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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自由是继承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并为现代各国私法立法所普遍采用。在坚持遗嘱自由原则的同时,加强对这一原则的监督和限制,以完善继承法体系。建立专门机构管理有关继承和遗嘱事项,同时学习外国先进的特留份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留份制度。对破坏家庭和谐且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人,禁止遗嘱人遗赠财产给这些人。从而使遗嘱自由原则在限制中发展。做到遗嘱自由与限制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