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加剧,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通过对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对几种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进行了比较,反映出了现在农村空巢老人所面临的种种问题。通过分析当前社会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的现状以及产生的原因,剖析各种养老模式,找到了一条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关键词:老龄化;空巣老人;养老
“空巢老人”从字面上来看是由“空巢”和“老人”组成。一般来说,“老人”是指60岁或65岁以上的人,这一概念相对比较明确。对于“空巢”来说,有一定的分歧。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的赵芳与许芸在《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和社会支持体系分析》一文中大部分学者将其界定为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后离开老人另立门户,剩下老年人独自居住的家庭。还有一种概念是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李锋清的《老龄化趋势下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思考》所指出的子女长大成人从父母家庭中相继分离出去后,只剩下老年一代人(单身或夫妇两个人)独自生活的家庭。两种观点主要的不同在于是否把无子女的家庭即丁克家庭也纳入到“空巢家庭”的范围之中。
1、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现状探究
1.1社会结构的变化
(一)城镇化进程加速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发的现代社会转型。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流动,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客观上导致了农村空巢家庭增多。农村城镇化使城镇聚集了部分农家子女,导致老人和子女分住农村和城镇两地,而且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一分化进程还会加快。大批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老年人则滞留农村,这种发展趋势的加速客观上导致了农村空巢老年人家庭比例上升,从而导致了空巢老人的出现。
(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人口高龄化趋势将明显加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得知,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1.2家庭结构的变化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它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的缩影。家庭结构可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等类型。“核心家庭是由一对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又称扩大的核心家庭,是指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是指至少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妇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兄弟姐妹不分家的家庭”。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原来多子女的家庭现象已经变得越来越稀少,特别是80后、90后的独生子女成长起来之后,已经改变了原有的家庭结构,原有的那种兄弟姐妹在一家生活的家庭已经愈来愈少。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家庭结构的主要模式是主干家庭,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发展,核心家庭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多,家庭向小型化的趋势发展。“《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料表明,我国家庭户的规模仍保持缩小的趋势,家庭户的平均人数由1982年的4.51人降到1990年的3.97人,8年减少11.97%;到1999年.家庭户规模又降为3.58人,1990--1999年的10年间降低了9.82%。从城乡差别来看,1999年我国城镇家庭规模为3.24人,农村家庭规模为3.80人,与1982年相比,城镇家庭减少了O.71人;农村家庭减少了O.77人,农村家庭规模的缩小幅度大于城镇”。
1.3思想观念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外交流的增多,人们的一些思维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是青壮年西方思想化的转变,西方思想直接影响着年轻一代,“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束缚已彻底打破。农村年轻子女纷纷外出工作或学习,从而导致了大量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的情况;另一方面是老年人思想的转变,过去老年人往往以“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为荣,而如今很多老年人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些老年人不愿意给子女当“保姆”、带小孩、做家务等。经济上能够独立自主、精神生活较为丰富、身体状况较好的老人希望独立生活,在晚年拥有更多的空间和自由;有的则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他们也主动选择“独居”。从而促使了农村空巢老人的进一步加剧。
1.4城乡生活的差异
其实城乡生活的差异也是产生农村空巢老人的又一个原因。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现在许多年青人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对父母的照过多多少少的会感到力不从心,特别是对多生子女这样的家庭,既要照过双方的父母,还要照过自己的子女,生活压力很大。所以,对父母的照料难以向过去那样的细心和周到。有的子女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达到一定的高度的时候,希望自己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这样可以方便照料。但是由于一些农村老人习惯了原有的乡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不适应城市新环境的生活,也不愿意在离开农村到城市去生活。
2、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选择
农村老人的养老模式有多种选择,有个人自养、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社会养老等多种方式。
(1)家庭养老模式。家庭保障在中国农村沿袭已久,一直是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主要途径。然而,许多人对家庭能否继续承担起养老功能表示怀疑。“杨连专指出,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年父母”。 (2)社区养老模式。有人认为,“集体供养方式取决于集体的经济状况,在集体经济被削弱、集体组织涣散的农村地区,集体供养制度难以保证被供养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一些人认为“虽然我国农村目前尚不具备实行社会化保障的条件,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社区具有互助传统、原有社会保障制度遗留有一定制度基础以及农村社区经济有了巨大发展,在农村建立社区保障模式具有可行性”。
(3)社会养老模式。有人认为,“社会养老保障虽是今后发展的方向,但对今后一、二十年内要进入老年期的老人发挥不了太大作用”。徐勤从农村家庭养老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出发认为从长远来看,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她认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养老制度的两个方面,一方的削弱应以另一方的增强为前提。在家庭供养资源减少,供养力下降,传统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挑战的形势下,只有发展社会养老才是解决家庭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
(4)个人养老模式。穆光宗认为,在农村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到了晚年仍然继续劳动,老年人自养一直是农村养老保障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有人认为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使老年期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自养的可能性将随老年人年龄增大而逐渐消失。
3、我国现有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社区养老是指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组织对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的老年人进行赡养的一种养老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社区供养主要是为解决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自理能力“三无”老人以及鳏寡残疾人员的养老问题而建立的“五保”和敬老院保障制度,养老对象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社区供养方式取决于集体的经济状况,在集体经济被削弱、集体组织涣散的农村地区,集体供养制度难以保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社区养老在农村广大地区难以施行。
社会养老是指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内,依靠全社会成员或者某些经济实体的力量实现养老责任共担的养老保障机制。然而,就现实情况而言,我国人口基数大,底子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社会养老的时机还不成熟,特别是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社会养老更是难以施行。
个人自养要以充足的经济实力作为保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虽然农村老年人仍从事一定农活,但经济收入极其有限。自我养老也面临很大的收入不确定性,难以化解农村空巢老人生活中各种意外风险。
4、现阶段适合的理性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考虑,以及上文对几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比较分析和三个方面剖析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办法,提出适合于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由西方国家首先提出的,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其形式主要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居家养老是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陈军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基本内容是:劳务养老由社会承担,精神生活养老由家庭承担,物质方面养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也不同于社会养老,是两种养老模式的有机结合”。
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家庭是养老的主要载体,但它不是封闭而是开放的.“居家养老"模式相对过去传统的“家庭养老”而言,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它把社会化的为老服务引入家庭,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创新。“从根本意义上说,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的空间概念,而是既具备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又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
(二)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1)居家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超过总人口的1l%以上,今后每年平均还要纯增600万左右。农村地区纯老户(空巢户)占38.3%且呈不断增加之势”。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比,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2)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居家养老是合理配置养老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国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单靠政府包办养老事业是不现实、行不通的。通过民办公助等方式,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购买服务、补贴老人,为农村空巢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可确保政府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3)有效降低社会养老成本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由于大部农村家庭贫困,没有能力为其老人进入社会福利院养老提供条件。而农村空巢家庭的增多也使得国家必须投入更多的财力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和养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社会的开支在国家和地方总的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从而减少了社会积累,给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居家养老模式一方面通过由家庭子女提供经济供养可以把养老的经济压力分散到每个家庭,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另一方面通过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成员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可以让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农村空巢老人得到精心照料,对家庭稳固和社会的稳定也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探讨有别于一般老年人的养老模式的探讨,应充分考虑当前农村社会的具体实际和资源条件等情况,并尽可能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客观需要。鉴于此,从农村社会未富先老的实际和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出发,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探讨,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理性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
关键词:老龄化;空巣老人;养老
“空巢老人”从字面上来看是由“空巢”和“老人”组成。一般来说,“老人”是指60岁或65岁以上的人,这一概念相对比较明确。对于“空巢”来说,有一定的分歧。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的赵芳与许芸在《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状况和社会支持体系分析》一文中大部分学者将其界定为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长大后离开老人另立门户,剩下老年人独自居住的家庭。还有一种概念是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李锋清的《老龄化趋势下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思考》所指出的子女长大成人从父母家庭中相继分离出去后,只剩下老年一代人(单身或夫妇两个人)独自生活的家庭。两种观点主要的不同在于是否把无子女的家庭即丁克家庭也纳入到“空巢家庭”的范围之中。
1、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现状探究
1.1社会结构的变化
(一)城镇化进程加速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传统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发的现代社会转型。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流动,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客观上导致了农村空巢家庭增多。农村城镇化使城镇聚集了部分农家子女,导致老人和子女分住农村和城镇两地,而且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一分化进程还会加快。大批的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老年人则滞留农村,这种发展趋势的加速客观上导致了农村空巢老年人家庭比例上升,从而导致了空巢老人的出现。
(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
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人口高龄化趋势将明显加剧。“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得知,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1.2家庭结构的变化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它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的缩影。家庭结构可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等类型。“核心家庭是由一对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又称扩大的核心家庭,是指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是指至少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妇及其未婚子女所组成的兄弟姐妹不分家的家庭”。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原来多子女的家庭现象已经变得越来越稀少,特别是80后、90后的独生子女成长起来之后,已经改变了原有的家庭结构,原有的那种兄弟姐妹在一家生活的家庭已经愈来愈少。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家庭结构的主要模式是主干家庭,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发展,核心家庭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多,家庭向小型化的趋势发展。“《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料表明,我国家庭户的规模仍保持缩小的趋势,家庭户的平均人数由1982年的4.51人降到1990年的3.97人,8年减少11.97%;到1999年.家庭户规模又降为3.58人,1990--1999年的10年间降低了9.82%。从城乡差别来看,1999年我国城镇家庭规模为3.24人,农村家庭规模为3.80人,与1982年相比,城镇家庭减少了O.71人;农村家庭减少了O.77人,农村家庭规模的缩小幅度大于城镇”。
1.3思想观念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外交流的增多,人们的一些思维观念、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是青壮年西方思想化的转变,西方思想直接影响着年轻一代,“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束缚已彻底打破。农村年轻子女纷纷外出工作或学习,从而导致了大量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的情况;另一方面是老年人思想的转变,过去老年人往往以“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大家庭为荣,而如今很多老年人的观念发生了改变:有些老年人不愿意给子女当“保姆”、带小孩、做家务等。经济上能够独立自主、精神生活较为丰富、身体状况较好的老人希望独立生活,在晚年拥有更多的空间和自由;有的则是为了减轻子女的负担,他们也主动选择“独居”。从而促使了农村空巢老人的进一步加剧。
1.4城乡生活的差异
其实城乡生活的差异也是产生农村空巢老人的又一个原因。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现在许多年青人在学习和工作的过程中对父母的照过多多少少的会感到力不从心,特别是对多生子女这样的家庭,既要照过双方的父母,还要照过自己的子女,生活压力很大。所以,对父母的照料难以向过去那样的细心和周到。有的子女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达到一定的高度的时候,希望自己可以把父母接到身边,这样可以方便照料。但是由于一些农村老人习惯了原有的乡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不适应城市新环境的生活,也不愿意在离开农村到城市去生活。
2、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选择
农村老人的养老模式有多种选择,有个人自养、家庭养老、社区养老、社会养老等多种方式。
(1)家庭养老模式。家庭保障在中国农村沿袭已久,一直是解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主要途径。然而,许多人对家庭能否继续承担起养老功能表示怀疑。“杨连专指出,现代社会人口流动越来越快,大量农村的年轻人进城打工,迫于岗位的竞争压力,忙于工作和事业,使他们无暇顾及老年父母”。 (2)社区养老模式。有人认为,“集体供养方式取决于集体的经济状况,在集体经济被削弱、集体组织涣散的农村地区,集体供养制度难以保证被供养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一些人认为“虽然我国农村目前尚不具备实行社会化保障的条件,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社区具有互助传统、原有社会保障制度遗留有一定制度基础以及农村社区经济有了巨大发展,在农村建立社区保障模式具有可行性”。
(3)社会养老模式。有人认为,“社会养老保障虽是今后发展的方向,但对今后一、二十年内要进入老年期的老人发挥不了太大作用”。徐勤从农村家庭养老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出发认为从长远来看,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她认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养老制度的两个方面,一方的削弱应以另一方的增强为前提。在家庭供养资源减少,供养力下降,传统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挑战的形势下,只有发展社会养老才是解决家庭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
(4)个人养老模式。穆光宗认为,在农村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到了晚年仍然继续劳动,老年人自养一直是农村养老保障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有人认为中国人口预期寿命的提高使老年期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自养的可能性将随老年人年龄增大而逐渐消失。
3、我国现有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社区养老是指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组织对一定的区域范围内的老年人进行赡养的一种养老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社区供养主要是为解决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自理能力“三无”老人以及鳏寡残疾人员的养老问题而建立的“五保”和敬老院保障制度,养老对象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社区供养方式取决于集体的经济状况,在集体经济被削弱、集体组织涣散的农村地区,集体供养制度难以保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质量,社区养老在农村广大地区难以施行。
社会养老是指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内,依靠全社会成员或者某些经济实体的力量实现养老责任共担的养老保障机制。然而,就现实情况而言,我国人口基数大,底子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社会养老的时机还不成熟,特别是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社会养老更是难以施行。
个人自养要以充足的经济实力作为保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虽然农村老年人仍从事一定农活,但经济收入极其有限。自我养老也面临很大的收入不确定性,难以化解农村空巢老人生活中各种意外风险。
4、现阶段适合的理性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考虑,以及上文对几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比较分析和三个方面剖析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办法,提出适合于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
(一)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由西方国家首先提出的,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其形式主要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
“居家养老是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的,它是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一种养老模式”。陈军认为,“居家养老是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基本内容是:劳务养老由社会承担,精神生活养老由家庭承担,物质方面养老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也不同于社会养老,是两种养老模式的有机结合”。
在居家养老模式中,家庭是养老的主要载体,但它不是封闭而是开放的.“居家养老"模式相对过去传统的“家庭养老”而言,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它把社会化的为老服务引入家庭,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创新。“从根本意义上说,居家养老模式中的‘家’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的空间概念,而是既具备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又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社会环境”。
(二)居家养老的可行性
(1)居家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53亿,超过总人口的1l%以上,今后每年平均还要纯增600万左右。农村地区纯老户(空巢户)占38.3%且呈不断增加之势”。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比,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2)有效利用社会资源
居家养老是合理配置养老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的有效途径。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国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单靠政府包办养老事业是不现实、行不通的。通过民办公助等方式,政府资助民间力量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购买服务、补贴老人,为农村空巢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可确保政府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
(3)有效降低社会养老成本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由于大部农村家庭贫困,没有能力为其老人进入社会福利院养老提供条件。而农村空巢家庭的增多也使得国家必须投入更多的财力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和养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社会的开支在国家和地方总的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从而减少了社会积累,给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居家养老模式一方面通过由家庭子女提供经济供养可以把养老的经济压力分散到每个家庭,减轻国家的养老负担,另一方面通过由社区和社会帮助家庭成员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可以让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农村空巢老人得到精心照料,对家庭稳固和社会的稳定也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社会转型过程中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的探讨有别于一般老年人的养老模式的探讨,应充分考虑当前农村社会的具体实际和资源条件等情况,并尽可能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客观需要。鉴于此,从农村社会未富先老的实际和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出发,对农村空巢老人的居家养老模式进行探讨,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提出了理性的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