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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兵捐资,接力驰援武汉
爱不分国界,外国友人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协商,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无处不在,它是一种方法、一种技巧、一种本领,小到家庭琐事、大到国际关系都须臾不能离开。在政治领域、社会治理体系中,协商则是民主的实践,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催生民主、推进民主,也彰显民主,因此我们常习惯称之为民主协商。通过民主协商,可以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可以聚同化异、弥合分歧,可以汇集智慧、整合力量,可以助推协商民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周恩来是我们党统一战线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也是民主协商的积极倡导者和成功实践者。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他都置身民主协商的第一线,勤于协商,善于协商,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学习与传承。
协商有“诚”
对协商要高度重视,要有发自内心的诚意。民主不只是一句口号,协商不只是一种姿态,而应当是高度自觉的主动作为,是具有明确目的性、预见性的实际行动。周恩来曾指出,“协商这两个字非常好”。他始终倡导要注重事前协商,“凡是重大的议案提出来总是事先有协商的”,“凡准备由政务院通过的重要决议和指示等,经常是在征询政协全国委员会有关小组的意见后,再提政务会议通过的”。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筹备新政协,周恩来主持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把协商贯穿于酝酿、起草、修改的全过程,面向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1949年6月下旬,他在勤政殿闭门一个星期左右时间,亲自执笔,写出全文。接着就以深度协商的方式,安排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500多人分组讨论两次,召集极具代表性、汇集诸多社会名流的筹委会常务委员会和负责起草《共同纲领》的第三组分别讨论两次和三次,在基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草案,提交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最终使《共同纲领》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成为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历史性文献。为了劝说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入阁”,周恩来怀着极大的诚意“三顾茅庐”,反复协商,晓之以理,最终令多次拒绝“做官”的“老者”欣然“出山”。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给我们的启示,首要的是真协商。真协商是以团结合作为宗旨,以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信任为基础,遇事想到协商,议事经过协商,协商在前,决策在后,不当摆设、不做样子,更不能当负担。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协商议题有精准性、结果有时效性。
协商有“方”
协商是思想的沟通,是情感的互动,必须讲究方法,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注重实际效果。在讲到统一战线的方法时,周恩来曾告诫:“我们要不失立场,但不争名位与形式;我们要坚持原则,但方法要机动灵活,以求达到成功。”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是事关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一件重大事件。在酝酿决策过程中,周恩来怀着极大的耐心,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讨,充分协商,逐步取得了共识。1957年3月20日,他邀請广西一部分人士集中讨论建立自治区问题;3月25日又亲自出席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的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座谈会,并作长篇总结讲话。讲话全面阐释历史与现实状况,客观分析方案利弊,态度平和,晓之以理,使人们缩小了认识差距。而对于“有人提出采取公民投票”的意见,周恩来则毫不含糊地表明态度说“那是不妥当的”,明确指出这种做法的危害是“可能对立起来,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在协商过程中,周恩来既注重循循善诱,又坚持正面引导,始终将协商导向正确的方向。正如一位党外人士所说:每次政务会议上,周总理总有一篇讲话,教益很深,对我就像是上了一次大课,对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与会人员发表的并不正确的意见,采取极其高明的方式加以纠正,使人真正心悦诚服。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启示我们,协商不仅要有主动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还要增强本领、提升能力。要能够把握大势,总揽全局,高屋建瓴观察形势,知微见著发现问题,既要乐于倾听,还要善于表达;既要能够包容,又要善于辨别;既要诚恳交流,又要善于引导,始终掌握协商的主动权、主导权。
协商有“量”
协商需要有气量、有胸怀,只有从良好的愿望出发,建立互信关系,平等相待,心灵互通,彼此尊重,才能推心置腹,吐真言,出真知,收实效。周恩来指出,“要让党外人士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他们在各种会议上敢于讲话”,“我们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商,团结他们”。他还强调,“我们要知道,有不同的意见的人跟我们讨论、争论,真理才能愈辩愈明”,要“允许唱‘对台戏’”。
三门峡工程是黄河治理的关键性工程,是十分难啃的硬骨头。从设计到建设,一直争论不休。为了吸收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周恩来于1958年4月,在三门峡工地召开现场会,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入讨论。会议结束时,他开宗明义地提出:开会的目的是要听取许多同志的意见,特别是反面的意见。尽管由于黄河地质和水情异常复杂,三门峡工程还是留下很多遗憾,但周恩来始终以真诚的态度,广开言路,与持不同意见的人士开展协商,包括对于“黄河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这样四座皆惊的刺耳言语都保持克制,耐心倾听,集思广益,竭尽所能让三门峡工程趋利避害,造福上下游人民。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启示我们,协商就是以包容之心,以兼听则明的态度,放下身架,敞开胸怀,积极主动地倾听各方面的不同意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 协商有“恒”
协商必须经常化、常态化。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人们对形势的认识判断是错综复杂的,也是连续不断、反复呈现的。新中国建立初期,对于为什么每星期召开一次政务会议,周恩来曾经解释说,“难道我也是闲着没事了,高兴每个星期开一次会吗?不是的,这是有好处的”,“在那样的会议上有的是不同的意见……我们听到这些话就能够启发思想。我们管理着这样大的一个国家,就要听取各种意见”。
政务会议由全体政务委员参加,而当时的政务委员共有21名,民主党派人士在其中占了一半以上,共有11名,政务会议其实就是一个固定的民主协商的有效平台。上个世纪50年代,新中国百废待兴,周恩来身兼数职,他从繁忙的党务、军务和国务中挤出时间,每星期安排召开一次政务会议,就是利用这个协商平台,就涉及国计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进行面对面的磋商,广泛汲取智慧,与民主党派杰出人士携手共担治国理政的重任。在1951年11月召开的109次政务会议上,周恩来总结说,两年来,政务院坚持每周举行一次政务会议,所进行的议程共有300多项。直至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举行,周恩来先后主持召开了206次政务会议,就许多内政外交的重大事项展开了充分协商,“使得一切比较重大的决定和法令,更能适合最大多数人的共同需要,在贯彻实施时也更能得到最大多数的拥护和协助”。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启示我们,党的事业发展是接续不断的,所有的工作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协商也必须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要练好协商这一基本功,全局安排有计划,工作责任有分工,并与有关方面搞好对接,广泛搭建平台,拓宽沟通渠道,主动出题、敏锐接题、及时破题,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博采众长,趋利避害,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协商中不断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分别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周恩来处处长;周恩来纪念馆原馆长)
一个国家的公共卫生体系,像是一个看不见的保护罩,风平浪静时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出现的紧急时刻就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共卫生系统都交上了各自的答卷。其中,韩国疫情防控措施颇具特色。
与全球其他国家类似,韩国此次处理新冠肺炎疫情的核心机构是韩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KCDC),但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韩国曾在几年前遭遇过同新冠肺炎类似的一种冠状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演练”,而当时的处理却遭人诟病。自2015年5月,韩国开始出现首例MERS患者,但由于前期的防控疏忽、指挥不当,以及隐瞒相关信息,疫情快速蔓延,社会生活趋于停滞,经济损失严重,甚至在3年后仍然出现了零星的复发。
基于MERS带来的巨大伤害及损失,韩国政府深刻反思新发传染病应急管理机制,将KCDC级别升为次官级(副部长级),并选用非常专业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负责人,以提高疫情期间专业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在KCDC架构下常设应急行动中心,24小时实时监测国内外传染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各级成立专门的传染病医院、建设负压隔离病房,提升医疗供给水平;政府与民间机构信息共享、合作应对传染病;等等。
事实证明,这些新发传染病的应急管理机制在5年后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自从今年1月20日出现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韩国迅速启动应急反应机制,并在早期基本实現了疫情的有效控制。但随着2月18日“超级传播者”的出现,引发城市聚集性感染,韩国单日确诊病例和感染总人数猛增。在此情况下,韩国政府迅速介入,加强干预,采取检查、追踪、治疗的3T原则开展疫情防控。具体来说,就是实施大批量、简易化的病毒检测以明确感染源,提高单日检测能力,将近65万人次(截止5月7日晚)的检测总数基本做到了应检尽检;采取完整、系统、彻底的流行病学追踪,以及通过手机APP进行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有效地阻断了传播链条。以首尔为例,公众可从手机上收到每名新增患者位置,以及此前行动路线等信息。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有效减少了公众的担忧。在治疗方面,韩国政府设置类似我国“金银潭医院”的大邱启明大学东山医院等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通过全国医务人员驰援的方式,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对患者根据病程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治疗,避免击穿医疗资源供给。
新发传染病的应急管理,除了要符合医学常识,一定要结合具体社会文化环境作出定位和调整。韩国政府通过前期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和室内健身场所是韩国聚集性传播的三大传染源。因此,政府有针对性地在上述三个公共场所进行特别告知和防疫工作,要求公众保持社交距离,并对其中部分场所进行预防性检测。除一些极端性个案之外,政府和公众总体能够互相理解、共享信息,较好地形成疫情防控的社会共治机制,有效地降低了疫情发展。由于传染病的全球传播特点,疫情防控的国际合作也很重要,特别是亚洲国家人口稠密、位置距离较近、人员交往频密,区域合作抗疫是非常必要的。在疫情期间,韩国政府积极响应中日韩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视频会议,以及东盟与中日韩(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建立疫情的区域协防机制,有效控制了输入性病例的数量。
此次韩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管理工作,是在充分吸取了MERS疫情防控教训后的一次明显提升,特别是在城市疫情防控方面,除了类似大邱等地暴发并及时处理的个案之外,总体防控水平较高,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等专业机构的称赞。
韩国之所以能够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与韩国各地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较高也有直接关系。
具备比较完备的卫生法律体系,确保了公共卫生应急措施的有效性。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并完善出一整套适合本国国情的卫生法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全面医保制度。在七十多个卫生相关法律和医保体系的保障下,韩国人的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到。韩国的卫生法律不仅有立法,还有对卫生相关法律的及时修订,如韩国公共卫生的基本法律——《国民健康促进法》最早于1995年实施,在随后的二十多年里经历了十余次修订,及时跟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健康的需求。在此次疫情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新冠三法”——《传染病预防管理法》《检疫法》《医疗法》的修订,则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给予相关部门更大权限采取疫情防治措施,并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的规范。 长期开展健康城市建设。韩国一直是健康城市的积极参与者。健康城市是在“新公共卫生”运动、《渥太华宪章》等健康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概念,强调对城市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改造,以提升城市整体健康水平。这一概念20世纪80年代从欧美国家向世界各地开始传播,韩国从1996年在果川市进行健康城市试点,到1998年扩展至首尔等4个城市,至今已有80多个城市成为韩国健康城市伙伴关系成员。这给韩国带来的不仅仅是城市健康硬件设施的改善,更是公众对于健康的认知、态度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如果把卫生法律体系称为保障国家卫生体系的骨架部分,那么健康城市行动带来的,就是血脉的填充。韩国健康城市建设强调以人为本、公众参与的理念,并且鼓励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进行城市健康促进。比如,首尔市成立了健康城市指导委员会。韩国健康促进基金会(KHPF)、韩国健康城市联盟(AFHC)、韩国健康城市伙伴关系(KHCP)等多个非政府组织,通过协调合作、发布报告、组织研讨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城市网络的建设,并取得丰硕成果。有了成熟的公共卫生合作机制,以及广泛的健康民意动员基础,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的时候,就能够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高效的合作通路,以及良好的社会自组织和公众预防的依从性。在解决少数几个典型的风险点之后,韩国3月份以来的防控工作获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同。
国民健康教育搭建了底层架构。公众尤其是青年群体的健康素养较高,更容易理解政府的防疫措施,能够自觉、有效地将其转化为预防行动。韩国的国民教育对于健康教育非常重视,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均有完整的健康教育课程,合理进行教师配备,同时有侧重地选择主题。以首尔市为例,颁行《保健教育及学生健康增进计划》,不仅包括青少年应掌握的性教育、禁烟、急救措施等基础内容,更包括青少年良好生活习惯的塑造、心理健康、新型传染病预防等健康教育内容。在校期间掌握的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能够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对于个体有效获取、理解、评价、应用健康信息,采取合理的疾病预防措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总体而言,在经历了MERS之后,韩国各地对于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从理念到行动都有了完整的体系。其中,卫生法律的保障和更新、健康城市环境的支持和协作、政府对于公众健康教育的普及和保底,為阻击新发传染病疫情打下了制度、环境和公众支持的基础。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紫江青年学者,政治学系政治传播与政府公关教研室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贾潇潇
爱不分国界,外国友人为武汉加油,为中国加油
协商,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无处不在,它是一种方法、一种技巧、一种本领,小到家庭琐事、大到国际关系都须臾不能离开。在政治领域、社会治理体系中,协商则是民主的实践,是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它催生民主、推进民主,也彰显民主,因此我们常习惯称之为民主协商。通过民主协商,可以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可以聚同化异、弥合分歧,可以汇集智慧、整合力量,可以助推协商民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周恩来是我们党统一战线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也是民主协商的积极倡导者和成功实践者。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他都置身民主协商的第一线,勤于协商,善于协商,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学习与传承。
协商有“诚”
对协商要高度重视,要有发自内心的诚意。民主不只是一句口号,协商不只是一种姿态,而应当是高度自觉的主动作为,是具有明确目的性、预见性的实际行动。周恩来曾指出,“协商这两个字非常好”。他始终倡导要注重事前协商,“凡是重大的议案提出来总是事先有协商的”,“凡准备由政务院通过的重要决议和指示等,经常是在征询政协全国委员会有关小组的意见后,再提政务会议通过的”。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了筹备新政协,周恩来主持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把协商贯穿于酝酿、起草、修改的全过程,面向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1949年6月下旬,他在勤政殿闭门一个星期左右时间,亲自执笔,写出全文。接着就以深度协商的方式,安排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500多人分组讨论两次,召集极具代表性、汇集诸多社会名流的筹委会常务委员会和负责起草《共同纲领》的第三组分别讨论两次和三次,在基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草案,提交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最终使《共同纲领》成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成为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历史性文献。为了劝说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入阁”,周恩来怀着极大的诚意“三顾茅庐”,反复协商,晓之以理,最终令多次拒绝“做官”的“老者”欣然“出山”。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给我们的启示,首要的是真协商。真协商是以团结合作为宗旨,以发自内心的尊重和信任为基础,遇事想到协商,议事经过协商,协商在前,决策在后,不当摆设、不做样子,更不能当负担。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协商议题有精准性、结果有时效性。
协商有“方”
协商是思想的沟通,是情感的互动,必须讲究方法,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注重实际效果。在讲到统一战线的方法时,周恩来曾告诫:“我们要不失立场,但不争名位与形式;我们要坚持原则,但方法要机动灵活,以求达到成功。”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是事关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一件重大事件。在酝酿决策过程中,周恩来怀着极大的耐心,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讨,充分协商,逐步取得了共识。1957年3月20日,他邀請广西一部分人士集中讨论建立自治区问题;3月25日又亲自出席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的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问题座谈会,并作长篇总结讲话。讲话全面阐释历史与现实状况,客观分析方案利弊,态度平和,晓之以理,使人们缩小了认识差距。而对于“有人提出采取公民投票”的意见,周恩来则毫不含糊地表明态度说“那是不妥当的”,明确指出这种做法的危害是“可能对立起来,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在协商过程中,周恩来既注重循循善诱,又坚持正面引导,始终将协商导向正确的方向。正如一位党外人士所说:每次政务会议上,周总理总有一篇讲话,教益很深,对我就像是上了一次大课,对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与会人员发表的并不正确的意见,采取极其高明的方式加以纠正,使人真正心悦诚服。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启示我们,协商不仅要有主动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还要增强本领、提升能力。要能够把握大势,总揽全局,高屋建瓴观察形势,知微见著发现问题,既要乐于倾听,还要善于表达;既要能够包容,又要善于辨别;既要诚恳交流,又要善于引导,始终掌握协商的主动权、主导权。
协商有“量”
协商需要有气量、有胸怀,只有从良好的愿望出发,建立互信关系,平等相待,心灵互通,彼此尊重,才能推心置腹,吐真言,出真知,收实效。周恩来指出,“要让党外人士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他们在各种会议上敢于讲话”,“我们要吸收不同意见的人在一起,要善于和这些人一起协商,团结他们”。他还强调,“我们要知道,有不同的意见的人跟我们讨论、争论,真理才能愈辩愈明”,要“允许唱‘对台戏’”。
三门峡工程是黄河治理的关键性工程,是十分难啃的硬骨头。从设计到建设,一直争论不休。为了吸收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周恩来于1958年4月,在三门峡工地召开现场会,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入讨论。会议结束时,他开宗明义地提出:开会的目的是要听取许多同志的意见,特别是反面的意见。尽管由于黄河地质和水情异常复杂,三门峡工程还是留下很多遗憾,但周恩来始终以真诚的态度,广开言路,与持不同意见的人士开展协商,包括对于“黄河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这样四座皆惊的刺耳言语都保持克制,耐心倾听,集思广益,竭尽所能让三门峡工程趋利避害,造福上下游人民。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启示我们,协商就是以包容之心,以兼听则明的态度,放下身架,敞开胸怀,积极主动地倾听各方面的不同意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 协商有“恒”
协商必须经常化、常态化。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人们对形势的认识判断是错综复杂的,也是连续不断、反复呈现的。新中国建立初期,对于为什么每星期召开一次政务会议,周恩来曾经解释说,“难道我也是闲着没事了,高兴每个星期开一次会吗?不是的,这是有好处的”,“在那样的会议上有的是不同的意见……我们听到这些话就能够启发思想。我们管理着这样大的一个国家,就要听取各种意见”。
政务会议由全体政务委员参加,而当时的政务委员共有21名,民主党派人士在其中占了一半以上,共有11名,政务会议其实就是一个固定的民主协商的有效平台。上个世纪50年代,新中国百废待兴,周恩来身兼数职,他从繁忙的党务、军务和国务中挤出时间,每星期安排召开一次政务会议,就是利用这个协商平台,就涉及国计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进行面对面的磋商,广泛汲取智慧,与民主党派杰出人士携手共担治国理政的重任。在1951年11月召开的109次政务会议上,周恩来总结说,两年来,政务院坚持每周举行一次政务会议,所进行的议程共有300多项。直至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举行,周恩来先后主持召开了206次政务会议,就许多内政外交的重大事项展开了充分协商,“使得一切比较重大的决定和法令,更能适合最大多数人的共同需要,在贯彻实施时也更能得到最大多数的拥护和协助”。
周恩来的协商之道启示我们,党的事业发展是接续不断的,所有的工作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协商也必须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要练好协商这一基本功,全局安排有计划,工作责任有分工,并与有关方面搞好对接,广泛搭建平台,拓宽沟通渠道,主动出题、敏锐接题、及时破题,遵循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博采众长,趋利避害,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在协商中不断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作者分别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周恩来处处长;周恩来纪念馆原馆长)
一个国家的公共卫生体系,像是一个看不见的保护罩,风平浪静时可能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出现的紧急时刻就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共卫生系统都交上了各自的答卷。其中,韩国疫情防控措施颇具特色。
与全球其他国家类似,韩国此次处理新冠肺炎疫情的核心机构是韩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KCDC),但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韩国曾在几年前遭遇过同新冠肺炎类似的一种冠状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演练”,而当时的处理却遭人诟病。自2015年5月,韩国开始出现首例MERS患者,但由于前期的防控疏忽、指挥不当,以及隐瞒相关信息,疫情快速蔓延,社会生活趋于停滞,经济损失严重,甚至在3年后仍然出现了零星的复发。
基于MERS带来的巨大伤害及损失,韩国政府深刻反思新发传染病应急管理机制,将KCDC级别升为次官级(副部长级),并选用非常专业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负责人,以提高疫情期间专业部门的综合协调能力;在KCDC架构下常设应急行动中心,24小时实时监测国内外传染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各级成立专门的传染病医院、建设负压隔离病房,提升医疗供给水平;政府与民间机构信息共享、合作应对传染病;等等。
事实证明,这些新发传染病的应急管理机制在5年后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自从今年1月20日出现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后,韩国迅速启动应急反应机制,并在早期基本实現了疫情的有效控制。但随着2月18日“超级传播者”的出现,引发城市聚集性感染,韩国单日确诊病例和感染总人数猛增。在此情况下,韩国政府迅速介入,加强干预,采取检查、追踪、治疗的3T原则开展疫情防控。具体来说,就是实施大批量、简易化的病毒检测以明确感染源,提高单日检测能力,将近65万人次(截止5月7日晚)的检测总数基本做到了应检尽检;采取完整、系统、彻底的流行病学追踪,以及通过手机APP进行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有效地阻断了传播链条。以首尔为例,公众可从手机上收到每名新增患者位置,以及此前行动路线等信息。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有效减少了公众的担忧。在治疗方面,韩国政府设置类似我国“金银潭医院”的大邱启明大学东山医院等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通过全国医务人员驰援的方式,提高救治能力和水平。对患者根据病程及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治疗,避免击穿医疗资源供给。
新发传染病的应急管理,除了要符合医学常识,一定要结合具体社会文化环境作出定位和调整。韩国政府通过前期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和室内健身场所是韩国聚集性传播的三大传染源。因此,政府有针对性地在上述三个公共场所进行特别告知和防疫工作,要求公众保持社交距离,并对其中部分场所进行预防性检测。除一些极端性个案之外,政府和公众总体能够互相理解、共享信息,较好地形成疫情防控的社会共治机制,有效地降低了疫情发展。由于传染病的全球传播特点,疫情防控的国际合作也很重要,特别是亚洲国家人口稠密、位置距离较近、人员交往频密,区域合作抗疫是非常必要的。在疫情期间,韩国政府积极响应中日韩新冠肺炎问题特别外长视频会议,以及东盟与中日韩(10+3)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领导人特别会议,建立疫情的区域协防机制,有效控制了输入性病例的数量。
此次韩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管理工作,是在充分吸取了MERS疫情防控教训后的一次明显提升,特别是在城市疫情防控方面,除了类似大邱等地暴发并及时处理的个案之外,总体防控水平较高,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等专业机构的称赞。
韩国之所以能够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与韩国各地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较高也有直接关系。
具备比较完备的卫生法律体系,确保了公共卫生应急措施的有效性。韩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并完善出一整套适合本国国情的卫生法律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成全面医保制度。在七十多个卫生相关法律和医保体系的保障下,韩国人的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到。韩国的卫生法律不仅有立法,还有对卫生相关法律的及时修订,如韩国公共卫生的基本法律——《国民健康促进法》最早于1995年实施,在随后的二十多年里经历了十余次修订,及时跟进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健康的需求。在此次疫情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新冠三法”——《传染病预防管理法》《检疫法》《医疗法》的修订,则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给予相关部门更大权限采取疫情防治措施,并对医疗机构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明确的规范。 长期开展健康城市建设。韩国一直是健康城市的积极参与者。健康城市是在“新公共卫生”运动、《渥太华宪章》等健康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概念,强调对城市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进行改造,以提升城市整体健康水平。这一概念20世纪80年代从欧美国家向世界各地开始传播,韩国从1996年在果川市进行健康城市试点,到1998年扩展至首尔等4个城市,至今已有80多个城市成为韩国健康城市伙伴关系成员。这给韩国带来的不仅仅是城市健康硬件设施的改善,更是公众对于健康的认知、态度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如果把卫生法律体系称为保障国家卫生体系的骨架部分,那么健康城市行动带来的,就是血脉的填充。韩国健康城市建设强调以人为本、公众参与的理念,并且鼓励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进行城市健康促进。比如,首尔市成立了健康城市指导委员会。韩国健康促进基金会(KHPF)、韩国健康城市联盟(AFHC)、韩国健康城市伙伴关系(KHCP)等多个非政府组织,通过协调合作、发布报告、组织研讨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城市网络的建设,并取得丰硕成果。有了成熟的公共卫生合作机制,以及广泛的健康民意动员基础,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暴发的时候,就能够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高效的合作通路,以及良好的社会自组织和公众预防的依从性。在解决少数几个典型的风险点之后,韩国3月份以来的防控工作获得了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同。
国民健康教育搭建了底层架构。公众尤其是青年群体的健康素养较高,更容易理解政府的防疫措施,能够自觉、有效地将其转化为预防行动。韩国的国民教育对于健康教育非常重视,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均有完整的健康教育课程,合理进行教师配备,同时有侧重地选择主题。以首尔市为例,颁行《保健教育及学生健康增进计划》,不仅包括青少年应掌握的性教育、禁烟、急救措施等基础内容,更包括青少年良好生活习惯的塑造、心理健康、新型传染病预防等健康教育内容。在校期间掌握的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能够提高青少年健康素养,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对于个体有效获取、理解、评价、应用健康信息,采取合理的疾病预防措施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总体而言,在经历了MERS之后,韩国各地对于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从理念到行动都有了完整的体系。其中,卫生法律的保障和更新、健康城市环境的支持和协作、政府对于公众健康教育的普及和保底,為阻击新发传染病疫情打下了制度、环境和公众支持的基础。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紫江青年学者,政治学系政治传播与政府公关教研室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贾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