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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反对前人舍《诗序》而论《诗》。以毛、郑为“陋儒”,定郑、卫为“淫诗”的作法,肯定了《毛诗序》为予夏之学,即使非其亲为,而其中之师承当不诬;并且认为,“变风变雅”也如“正风正雅”一样。同样反映了社会现实生活,与“里巷狭邪”,淫僻烦惑之事毫无关系。由今日出土的材料可见,戴震所言与《诗论》的意旨极其相近。以《孔予诗论》与戴震治《诗》的基本观点作比较,说明了戴氏的《诗经》研究著述对今日的《诗论》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诗论》也为研究戴震的治《诗》成就出示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