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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通报,决定命名河南省许昌市等7个城市(县城)为第六批(2012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县城)。两部委在通报中指出,希望获得命名的城市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工作,巩固和发展城市节水工作成果,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其他城市要以国家节水型城市为榜样,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市民节水意识,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努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