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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在日前召开的卫生系统2010年"医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卫生部部长陈竺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长以及卫生部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据悉,这是建立卫生系统落实“医改”任务目标责任制和深化“医改”任务“问责制”,确保2010年各项“医改”任务得以落实的一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