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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概述2009年5月1日15点,某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执法机构)接到举报,该县城镇中山路11号王桥彪饲养场有猪生病,可能屠宰销售,执法机构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到王桥彪饲养场,初步查明:2009年4月30日晚王桥彪将2头不吃食生猪宰杀,5月1日凌晨5点将猪肉卖给该县城镇农贸市场屠商李宗德(另案查处)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