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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异质性"理念建构于传统"股东所有权理论"与"资本信用理论"基础之上,并且这种"异质性"理念主导了公司控制权配置,但这种配置模式忽略了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同质性",在强调股东利益保护的同时导致了债权人权利保护的相对缺失。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同质性"现实已经得到了公司理论与公司实践的有力佐证,并不断地催生着公司控制权配置的结构性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