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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棕等油料作物的进出口在中国-东盟贸易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2005年7月中国和东盟六国已经开始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降税模式,对油料作物开始降税。油棕果、油棕仁等非种用含油子仁及果实税率为10%,2007年将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种植用的紫苜蓿子、草本花卉植物种子、蔬菜种子、西瓜子、甜瓜子等均已实现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