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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公布了《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了小麦、早籼稻、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2.36元,质量标准为国标三等,执行省份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时间是2015年5月21日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