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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体育教学是以身体活动为主的学习过程,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本文指出,建立规范的安全机制,是减少体育课安全事故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 体育课 事故 原因 预防
体育教学活动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的学习过程,教学中如考虑不周,就易发生损伤类的事故,因此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各类学校意外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事故要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国外有的专家统计,体育课发生的事故要占据全部学校事故的30%—40%。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系因体育活动的性质所定。目前有的学校和教师为了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课中采取一些消极预防办法,如降低教材难度及减负减量,这样既影响了体育教学大纲的贯彻,阻碍了体育教学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学生身体机能的提高。我认为当前学校和教师都应以一个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正确地去对待安全事故,采取有效的办法去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案例
[案例1]某初中二年级体育课上教师宋某宣布:“为备战秋季运动会,有比赛项目的同学,这节课自由练习,其余同学自由活动。”之后,宋某就回办公室了。期间,学生张某在练习投标枪的过程中,由于动作变形,标枪偏离方向,扎在正在练习跳远的同学李某小腿上。后李某被送往医院,因肌腱受到损伤,在医院疗养两个月,花费医疗费6321元。在本案例中,教师宋某在上体育课期间未进行相应的保护和监督,而是放任学生自由练习,对事故的发生明显具有过错。因此学校要对李某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2]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某中学上体育课,教师组织学生踢足球,一名学生守门员在扑球时不幸头部重重地撞到了球门柱上,当即昏迷不醒,送医院后不治身亡。家长要追究学校的责任,法院裁决学校没有过错,事故纯属意外,由社会保险基金会按意外事件给予了补偿。
[案例3]上海郊区某中学前几年一名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时不幸身亡,法医事后验定该学生患先天性心脏病。家长认为学校必须为该生之死负责,法院经调查后认为,该生家长没有按规定向学校报告孩子的病情,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属正当的教学活动,故学校对此事故不负责任。
二、体育课上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体育课上发生的事故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
1.教学组织不严密,教师责任心缺失,如上述第一个案例。
部分学校师资配备不到位,也有些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教学方法不科学,违反教学大纲要求,甚至采取“放羊”式的课堂训练方式,导致训练中发生意外。对于这样的事故,显然学校要负全部责任。
2.体育活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教师没有尽到有效管理的责任。
考虑到体育活动的特殊性质,教师在课前和上课时应当仔细检查并妥善安排各项活动设施,以免因设施不当的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此外,教师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在活动过程中严格管理,否则就很有可能追究教师的失职行为。
3.纯属意外的原因。
体育课有些事故的确很难追究是谁的责任,如上述第二个案例,可以说谁都没有过错,完全是因为活动性质所定。一些家长把这类事故的发生归咎于教师管理不当,这是讲不通的,因为教师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不当或失职。民法条文有如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在活动中意外擦伤碰伤这类事故,可以算是“不可抗力”。这类事故的处理,一般由保险公司对受害者给予全部或大部分经济补偿;另一种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分担赔偿。
4.学生自身的健康原因,如上述第三个案例。
对于学生因自身的先天性疾病或体质特殊所引起的事故的责任认定,关键在于学校知不知情,如果学生家长把子女的病情事先向学校通报过,而学校有关教育人员没有引起重视甚至忘记了,那么自然学校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或学生本人因种种顾虑而隐瞒病情,教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从事正当的体育教学活动,那么学校的责任自然也无从谈起。因此建议中小学每逢开学初都要让学生家长详细填写子女的健康卡片,然后由学校有关教师归类存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当然,体育课上发生事故的原因还远远不止这些,有些事故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如既有设施不当的原因,也有学生本人违反活动规则或上课纪律,再加上教师的一时疏忽等原因,结果酿成不幸,并且为日后的处理带来难度。
三、建议
为了真正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关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条款,也为了对学生、对学生家庭以及对整个社会负责,我们建议,在体育课上,学校及有关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在体育课中应当强化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而且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生在体育课上进行追逐嬉闹,容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还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教育和随时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上课前要对整个教学活动有周密的安排。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如,跑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2)教学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选择不当会难以调动学生的练习积极性,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另外组织管理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内容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即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4)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再组织教学。
参考文献:
[1]浙江校园风险管理.2008,(9).
[2]浙江省中学生体育课伤害事故调查与分析.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02).
[3]杜娟.学生动作练习受挫的心理因素及共矫正对策.体育教学,2001,(3).
关键词: 体育课 事故 原因 预防
体育教学活动是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的学习过程,教学中如考虑不周,就易发生损伤类的事故,因此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在各类学校意外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事故要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国外有的专家统计,体育课发生的事故要占据全部学校事故的30%—40%。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系因体育活动的性质所定。目前有的学校和教师为了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在体育课中采取一些消极预防办法,如降低教材难度及减负减量,这样既影响了体育教学大纲的贯彻,阻碍了体育教学发展,也极大地影响了学生身体机能的提高。我认为当前学校和教师都应以一个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正确地去对待安全事故,采取有效的办法去减少事故的发生。
一、案例
[案例1]某初中二年级体育课上教师宋某宣布:“为备战秋季运动会,有比赛项目的同学,这节课自由练习,其余同学自由活动。”之后,宋某就回办公室了。期间,学生张某在练习投标枪的过程中,由于动作变形,标枪偏离方向,扎在正在练习跳远的同学李某小腿上。后李某被送往医院,因肌腱受到损伤,在医院疗养两个月,花费医疗费6321元。在本案例中,教师宋某在上体育课期间未进行相应的保护和监督,而是放任学生自由练习,对事故的发生明显具有过错。因此学校要对李某的伤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2]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某中学上体育课,教师组织学生踢足球,一名学生守门员在扑球时不幸头部重重地撞到了球门柱上,当即昏迷不醒,送医院后不治身亡。家长要追究学校的责任,法院裁决学校没有过错,事故纯属意外,由社会保险基金会按意外事件给予了补偿。
[案例3]上海郊区某中学前几年一名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时不幸身亡,法医事后验定该学生患先天性心脏病。家长认为学校必须为该生之死负责,法院经调查后认为,该生家长没有按规定向学校报告孩子的病情,学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在体育课上跑步,属正当的教学活动,故学校对此事故不负责任。
二、体育课上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体育课上发生的事故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
1.教学组织不严密,教师责任心缺失,如上述第一个案例。
部分学校师资配备不到位,也有些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上教学方法不科学,违反教学大纲要求,甚至采取“放羊”式的课堂训练方式,导致训练中发生意外。对于这样的事故,显然学校要负全部责任。
2.体育活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或教师没有尽到有效管理的责任。
考虑到体育活动的特殊性质,教师在课前和上课时应当仔细检查并妥善安排各项活动设施,以免因设施不当的原因造成意外伤害。此外,教师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在活动过程中严格管理,否则就很有可能追究教师的失职行为。
3.纯属意外的原因。
体育课有些事故的确很难追究是谁的责任,如上述第二个案例,可以说谁都没有过错,完全是因为活动性质所定。一些家长把这类事故的发生归咎于教师管理不当,这是讲不通的,因为教师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不当或失职。民法条文有如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在活动中意外擦伤碰伤这类事故,可以算是“不可抗力”。这类事故的处理,一般由保险公司对受害者给予全部或大部分经济补偿;另一种是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分担赔偿。
4.学生自身的健康原因,如上述第三个案例。
对于学生因自身的先天性疾病或体质特殊所引起的事故的责任认定,关键在于学校知不知情,如果学生家长把子女的病情事先向学校通报过,而学校有关教育人员没有引起重视甚至忘记了,那么自然学校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家长或学生本人因种种顾虑而隐瞒病情,教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从事正当的体育教学活动,那么学校的责任自然也无从谈起。因此建议中小学每逢开学初都要让学生家长详细填写子女的健康卡片,然后由学校有关教师归类存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
当然,体育课上发生事故的原因还远远不止这些,有些事故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如既有设施不当的原因,也有学生本人违反活动规则或上课纪律,再加上教师的一时疏忽等原因,结果酿成不幸,并且为日后的处理带来难度。
三、建议
为了真正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有关保护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条款,也为了对学生、对学生家庭以及对整个社会负责,我们建议,在体育课上,学校及有关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在体育课中应当强化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而且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生在体育课上进行追逐嬉闹,容易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还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教育和随时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上课前要对整个教学活动有周密的安排。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如,跑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2)教学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选择不当会难以调动学生的练习积极性,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另外组织管理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科学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内容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即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4)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再组织教学。
参考文献:
[1]浙江校园风险管理.2008,(9).
[2]浙江省中学生体育课伤害事故调查与分析.浙江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02).
[3]杜娟.学生动作练习受挫的心理因素及共矫正对策.体育教学,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