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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使用“概念要素分析法”对三原方言的一组手部动词“挑”、“拣”、“择”进行词义分析和比较,发现这三个动词的动作主体、动作结果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概念要素内容;动作对象、动作过程则差异较大,因而形成一组近义词。通过区别这组近义词的词义可进一步建立三原方言“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意义系统。
【关键词】挑;拣;择;概念要素;三原方言
【中图分类号】H172 【文献标识码】A
三原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关中平原地区。根据汉语方言划分情况,陕西省的汉语方言包括晋语、中原官话、西南官话、江淮官话以及少量赣语等[1]。其中三原方言属于中原官话区关中片。该方言有一组表示“挑拣、挑选”的动词:“挑”、“拣”、“择”。这组动词在字形上均从手且含有“挑拣、选择、挑选”义,可将这组动词称为“挑拣”类手部动词。
目前,学界对三原方言的研究集中在语音、语法的描写和解释方面,关于词汇意义和词义系统的研究则少之又少。本文采用“概念要素分析法”对“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意义进行分析比较,可将这组近义词的意义差别进行明确解释和说明。而对于词义的明确辨析则能为词义系统的建立提供前提和基础。
一、概念要素分析法
“概念要素分析法”是在概念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在世界语言中,虽然相同的事物、现象、动作有不同的表达形式,但是这些不同形式所负担的概念是相同的[2]。以“挑拣”类手部动词为例,它们都处在“手部动作”这一大概念场中。再具体细分,则位于“手部动作”这一概念场下的“用手挑拣、选择”这一概念域中。因为它们同处于一个概念域中,所以它们词义相近且具有共同的意义要素即“概念要素”。作为“用手挑拣、选择”这一概念域下的动作,从动作起始到动作完成会涉及施动者、受动者、动作完成方式、动作造成的结果几个方面。将这几项内容归纳概括就可以提取出“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概念要素:动作主体、動作对象、动作过程、动作结果。
“概念要素分析法”可以用来分析不同语言之间相同的概念场、概念域下所属的词汇,也可以用来分析同一语言中同一词的历时变化[3]。除此之外,通过对概念要素的提取和分析,还可以建立起同一概念场、概念域下的词汇意义系统。运用概念要素分析法来分析三原方言中的“挑拣”类手部动词,既可以辨析词义,也可以建立“用手挑拣、选择”这一概念域下的词义系统,为进一步建立三原方言“手部动作”词义系统打下基础。
二、 “挑拣”类手部动词意义分析
上文将“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概念要素概括为:动作主体、动作对象、动作过程、动作结果。动作主体也就是动作的发出者;动作对象即受动者;动作过程即动作完成的方式,可以理解为“用手挑拣、选择的过程”;动作结果即动作完成后所造成的结果。从这几方面出发,可以将“挑”、“拣”、“择”各自的概念要素内容结合方言例证作详细分析对比。
(一)“挑”的概念要素分析
“挑”在“挑拣”类手部动词中出现频率最高,搭配范围最广。“挑”的对象可以是具体物、抽象物,也可以是人。例如下列方言例句:
1.你挑些爱吃的菜,回去咥(吃)连锅面。
2.挑个好日子把事一办。
3.挑下兀(那)是个啥女婿吗?
4.看啥哩吗?你爸把你不爱的都挑出来了,屯(都)留了些你爱的!
例(1)中“挑”的对象是“菜”,暗含的备选项是不少于两种的不同蔬菜。这些蔬菜可以是未经烹饪的生菜,也可以是熟菜,视具体语境而定。在例(1)中,“挑”的对象是具体的、种类不同的“菜”,对于菜的生熟、新鲜程度等则没有要求。
例(2)中“挑”的对象是“日子”,“挑”的过程则是从很多日子中选出一个“好日子”。“日子”即“日期”,它不是具体物,而是抽象的时间概念。所谓“日子”的好坏,可以根据动作主体的主观判断,也可以根据老黄历、民俗习惯等外部因素而发生变化。客观上作为一个时间概念的“日子”并无好坏之分,只要该日期满足动作主体的心理预期即可。
例(3)中“挑”的对象是“女婿”,是一个具体的人。和例(2)、例(3)相似,“挑”的对象暗含了很多不同的人,而“女婿”则是从这些人中选出来的。该“女婿”因满足动作主体的心理预期而被选中,动作主体的判断标准可能是人品、长相、家世背景等各个方面。无论哪一方面满足动作主体的心理预期都有被选中的可能。
例(4)和前三例稍有不同。前三例都是直接选出动作主体喜爱的、中意的选项,动作的完成方式是“直接留存”。而例(4)则是选出不符合动作主体主观喜好的选项,在动作的完成方式上是“通过排除法留存”。不过,动作结果都一样,不论选项好坏,最终会留存符合动作主体主观预期的选项。
基于对方言例句的分析和比较可知,“挑”的动作主体是人;动作对象是不少于两项的备选项(具体物、抽象物、人);动作过程是直接留存或通过排除法留存;动作结果是留存动作主体中意的、符合动作主体心理预期的选项。“挑”的意义可概括为“动作主体在不少于两项的备选项中直接留存或通过排除法留存满足自己心理预期的选项的动作”。
(二) “拣”的概念要素分析
“拣”的概念要素和“挑”相同,不过具体内容不一样。通过下列方言例句的分析可以得出“拣”的具体概念要素内容:
5.我这回买这豆子里头有贼豆(煮不熟的硬豆子),拣不净。
6.米要拣哩,里头有石头哩。
7.这是你三姨刚从地里拾下的嫩菜,光一拣就对了,不用择。
例(6)、例(7)中“拣”的对象分别是“豆子”和“米”。在三原方言中,“米”和“豆子”是最容易作为“拣”的宾语出现的名词。“豆子”和“米”均为体积很小的颗粒物且极易混杂颗粒物杂质,而“拣”就是挑选出杂质,留存好豆子、好米的手部动作。“拣”的具体过程是排除杂质后留存于己有用的部分。“拣”所需要排除的部分和于己有用的部分没有连接在一起,只是混杂在一起,所以例(5)中的动作对象“豆子”可以分为两部分:好豆子、贼豆。这两部分是天然分开的,“拣”出贼豆就是用排除法留存好豆子的过程。例(6)中,“米”作为动作对象也可以分为两部分:米、石头。和例(5)类似,“米”和“石头”个体之间界限分明,但由于混杂在一起,所以需要排除“石头”留存“米”。“拣”的结果和“挑”类似,都是留存符合、满足动作主体心理预期的部分。 例(5)、例(6)的动作对象和例(7)不同,前者的动作对象都是琐碎、细小的颗粒物,而例(7)的动作对象则是“菜”。“菜”和“豆子”、“米”相比并不完全具有后者的材质特点,但在这几个例子中动作对象“混杂杂质”这一点则是相同的。
基于以上分析,“拣”的意义可以概括为“动作主体通过去除、丢弃混杂在琐碎、细小、数量一般较多的颗粒物或蔬菜中的杂质而留存于己有用的部分的动作”。
(三)“择”的概念要素分析
“择”的动作对象在三原方言中常常是某一种未经烹饪的蔬菜。在前期调查过程中,发音合作人普遍认为“择”就是将蔬菜中的老叶子、黄叶子、烂叶子以及根部掐掉的动作。发音合作人对自己方言母语的这种感性认识恰好说明了“择”和“拣”的不同。例(7)中用到了这两个动词,刚好可以说明二者的不同:
(7)这是你三姨刚从地里拾下的嫩菜,光一拣就对了,不用择。
例(7)的动作对象是“嫩菜”,该动作对象暂时没有因为植物的生长周期及外界环境因素而产生烂叶子、黄叶子或老叶子,但因为是“刚从地里拾”的,有可能混杂了杂草,因而只需要“拣”[4]。即只需要直接排除掉混杂在蔬菜中的杂草之类的杂质即可;不需要“择”也就说明不需要“掐掉”杂质这一动作过程。这一例句说明,虽然“拣”和“择”都是通过排除法来留存于己有用的部分,但排除的具体过程不同,而这一过程主要是由于动作对象的性质特点决定的。
“择”在三原方言中独立成词时只出现在“择菜”这一语境中,所以可将“择”的意义概括为“动作主体通过掐去蔬菜中不能食用的部分以留存蔬菜中可以食用的部分的动作”。
三、“挑拣”类手部动词意义系统
将“挑”、“拣”、“择”的概念要素综合考虑,可将它们分为:上位词“挑”,下位词“拣、择”。“挑”从动作对象、动作过程、动作结果都涵盖了“拣”、“择”两个动词的概念要素内容,因而是上位词;相应地,“拣”、“择”的意义内涵和“挑”相比较小,因而为下位词。具体来说,这三个动词具有相同的动作主体,相似的动作过程、动作对象和动作结果,这四个概念要素构建了整个“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意义系统。其中,动作过程和动作对象这两个概念要素的內容反映了该概念域下手部动词的基本特点:用手挑拣、选择。同时这两个概念要素的具体内容也造成了这几个动词近义不同义的特点。
四、结语
三原方言“挑拣”类手部动词意义系统虽然只涵盖了三个动词,但其上位词、下位词各司其职,概念要素明确,意义系统层次分明。运用“概念要素分析法”来分析方言词汇,可将词义细化、明确化,在对比近义词、建立词义系统方面操作性较强。
以“概念要素分析法”来研究方言词义和词义系统是一种尝试,在理论指导下来分析语料可以将语言现象系统化,有助于探究语言规律;语料的分析则可以验证理论,同时也可以提出例外。无论是正例还是反例,都可以为理论的修正和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而理论的进一步提升又可以为语言研究提供更加深入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参考文献:
[1]邢向东.陕西省的汉语方言[J].方言,2007(4):72-81.
[2]蒋绍愚.打击义动词的词义分析[J].中国语文,2007(5):387-401.
[3]蒋绍愚.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初探——以“投”为例[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84-105.
[4]刘珂.陕西三原方言手部动作词“拾”的词义演变初探[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S1):164-168.
作者简介:刘珂(1988-),女,陕西三原人,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
【关键词】挑;拣;择;概念要素;三原方言
【中图分类号】H172 【文献标识码】A
三原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关中平原地区。根据汉语方言划分情况,陕西省的汉语方言包括晋语、中原官话、西南官话、江淮官话以及少量赣语等[1]。其中三原方言属于中原官话区关中片。该方言有一组表示“挑拣、挑选”的动词:“挑”、“拣”、“择”。这组动词在字形上均从手且含有“挑拣、选择、挑选”义,可将这组动词称为“挑拣”类手部动词。
目前,学界对三原方言的研究集中在语音、语法的描写和解释方面,关于词汇意义和词义系统的研究则少之又少。本文采用“概念要素分析法”对“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意义进行分析比较,可将这组近义词的意义差别进行明确解释和说明。而对于词义的明确辨析则能为词义系统的建立提供前提和基础。
一、概念要素分析法
“概念要素分析法”是在概念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在世界语言中,虽然相同的事物、现象、动作有不同的表达形式,但是这些不同形式所负担的概念是相同的[2]。以“挑拣”类手部动词为例,它们都处在“手部动作”这一大概念场中。再具体细分,则位于“手部动作”这一概念场下的“用手挑拣、选择”这一概念域中。因为它们同处于一个概念域中,所以它们词义相近且具有共同的意义要素即“概念要素”。作为“用手挑拣、选择”这一概念域下的动作,从动作起始到动作完成会涉及施动者、受动者、动作完成方式、动作造成的结果几个方面。将这几项内容归纳概括就可以提取出“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概念要素:动作主体、動作对象、动作过程、动作结果。
“概念要素分析法”可以用来分析不同语言之间相同的概念场、概念域下所属的词汇,也可以用来分析同一语言中同一词的历时变化[3]。除此之外,通过对概念要素的提取和分析,还可以建立起同一概念场、概念域下的词汇意义系统。运用概念要素分析法来分析三原方言中的“挑拣”类手部动词,既可以辨析词义,也可以建立“用手挑拣、选择”这一概念域下的词义系统,为进一步建立三原方言“手部动作”词义系统打下基础。
二、 “挑拣”类手部动词意义分析
上文将“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概念要素概括为:动作主体、动作对象、动作过程、动作结果。动作主体也就是动作的发出者;动作对象即受动者;动作过程即动作完成的方式,可以理解为“用手挑拣、选择的过程”;动作结果即动作完成后所造成的结果。从这几方面出发,可以将“挑”、“拣”、“择”各自的概念要素内容结合方言例证作详细分析对比。
(一)“挑”的概念要素分析
“挑”在“挑拣”类手部动词中出现频率最高,搭配范围最广。“挑”的对象可以是具体物、抽象物,也可以是人。例如下列方言例句:
1.你挑些爱吃的菜,回去咥(吃)连锅面。
2.挑个好日子把事一办。
3.挑下兀(那)是个啥女婿吗?
4.看啥哩吗?你爸把你不爱的都挑出来了,屯(都)留了些你爱的!
例(1)中“挑”的对象是“菜”,暗含的备选项是不少于两种的不同蔬菜。这些蔬菜可以是未经烹饪的生菜,也可以是熟菜,视具体语境而定。在例(1)中,“挑”的对象是具体的、种类不同的“菜”,对于菜的生熟、新鲜程度等则没有要求。
例(2)中“挑”的对象是“日子”,“挑”的过程则是从很多日子中选出一个“好日子”。“日子”即“日期”,它不是具体物,而是抽象的时间概念。所谓“日子”的好坏,可以根据动作主体的主观判断,也可以根据老黄历、民俗习惯等外部因素而发生变化。客观上作为一个时间概念的“日子”并无好坏之分,只要该日期满足动作主体的心理预期即可。
例(3)中“挑”的对象是“女婿”,是一个具体的人。和例(2)、例(3)相似,“挑”的对象暗含了很多不同的人,而“女婿”则是从这些人中选出来的。该“女婿”因满足动作主体的心理预期而被选中,动作主体的判断标准可能是人品、长相、家世背景等各个方面。无论哪一方面满足动作主体的心理预期都有被选中的可能。
例(4)和前三例稍有不同。前三例都是直接选出动作主体喜爱的、中意的选项,动作的完成方式是“直接留存”。而例(4)则是选出不符合动作主体主观喜好的选项,在动作的完成方式上是“通过排除法留存”。不过,动作结果都一样,不论选项好坏,最终会留存符合动作主体主观预期的选项。
基于对方言例句的分析和比较可知,“挑”的动作主体是人;动作对象是不少于两项的备选项(具体物、抽象物、人);动作过程是直接留存或通过排除法留存;动作结果是留存动作主体中意的、符合动作主体心理预期的选项。“挑”的意义可概括为“动作主体在不少于两项的备选项中直接留存或通过排除法留存满足自己心理预期的选项的动作”。
(二) “拣”的概念要素分析
“拣”的概念要素和“挑”相同,不过具体内容不一样。通过下列方言例句的分析可以得出“拣”的具体概念要素内容:
5.我这回买这豆子里头有贼豆(煮不熟的硬豆子),拣不净。
6.米要拣哩,里头有石头哩。
7.这是你三姨刚从地里拾下的嫩菜,光一拣就对了,不用择。
例(6)、例(7)中“拣”的对象分别是“豆子”和“米”。在三原方言中,“米”和“豆子”是最容易作为“拣”的宾语出现的名词。“豆子”和“米”均为体积很小的颗粒物且极易混杂颗粒物杂质,而“拣”就是挑选出杂质,留存好豆子、好米的手部动作。“拣”的具体过程是排除杂质后留存于己有用的部分。“拣”所需要排除的部分和于己有用的部分没有连接在一起,只是混杂在一起,所以例(5)中的动作对象“豆子”可以分为两部分:好豆子、贼豆。这两部分是天然分开的,“拣”出贼豆就是用排除法留存好豆子的过程。例(6)中,“米”作为动作对象也可以分为两部分:米、石头。和例(5)类似,“米”和“石头”个体之间界限分明,但由于混杂在一起,所以需要排除“石头”留存“米”。“拣”的结果和“挑”类似,都是留存符合、满足动作主体心理预期的部分。 例(5)、例(6)的动作对象和例(7)不同,前者的动作对象都是琐碎、细小的颗粒物,而例(7)的动作对象则是“菜”。“菜”和“豆子”、“米”相比并不完全具有后者的材质特点,但在这几个例子中动作对象“混杂杂质”这一点则是相同的。
基于以上分析,“拣”的意义可以概括为“动作主体通过去除、丢弃混杂在琐碎、细小、数量一般较多的颗粒物或蔬菜中的杂质而留存于己有用的部分的动作”。
(三)“择”的概念要素分析
“择”的动作对象在三原方言中常常是某一种未经烹饪的蔬菜。在前期调查过程中,发音合作人普遍认为“择”就是将蔬菜中的老叶子、黄叶子、烂叶子以及根部掐掉的动作。发音合作人对自己方言母语的这种感性认识恰好说明了“择”和“拣”的不同。例(7)中用到了这两个动词,刚好可以说明二者的不同:
(7)这是你三姨刚从地里拾下的嫩菜,光一拣就对了,不用择。
例(7)的动作对象是“嫩菜”,该动作对象暂时没有因为植物的生长周期及外界环境因素而产生烂叶子、黄叶子或老叶子,但因为是“刚从地里拾”的,有可能混杂了杂草,因而只需要“拣”[4]。即只需要直接排除掉混杂在蔬菜中的杂草之类的杂质即可;不需要“择”也就说明不需要“掐掉”杂质这一动作过程。这一例句说明,虽然“拣”和“择”都是通过排除法来留存于己有用的部分,但排除的具体过程不同,而这一过程主要是由于动作对象的性质特点决定的。
“择”在三原方言中独立成词时只出现在“择菜”这一语境中,所以可将“择”的意义概括为“动作主体通过掐去蔬菜中不能食用的部分以留存蔬菜中可以食用的部分的动作”。
三、“挑拣”类手部动词意义系统
将“挑”、“拣”、“择”的概念要素综合考虑,可将它们分为:上位词“挑”,下位词“拣、择”。“挑”从动作对象、动作过程、动作结果都涵盖了“拣”、“择”两个动词的概念要素内容,因而是上位词;相应地,“拣”、“择”的意义内涵和“挑”相比较小,因而为下位词。具体来说,这三个动词具有相同的动作主体,相似的动作过程、动作对象和动作结果,这四个概念要素构建了整个“挑拣”类手部动词的意义系统。其中,动作过程和动作对象这两个概念要素的內容反映了该概念域下手部动词的基本特点:用手挑拣、选择。同时这两个概念要素的具体内容也造成了这几个动词近义不同义的特点。
四、结语
三原方言“挑拣”类手部动词意义系统虽然只涵盖了三个动词,但其上位词、下位词各司其职,概念要素明确,意义系统层次分明。运用“概念要素分析法”来分析方言词汇,可将词义细化、明确化,在对比近义词、建立词义系统方面操作性较强。
以“概念要素分析法”来研究方言词义和词义系统是一种尝试,在理论指导下来分析语料可以将语言现象系统化,有助于探究语言规律;语料的分析则可以验证理论,同时也可以提出例外。无论是正例还是反例,都可以为理论的修正和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而理论的进一步提升又可以为语言研究提供更加深入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参考文献:
[1]邢向东.陕西省的汉语方言[J].方言,2007(4):72-81.
[2]蒋绍愚.打击义动词的词义分析[J].中国语文,2007(5):387-401.
[3]蒋绍愚.汉语词义和词汇系统的历史演变初探——以“投”为例[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84-105.
[4]刘珂.陕西三原方言手部动作词“拾”的词义演变初探[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S1):164-168.
作者简介:刘珂(1988-),女,陕西三原人,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