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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近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确立"电子证据"作为一个独立证据种类的地位。我们将会看到电子证据成为刑事证据中越来越常见的一种证据种类。同时,电子证据的收集也为我们打击犯罪提供了保障;但是其过程中频频出现侵犯犯罪嫌疑人或他人人权的现象。为此,文章在新的基础上论述电子证据的收集和人权保障的关系,阐述了在对电子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对人权造成侵害的必然性以及对两者进行协调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