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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旨在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模式
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认为,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历史环境发生深刻变迁,我国农业正处于经济新常态下转型的关键期,农业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这就要求农业综合开发既要在保障农产品数量上继续努力,更要在补齐产业链短板、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上下功夫。“而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内容较为单一、与产业发展衔接不紧等问题,难以完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卢贵敏说,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统筹整合现有两类项目,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
对于创新试点的基本条件,通知明确提出,创新试点应符合“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的总体要求,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前提下,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同步进行相应的配套产业建设,形成“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的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配套产业建设须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相互之间紧密衔接,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并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当地优势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确保创新试点取得实效
在创新试点中,国家农发办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破除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允许根据创新试点需要在建设内容和标准、扶持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一定突破;以创新试点为平台,积极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确保创新试点取得实效。
据悉,2016年,国家农发办先行在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通过3年创新试点,形成适度规模、形式多样、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使项目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卢贵敏表示。
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模式
国家农发办主任卢贵敏认为,当前农业综合开发历史环境发生深刻变迁,我国农业正处于经济新常态下转型的关键期,农业主要矛盾已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这就要求农业综合开发既要在保障农产品数量上继续努力,更要在补齐产业链短板、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上下功夫。“而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内容较为单一、与产业发展衔接不紧等问题,难以完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要求。”卢贵敏说,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统筹整合现有两类项目,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
对于创新试点的基本条件,通知明确提出,创新试点应符合“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的总体要求,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前提下,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同步进行相应的配套产业建设,形成“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的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配套产业建设须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相互之间紧密衔接,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并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当地优势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确保创新试点取得实效
在创新试点中,国家农发办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破除现行体制机制障碍,允许根据创新试点需要在建设内容和标准、扶持方式和手段等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一定突破;以创新试点为平台,积极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财政资金共同投入,确保创新试点取得实效。
据悉,2016年,国家农发办先行在河北、吉林、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通过3年创新试点,形成适度规模、形式多样、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使项目区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卢贵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