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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规制是以政府为主体,对特定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所实施的管理和监督,从而维护公共利益。政府进行社会规制有其经济理由和社会理由,经济理由针对的是“市场失灵”所导致的市场效率的损失,社会理由针对的是市场主体对人类“整体利益”的侵害。政府进行社会规制的最终目标是要在保证人类“可生存性”基础上去追求资源配置高效率和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