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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人类生产建设的不断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才开发农村用地的,对农村用地采用一定的现代化技术和经济手段,提升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从而扩大土地有效利用的活动范围。具体来说,农村土地的开发与管理主要体现在总体土地的利用规划指导下,对现有的土地以及未来土地通过一定的规划计算,使其得到合理利用的过程。
【关键词】农村用地;开发整理
一、土地管理开发的相关要求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范要求,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未利用地的开发。而相对的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那种土地可以用于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或者其他生产业的使用。土地主要是那些交通欠发达的荒山、荒地等,经过县级以上的政府批准之后,确定已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的时限进行分配,在规定中已经直接将土地的经营范围以及使用者在土地上的规划要求直接显现了出来。
土地开发者在经营推动的使用权明确规定时限之后,政府不得收回开发者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承包所有权,但开发者只能用于适用的经营范围之内,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以保护环境以及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的目的,防止水土流失或土壤沙化的情况发生。而且大多开发者都是针对其中的《土地管理法》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的,一般都是能开采成耕地就开采成耕地,其次再开发成其他的用地。
1.农用地的开发程序
对于已开发过国有的土地,从事农、林、牧、副、渔业方面的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生产作业。若在此基础上利用未开垦的土地,经法律批准后,禁止毁坏森林进行开发,损坏生态环境。其程序如下:
首先开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表明资金状况、开发能力、方案以及日后的用途。在经政府批准后,双方签订开发利用合同,并标注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其中的土地利用情况,由开发单位以及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凡符合开发标准的,发验证合格证书。在所有验证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建立土地的综合管理台账,这也便于为征收或减免税收提供依据。
若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土地的转让变更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原有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填写相关的变更信息,全面的反映土地权属和利用情况,这样下一土地使用者使用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农用地整理管理
农用地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依据一定土地利用的规划标准,通过一定的经济实施,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的整治,改善土地的利用结构,以提高土地的质量,增加耕地的面积。
一般来说,土地整理主要合一划分为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两种。现阶段,我国的荒地大部分开发为农用地整理的形式,这些整理主要是综合整理与专项整理之分。其具体的内容主要是对土块的结构进行划分,合并那种零散的地块,平整土地面积,改良土壤,扩大土地的利用规模,来有效的利用耕地。
二、土地的复垦
土地复垦主要是针对生产建设中的土地的破坏的政治措施,使土壤能有效地恢复到可以利用的农用地状态。具体而言,土地复垦主要是针对的是矿区的土地遭到一定破坏的;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地表下沉的土地;废弃的土地或者工厂以及城市垃圾等对土地造成一定污染的地块。
1.土地复垦的管理
土地的复垦主要实行的是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进行的,这也是惩罚破坏者的一种形式。土地的复垦的投入也被列入到基本的生产成本当中,在复垦后的土地得到当地政府的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使用。这也映照了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而且复垦者可以优先得到土地使用权。
复垦没有达到验收要求的,应缴纳复垦金,专项用于复垦的资金,由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复垦,若没有能力复垦也没有缴纳复垦资金的将要受到一定的处罚。企业或者个人对于以为内土地的受破坏而遭到损失的,应当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项费用主要是耕地的损失费、林地的损失费以及其他土地的损失的总和。对于资金的多少,主要依据《土地复垦规定》做出一定的原则性控制,由破坏土地的企业或者个人按照规定的范畴,与被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议解决,若协商未果,则交土地的行政部门做出决定,若双方不服,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土地复垦管理制度
国家对土地的复垦管理主要有各级的人民政府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并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的使用进行监督与验收工作,并综合各级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工作。
在土地的复垦管理的整体利用上,制定一定规划目标,以及指导方针政策,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对自然以及土地破坏的状态进行预测,在整体的估算后,与复垦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对比,使之符合经济合理发展需求的目标要求。不同的地区复垦的要求有不同的标准。在城区,复垦主要依照诚实的规划进行的,符合整体的城市形象标准,凡是发生在生产建设当中而破坏到土地的,土地的复垦应当符合整体的城市规划要求标准,若有复垦义务的企业应把土地的复垦纳入到本企业生产建设的目标当中,而且其可行性的目标控制主要是在其他的土地的复垦项目中有所体现,对于土地的复垦应涉及到工艺的要求,达到检验的标准,若企业未将土地复垦的义务进行规划,建设部门一经审查,应不予与批准。
凡有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履行复垦义务,这也是在县级及以上的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若未履行义务,逾期并没有改正的,有必要缴纳一定的复垦资金,专项用于复垦的义务资金,对于骚扰、阻碍复垦工作实施,也可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以罚款。若情形严重的,当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土地复垦的方式
在生产建设的过程中地区性破坏的土地,可以由企业或者个人自行复垦,也可以支出一部分资金,让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承包复垦。企业的生产建设的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可以由国家征用,也可以用集体留用。若企业的生产活动启用国家的土地,其使用权属和分配情况主要是由当地的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責的。其他企业依照土地的复垦合同以及约定的条款来确定,这一部分费用可以由国家进行征用,也可以对其进行自行的补偿。在土地复垦之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土地验收标准进行实施,达到验收标准后并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生产建设过程中在经复垦后属于依法进行变更的,必须进过国家正规的渠道进行办理。
4.土地复垦后的用途
被破坏的土地经过复垦后一般都优先进行农业的耕地用地,其他规划的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依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优惠,而且另一方面国家也鼓励单位或企业优先使用复垦的土地。
三、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农村用地的土地管理进行相应的阐述,对于土地复垦的方式以及复垦所涉及到的企业与个人的费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达到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目的。
【关键词】农村用地;开发整理
一、土地管理开发的相关要求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范要求,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未利用地的开发。而相对的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那种土地可以用于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或者其他生产业的使用。土地主要是那些交通欠发达的荒山、荒地等,经过县级以上的政府批准之后,确定已将土地的使用权和承包的时限进行分配,在规定中已经直接将土地的经营范围以及使用者在土地上的规划要求直接显现了出来。
土地开发者在经营推动的使用权明确规定时限之后,政府不得收回开发者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承包所有权,但开发者只能用于适用的经营范围之内,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以保护环境以及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的目的,防止水土流失或土壤沙化的情况发生。而且大多开发者都是针对其中的《土地管理法》合理利用土地使用权的,一般都是能开采成耕地就开采成耕地,其次再开发成其他的用地。
1.农用地的开发程序
对于已开发过国有的土地,从事农、林、牧、副、渔业方面的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生产作业。若在此基础上利用未开垦的土地,经法律批准后,禁止毁坏森林进行开发,损坏生态环境。其程序如下:
首先开发单位提出书面的申请,表明资金状况、开发能力、方案以及日后的用途。在经政府批准后,双方签订开发利用合同,并标注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其中的土地利用情况,由开发单位以及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凡符合开发标准的,发验证合格证书。在所有验证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建立土地的综合管理台账,这也便于为征收或减免税收提供依据。
若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土地的转让变更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原有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填写相关的变更信息,全面的反映土地权属和利用情况,这样下一土地使用者使用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农用地整理管理
农用地是指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依据一定土地利用的规划标准,通过一定的经济实施,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的整治,改善土地的利用结构,以提高土地的质量,增加耕地的面积。
一般来说,土地整理主要合一划分为农用地与非农用地两种。现阶段,我国的荒地大部分开发为农用地整理的形式,这些整理主要是综合整理与专项整理之分。其具体的内容主要是对土块的结构进行划分,合并那种零散的地块,平整土地面积,改良土壤,扩大土地的利用规模,来有效的利用耕地。
二、土地的复垦
土地复垦主要是针对生产建设中的土地的破坏的政治措施,使土壤能有效地恢复到可以利用的农用地状态。具体而言,土地复垦主要是针对的是矿区的土地遭到一定破坏的;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地表下沉的土地;废弃的土地或者工厂以及城市垃圾等对土地造成一定污染的地块。
1.土地复垦的管理
土地的复垦主要实行的是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进行的,这也是惩罚破坏者的一种形式。土地的复垦的投入也被列入到基本的生产成本当中,在复垦后的土地得到当地政府的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使用。这也映照了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而且复垦者可以优先得到土地使用权。
复垦没有达到验收要求的,应缴纳复垦金,专项用于复垦的资金,由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复垦,若没有能力复垦也没有缴纳复垦资金的将要受到一定的处罚。企业或者个人对于以为内土地的受破坏而遭到损失的,应当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这项费用主要是耕地的损失费、林地的损失费以及其他土地的损失的总和。对于资金的多少,主要依据《土地复垦规定》做出一定的原则性控制,由破坏土地的企业或者个人按照规定的范畴,与被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协议解决,若协商未果,则交土地的行政部门做出决定,若双方不服,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土地复垦管理制度
国家对土地的复垦管理主要有各级的人民政府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并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的使用进行监督与验收工作,并综合各级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工作。
在土地的复垦管理的整体利用上,制定一定规划目标,以及指导方针政策,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对自然以及土地破坏的状态进行预测,在整体的估算后,与复垦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对比,使之符合经济合理发展需求的目标要求。不同的地区复垦的要求有不同的标准。在城区,复垦主要依照诚实的规划进行的,符合整体的城市形象标准,凡是发生在生产建设当中而破坏到土地的,土地的复垦应当符合整体的城市规划要求标准,若有复垦义务的企业应把土地的复垦纳入到本企业生产建设的目标当中,而且其可行性的目标控制主要是在其他的土地的复垦项目中有所体现,对于土地的复垦应涉及到工艺的要求,达到检验的标准,若企业未将土地复垦的义务进行规划,建设部门一经审查,应不予与批准。
凡有土地复垦义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应按照一定的规定履行复垦义务,这也是在县级及以上的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进行的;若未履行义务,逾期并没有改正的,有必要缴纳一定的复垦资金,专项用于复垦的义务资金,对于骚扰、阻碍复垦工作实施,也可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以罚款。若情形严重的,当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土地复垦的方式
在生产建设的过程中地区性破坏的土地,可以由企业或者个人自行复垦,也可以支出一部分资金,让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承包复垦。企业的生产建设的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可以由国家征用,也可以用集体留用。若企业的生产活动启用国家的土地,其使用权属和分配情况主要是由当地的土地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責的。其他企业依照土地的复垦合同以及约定的条款来确定,这一部分费用可以由国家进行征用,也可以对其进行自行的补偿。在土地复垦之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土地验收标准进行实施,达到验收标准后并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生产建设过程中在经复垦后属于依法进行变更的,必须进过国家正规的渠道进行办理。
4.土地复垦后的用途
被破坏的土地经过复垦后一般都优先进行农业的耕地用地,其他规划的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依照国家的政策规定给以优惠,而且另一方面国家也鼓励单位或企业优先使用复垦的土地。
三、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农村用地的土地管理进行相应的阐述,对于土地复垦的方式以及复垦所涉及到的企业与个人的费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达到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