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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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之争”是中国基督教史上的重要事件.梳理明末基督教文献,可以发现来华的第一代传教士罗明坚、龙华民、陆若汉、利玛窦等都感受到了中西双方各自数千年的经典诠释传统体现在“译名之争”中的巨大张力.“译名之争”爆发的原因不是表面上Deus(God)的翻译问题,由“译名之争”到“两种哲学”,由“儒耶天论发微”到隐匿的中西经典诠释传统,这种方式的中西文明互鉴比较容易解决争端,也会呈现中西更多客观内容.这正是解决“译名之争”难题的关键所在.利玛窦的“上帝天主论”带来了中国古老的帝天崇拜与基督教一神思想异同的辨析与更新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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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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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之争”是中国基督教史上的重要事件.梳理明末基督教文献,可以发现来华的第一代传教士罗明坚、龙华民、陆若汉、利玛窦等都感受到了中西双方各自数千年的经典诠释传统体现在“译名之争”中的巨大张力.“译名之争”爆发的原因不是表面上Deus(God)的翻译问题,由“译名之争”到“两种哲学”,由“儒耶天论发微”到隐匿的中西经典诠释传统,这种方式的中西文明互鉴比较容易解决争端,也会呈现中西更多客观内容.这正是解决“译名之争”难题的关键所在.利玛窦的“上帝天主论”带来了中国古老的帝天崇拜与基督教一神思想异同的辨析与更新.与背负中西经典诠释传统双重压力的罗、龙、陆三人仅仅批驳理学乃至拒斥儒学不同,利玛窦不仅对理学持强烈批判态度,并且他还有自己的一套以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来解释“理”,乃至以阿奎那基督神学来解构理学,进而重构明末儒学天观的理论,利玛窦把自己的著作《天主实义》融入了儒家经典的诠释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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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晕作为本雅明思想中的一个重要主题虽然已经收获了足够多的解释,但是对灵晕的讨论却往往缺乏前提性的规定.灵晕在本雅明哲学中所处的位置是晦暗不明的.本文尝试从一种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来进行探索,以便给出这个位置.本文将选取本雅明对灵晕的讲述方式作为参照点,在本雅明的形而上学中寻找对灵晕做出有效规定的可能性.在可能的意义上,这一解释所达成的结论是:灵晕是作为一个理念而存在的.
在阿莱特·法尔热眼里,档案充满自身之“魅”.阅读档案好像驻足于一片黑压压没有空地的森林,影影绰绰,游移不定.印刷材料则不同,它是一种专门针对公众的文本,无论曲笔或直书,都有自己的意图,目的就是被他人阅读.司法档案虽有着许多人的生活轨迹,但不是他们要求被记录的,更不必说公之于众.所以,任何印刷材料,无论多么陌生,都不能与档案相媲美,尤其是那种身临其境之感.①档案与印刷材料是否能相媲美(为什么非得相媲美呢?),这是另一个问题,但她所指出的“无名”与“有名”——即印刷材料有意并有指向地让人阅读,从而缺少芸芸众生
从分科治学的角度看,报刊史是新闻学(传播学)与历史学的结合,在现代学术分科的观念下,可以说天然是跨学科的研究.可是,尽管各方面跨学科的呼声此伏彼起,作为不满于现有学科划分局限性的诉求,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真的要跨过分科这道坎,却是难上加难.试想,多年学习且沉浸于既定的学科之中,尚且不能全盘系统把握,若是轻而易举就能够跨入另外的学科,要么误认为这些学科可以不学而能,果真如此,则能否成为学科也令人怀疑.要么自以为读了几本相关书籍就可以随意跨过去,其实是犹如费正清所谓各省边界的土匪,这边打来就逃到那边,反之
近年来,随着各种数据库建设的推进,晚清民国报纸杂志已经成为中国近现代史研究者利用最方便、使用最频繁的史料来源之一.但史家对于报刊的疑虑也始终未曾消失.在很多人眼中,报刊的记录从来都不是中立、客观的,甚至不是真实的.新闻报道的背后充斥着各种无意的偏见和有意的歪曲,而且往往被特定利益集团和政治派系豢养,为其摇旗呐喊,引导舆论,制造“民心”,乃至颠倒黑白,捏造谎言.与其说报刊是对一个时代的忠实记载,不如说它是一种政治宣传的手段.这也就意味着,报刊作为一种“史料”,是“有问题”的,也是不可靠的.
在中国文学史研究领域,讲近现代文学必然与报刊(包括报纸和期刊)发生联系.讲晚清“诗界革命”或“小说界革命”,就要讲到梁启超和《清议报》《新民丛报》;讲翻译文学,最早得追溯到《申报》;讲晚清四大“谴责小说”,就会提到《新小说》《世界繁华报》等小说期刊.很久以来文学史关注的是作家生平与文学作品,及其审美风格与政治、社会的历史性意义.在文学为政治服务的“革命”年代,文学史以宣扬“阶级斗争”与“进步”史观为目的,因此提不提报刊都无所谓.像《官场现形记》之类的小说已有标点单行本,它的杂志出处也被忘记了.传统的阅读与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的法学理论深受苏联法学理论的影响.随着中苏关系快速、全面发展,苏联法学理论的研究命题、基本范畴、研究方法、核心观点等都深刻地影响了我国法学理论的建立和早期发展.源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列宁法律理论的苏联法学理论,从1917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以来,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国家与法的理论.这些理论通过苏联法学家来华讲课和我国派出的大量留苏人员的译介,成为我国法学理论的基础.苏联法学理论中关于法的统治阶级意志说、法的定义与本质说、阶级斗
“中国人的民族意识与爱国主义较二十二年前已有显著的发展,热切的渴望自主和领土的完整,不仅反对日本侵略山东,也同样反对英国的力量侵入西藏,苏俄的武装侵占库伦.”这句话出自美国驻华公使舒尔曼(Jacob G.Schurman)1921年12月3日发给美国国务院的中国国情报告.①舒尔曼对中国的评论源于他在中国的亲身体验,也是其深思熟虑后的经验总结.在三个月前的9月5日,舒尔曼作为美国新任驻华公使到北京外交部进行礼节性拜访,当日他与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颜惠庆进行首度会晤.在会谈中,舒尔曼对颜惠庆不无感慨地说道:“鄙人
汉代皇帝“二次即位”问题一直受到中外学者的关注,“二次即位”是否存在,该礼仪制度何时产生,历来众说纷纭.中外学界对“二次即位”问题虽然着力甚深,但存在着将整个汉代的即位问题纳入“通贯”讨论的误区.本文讨论汉代皇帝的即位问题,不仅注意皇帝—天子的双重身份这一事实,还注意到这一双重身份的意义是在不断变化的,而变化的原因是汉代政制和政治文化在不同时期内以经典为蓝本的“复古”改革,身份变化背后折射出的是汉代追求汉制与古制榫合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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