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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因《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章内容直接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因此,法律实施伊始就引起物业管理行业强烈的反响,全行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伴随着《物权法》实施的这一年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北京、南京等全国四个城市开展了场面宏大的集中学习活动,之后,全国各地方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协会也开展了集中学法、普法活动,从而在物业管理行业掀起了全行业学法、守法和用法的热潮。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场学习活动中,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制意识普遍得以提高,众多业主也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一起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