缺失”问题,在新媒体格局中依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技术的进步,对文化要求的提高,反而成为他们社会参与的壁垒和障碍。客观地讲,缺乏经济实力,文化程度偏低,拥有传播工具稀少等,这些都成为进一步限制农民们参与新闻报道的重要因素。⑸
增强农民的话语力量,提高农民的表达能力,必须先提高其经济实力和文化素质。要抓好教育,办好各种有利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教育样式。“终身学习”也应成为农民的一个学习理念。
(二)一些政府对公民话语力量增强表现出不适,对公民参与信息传播活动进行阻挠。
由于某些公民新闻揭露出一些政府的问题或者一些政府官员的问题,而某些政府对此认识不够,执政思维落后,对公民新闻信息进行封杀,对信息发布者进行管制。阻挠正常的信息传播活动。
2009年的“王帅贴案”反映出了这方面问题。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人王帅在网上发帖《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披露当地政府违规征地的事情。3月6日,正在公司上班的王帅被河南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抓获,并被关押8天。王帅发帖被抓案经媒体曝光后,三门峡相关部门调查发现,王帅发帖反映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所谓“诽谤罪”根本不成立。2007年以来,灵宝市共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报建设用地三个批次,共计1025亩,其中经批准的327亩。但该市有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清理土地780亩,其中453亩土地属未批先占。并在补偿款未发放到位的情况下先行清理地面附着物,存在未批先占、补偿不到位的问题。
(三)虚假信息传播。
在传统媒体中,新闻信息传播要经过记者、编辑以及上级部门等的“把关”,提高了稿件的质量。
互联网,由于其进入受限制性较小,人人都可以参与信息传播活动,從而不可避免地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可能,使网络虚假信息得以滋生。
贵州瓮安事件发生后,不到1小时,便有网民把现场的视频、照片传到网上。6月28日晚,大量小道消息在论坛、博客里传播,如称当地警察办冤案,死者被奸杀,杀人者有后台,死者一名叔叔已被警察“打死”等。这些消息引来了无数愤怒的跟帖。而从后来澄清的事实来看,这些消息都不正确。
当然,对于虚假信息传播,我们既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公民新闻本身。只要有传播活动,虚假信息便不可避免,不可能只有真实的信息传播,即使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传统媒体,虚假信息同样不可避免。应进一步发挥网络的信息传播作用,促进客观公正透明,逐步减少虚假信息得以生存的土壤。
四、正确面对公民话语力量的增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政府要以更开放的态度对待公民话语,充分尊重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为公民参与信息传播活动提供条件。
网络之所以成为公民新闻的主要场所,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网络的匿名性与开放性。在公民进入传统表达渠道受阻时,更容易选择网络。从权力导演的“周老虎”到“人肉搜索”掀开的各种腐败案例,从“躲猫猫”到“习水案”,公共监督力量对失范权力和不轨官员的棒喝,让人们见证了中国社会的公民力量。⑹
2008年6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做客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网友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集中人民群众智慧。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最高领导人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意,彰显中央政府的开放胸襟和执政新思维。在2006年总理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表示,“网友的意见、批评都是对政府的信任、支持、鼓励和鞭策。”
(二)对于公民新闻披露出的问题,政府应采取积极配合态度,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政府应主动与公民沟通、交流,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大多数社会公共性突发事件之所以发生,就是由于当地政府信息不公开所致。比如厦门PX事件。
在新媒体格局下,传播渠道多元化,传播主体越来越趋于大众化,保守的管理方式只会造成政府被动。一个突发事件,或者一个矛盾问题,即使传统媒体不报道,网络也会披露出来。同时,在国际交往频繁的情况下,即使国内媒体不报道,国外媒体也会报道。先入为主,任何遮掩和封堵行为在信息化时代都是无济于事,反而有害的。比如“王帅”案,假如王帅发帖反映问题后,灵宝当局引起注意,并开展调查,后果就会好多了。
(三)完善公民参与信息传播活动的立法建设。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009年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指出,完善治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互联网有序发展和运用,依法保障公民使用互联网的权益。在规定“表达权”时指出,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立法机关应在坚持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本着保障公民权利得到实施的精神,制定保障公民有序信息传播的法律和具体执行条例,为公民参与信息发布,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支持。同时,宪法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都对公民参与信息发布活动做了明确肯定和认同,地方政府更应积极支持公民信息传播活动,减少行政干预。
(四)媒体行业要加强自治,加强管理规范,保障公民有序参与信息传播活动。
展江教授认为,“尽管互联网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抹杀它的贡献和功劳,如今网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如果没有网络,不知有多少矿难难见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继续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感谢互联网,而对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加以解决。”⑺
媒体行业,特别是互联网,由于其自身的开放性等特点,更应加强自治,提高自我组织和管理的能力,促进其积极、健康发展。一个自治能力强的互联网是国家治理之福,社会公民之福。■
注释
⑴李彦春著,《戴骁军 我拍下了真假记者领封口费》,北青网——北京青年报,2008.11.16
⑵《温州证实网上“官员内部购房清单”》,新华每日电讯1版,2009.4.10
⑶《公务员出国考察帐单被曝,赴美21天花费65万》,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2008.11.28
⑷王帅人著,《论公民新闻发展对我国传媒生态的影响》,《文学教育》,2008年12月
⑸张羽等著,《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现状与问题》,《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5月
⑹张敬伟著,《王帅帖案有果是公共监督的结果》,新京报,2009.4.30
⑺李国民著,《网络舆论监督的六大优势》,《检察日报》,2009.4.8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06级本科生)
【关键词】新媒体格局 公民话语力量 公权力
“华南虎打假事件”、“厦门PX事件”、“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温州官员购房事件”、“抽天价烟事件”……一系列事件因公民直接参与信息传播而不断引起人们的注意,也因为传统媒体的及时跟进和与新媒体的配合报道而促进问题的解决。
在新媒体格局下,很多信息发迹于网络,在传统媒体的报道中趋于强大,然后再回到网络,形成舆论讨论的焦点。
公民的非专业的信息传播活动,在西方,称为“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简单地讲,就是非职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体、个人通讯工具等,向社会发布自己掌握的新闻信息。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发展,为公民新闻提供了更有力的渠道和表达途径。
在我国传统政治表达渠道和政治参与渠道不强的情况下,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进步,为公民直接信息参与提供了客观条件。公民话语力量的增强,在监督公权力,促进中国社会民主进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值得肯定。在公民話语表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政府的不适应状况,值得反思。肯定和反思都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民话语力量
的成长和壮大,更好地推动社会健康发展。
一、新媒体为公民话语表达提供渠道
传统媒体职业化和专业化的运作方式,虽然为公众提供了参与平台,但普通公民仍无法实现实际意义上的直接参与信息传播活动。在新媒体中,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群集性等特点,使信息传播活动方便、快捷,同时信息传播者受到匿名性的保护。互联网也成为新媒体的代表和公民信息参与利用频率最高的媒介。
在新媒体中,公民的话语表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利益诉求
2007年3月,赵玉芬教授发起10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签名的全国政协会议“一号提案”,关于厦门的环境安全和污染隐患,经过媒体报道后,在厦门引起了强烈反响。厦门政府对此却迟迟没有给予回应。在政府没有回应的情况下,厦门市民纷纷上网发帖讨论,互相转发手机短信,甚至用“散步”的形式,集体表达对PX(PX即p-xylene的简写,中文名是对二甲苯)项目的反对诉求,从而引发了轰动全国的厦门PX事件。
在该事件中,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脱颖而出,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新的渠道,通过短信、QQ、BBS等新媒体形式,促成了民意的合力和舆论的形成。最后厦门市政府迫于民意压力,宣布暂缓该项目建设。随后,福建省政府和厦门市政府顺从民意,将PX项目迁往漳州古雷半岛。
(二)揭发问题
通过信息传播,揭发社会问题。在传统表达渠道受阻时,网络成为其新的表达渠道。
以戴骁军揭露“封口费”为例。戴骁军虽然是一名记者,但他也没能以记者的身份,在他从事的媒体对“封口费”事件进行报道揭露,而是以一个普通的公民身份在网上发布相关照片和文章,期望引起人们对此事的关注。
2008年9月25日,下午3时许,戴骁军接到同行电话得知,霍宝干河煤矿出事,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各地“记者”发放“封口费”。6时许,戴骁军与网友“直播山西”到达霍宝干河煤矿办公大楼,“直播山西”用手机拍摄20秒视频“待领取封口费的‘记者’,一手交纸条,一手拿钱”。戴骁军用相机拍摄了12张照片。27日晚,戴骁军以“天马行空”网名将一张图片与文章《霍州干河煤矿,矿难瞒报发放封口费》发至“直播客(视频分享)”。⑴
在发帖一个月后,《中国青年报》从网易的网页里发现了戴骁军,做了专门报道,使“封口费”事件开始引起社会普遍关注。最后政府机关介入调查。
(三)监督政府
互联网为公民监督政府及官员行为提供了平台。2009年3月23日,一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出一帖,题为《温州旧城领导内部购房贪污的猫腻解读》,披露今年1月7日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向市政府上报的2004年—2005年间,将94套住宅按“暂定价”销售给外部人员的清单。清单上显示了所有购房人的姓名、职务、地段、楼盘、面积、房号,其中有数十名市、县级干部。该帖发布后,网友迅速跟帖。之后被新浪、天涯等多家网络媒体转载。4月8日,《南方都市报》刊发题为《网帖曝温州安置房内部购买人名单、多为政府官员》的报道,并配有购房清单。⑵
在接受新华社的采访中,温州市委领导肯定了网民公开清单对促进温州查处此事的积极作用。
二、传统媒体及时跟进报道——给予肯定或纠偏
新媒体中,由于参与者的非专业性,其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往往受到人们的质疑。网络监督力量的充分发挥,有赖于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在事件的调查报道、原因分析等方面更具专业性,更容易让人信服。纵观一系列的公民监督事件,如“华南虎打假”、“公务员出国考察门”、“封口费”、“温州官员购房”、“抽天价烟”事件等,在监督过程中,传统媒体都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传统新闻媒体与新媒体的合力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对于公民新闻,传统媒体的跟进报道,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给予肯定,促进问题的解决。
由于传统媒体的公信力,以及专业化的操作,其报道认可公民新闻后,赋予其权威性,扩大其影响力。
以2008年“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为例,11月26日,天涯社区“贴图专区”网友“魑魅魍魉2009”发出帖子——《晒晒咱们公务员的福利》(网友改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发帖者自称是一名IT技术蓝领,11月26日在上海地铁2号线拾到的一个环保购物袋里,发现装有江西新余市、浙江温州市有关部门出国考察的详细票据。并把这些拍了下来,在网上贴出37张照片。包括官员姓名、职务、护照号、行程、旅行社报价确认单。温州市赴美考察培训团“旅游行程表”显示,在长达21天的行程里,该考察团赶赴夏威夷、洛杉矶、赌城拉斯维加斯、华盛顿、旧金山等近10个美国城市的著名景点,只有5天有“公务活动”。这次行程共花费了649495元。新余市考察团“美国、加拿大14天考察行程”安排,基本都是在旅游景点内度过。包括自由女神、珍珠岛、联合国总部、拉斯维加斯等。⑶
发帖后,引起了各大网站转载,同时传统媒体如《成都商报》等开始跟进报道,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29日,江西省新余市公布了处理结果,《中国青年报》、新华网等媒体给予了关注。4天后,温州市也给予处理结果。2009年1月5日,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将2009年作为因公出国(境)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年。
(二)对不准确消息进行纠偏,澄清事实。
由于公民直接参与信息传播活动,“把关人”的缺失,容易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便利。这时,就需要传统媒体对虚假信息进行纠偏,澄清事实真相。
比如2008年汶川地震后,5月14日,有人在“百度贴吧”发贴,说都江堰化工厂爆炸造成水污染,引得成都市民到处抢购矿泉水,都江堰人扶老携幼清晨大迁移。又因汶川地震强度高、震源浅、震撼范围大,相当地方都出现有关“余震”传言或谣言,通过网络、手机传播,引发大小不等的混乱。⑷在关于地震的虚假信息流行时,四川当地的媒体,每天都给予关于地震消息的重点报道,包括报道政府新闻发布会,地震专家预测信息,以及对不真实信息的纠正等,及时对民意进行疏导、沟通,阻止不真实信息的传播,维持了社会比较稳定的局面,避免了大规模恐慌的产生。
三、新媒体格局下,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一)农民话语力量的弱小。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2009年1月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而占中国人口近70%的农民在网民中所占比重还比较低。农林牧渔劳动者只占网民的2.3%,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只占2.6%。
新媒体给每个人都创造了看似平等进入的机会,但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平等,文化素质的高低之差,在利用新媒体进行利益诉求和监督公权力方面,农民参与度仍很低。公民新闻的主体,只是整个社会中的少数人,并且大多是城市公民,经济收入水平较好,文化素质较高,新媒体确实为这一部分公民提供了表达渠道。
“农民话语权缺失”问题,在新媒体格局中依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技术的进步,对文化要求的提高,反而成为他们社会参与的壁垒和障碍。客观地讲,缺乏经济实力,文化程度偏低,拥有传播工具稀少等,这些都成为进一步限制农民们参与新闻报道的重要因素。⑸
增强农民的话语力量,提高农民的表达能力,必须先提高其经济实力和文化素质。要抓好教育,办好各种有利于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的教育样式。“终身学习”也应成为农民的一个学习理念。
(二)一些政府对公民话语力量增强表现出不适,对公民参与信息传播活动进行阻挠。
由于某些公民新闻揭露出一些政府的问题或者一些政府官员的问题,而某些政府对此认识不够,执政思维落后,对公民新闻信息进行封杀,对信息发布者进行管制。阻挠正常的信息传播活动。
2009年的“王帅贴案”反映出了这方面问题。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人王帅在网上发帖《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披露当地政府违规征地的事情。3月6日,正在公司上班的王帅被河南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抓获,并被关押8天。王帅发帖被抓案经媒体曝光后,三门峡相关部门调查发现,王帅发帖反映出的问题确实存在,所谓“诽谤罪”根本不成立。2007年以来,灵宝市共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报建设用地三个批次,共计1025亩,其中经批准的327亩。但该市有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清理土地780亩,其中453亩土地属未批先占。并在补偿款未发放到位的情况下先行清理地面附着物,存在未批先占、补偿不到位的问题。
(三)虚假信息传播。
在传统媒体中,新闻信息传播要经过记者、编辑以及上级部门等的“把关”,提高了稿件的质量。
互联网,由于其进入受限制性较小,人人都可以参与信息传播活动,從而不可避免地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可能,使网络虚假信息得以滋生。
贵州瓮安事件发生后,不到1小时,便有网民把现场的视频、照片传到网上。6月28日晚,大量小道消息在论坛、博客里传播,如称当地警察办冤案,死者被奸杀,杀人者有后台,死者一名叔叔已被警察“打死”等。这些消息引来了无数愤怒的跟帖。而从后来澄清的事实来看,这些消息都不正确。
当然,对于虚假信息传播,我们既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因噎废食,否定公民新闻本身。只要有传播活动,虚假信息便不可避免,不可能只有真实的信息传播,即使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传统媒体,虚假信息同样不可避免。应进一步发挥网络的信息传播作用,促进客观公正透明,逐步减少虚假信息得以生存的土壤。
四、正确面对公民话语力量的增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政府要以更开放的态度对待公民话语,充分尊重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为公民参与信息传播活动提供条件。
网络之所以成为公民新闻的主要场所,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网络的匿名性与开放性。在公民进入传统表达渠道受阻时,更容易选择网络。从权力导演的“周老虎”到“人肉搜索”掀开的各种腐败案例,从“躲猫猫”到“习水案”,公共监督力量对失范权力和不轨官员的棒喝,让人们见证了中国社会的公民力量。⑹
2008年6月2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做客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网友们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集中人民群众智慧。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最高领导人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意,彰显中央政府的开放胸襟和执政新思维。在2006年总理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表示,“网友的意见、批评都是对政府的信任、支持、鼓励和鞭策。”
(二)对于公民新闻披露出的问题,政府应采取积极配合态度,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政府应主动与公民沟通、交流,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大多数社会公共性突发事件之所以发生,就是由于当地政府信息不公开所致。比如厦门PX事件。
在新媒体格局下,传播渠道多元化,传播主体越来越趋于大众化,保守的管理方式只会造成政府被动。一个突发事件,或者一个矛盾问题,即使传统媒体不报道,网络也会披露出来。同时,在国际交往频繁的情况下,即使国内媒体不报道,国外媒体也会报道。先入为主,任何遮掩和封堵行为在信息化时代都是无济于事,反而有害的。比如“王帅”案,假如王帅发帖反映问题后,灵宝当局引起注意,并开展调查,后果就会好多了。
(三)完善公民参与信息传播活动的立法建设。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009年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指出,完善治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互联网有序发展和运用,依法保障公民使用互联网的权益。在规定“表达权”时指出,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立法机关应在坚持宪法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本着保障公民权利得到实施的精神,制定保障公民有序信息传播的法律和具体执行条例,为公民参与信息发布,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支持。同时,宪法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都对公民参与信息发布活动做了明确肯定和认同,地方政府更应积极支持公民信息传播活动,减少行政干预。
(四)媒体行业要加强自治,加强管理规范,保障公民有序参与信息传播活动。
展江教授认为,“尽管互联网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抹杀它的贡献和功劳,如今网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如果没有网络,不知有多少矿难难见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继续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感谢互联网,而对存在的问题,则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加以解决。”⑺
媒体行业,特别是互联网,由于其自身的开放性等特点,更应加强自治,提高自我组织和管理的能力,促进其积极、健康发展。一个自治能力强的互联网是国家治理之福,社会公民之福。■
注释
⑴李彦春著,《戴骁军 我拍下了真假记者领封口费》,北青网——北京青年报,2008.11.16
⑵《温州证实网上“官员内部购房清单”》,新华每日电讯1版,2009.4.10
⑶《公务员出国考察帐单被曝,赴美21天花费65万》,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2008.11.28
⑷王帅人著,《论公民新闻发展对我国传媒生态的影响》,《文学教育》,2008年12月
⑸张羽等著,《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现状与问题》,《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5月
⑹张敬伟著,《王帅帖案有果是公共监督的结果》,新京报,2009.4.30
⑺李国民著,《网络舆论监督的六大优势》,《检察日报》,2009.4.8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06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