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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协调经济分配、调整经济规范、治理经济犯罪等,它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明确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可以更为深刻地披露我国经济法的本质,并且为其基本原则的提炼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从先分析经济法的理念范畴,然后阐述其价值范畴。
关键词:价值范畴;经济法;理念范畴
对于中西方文化来讲,在“理念”一词的理解上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西方哲学的理解上,将“理念”看成是一种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畴;在中方文化中,将“理念”看成是观念、思想、信念,或是认定和追求的原则、目标等。本文将理念理解为原则,即处理某种事情时所抱有的希望、秉持的原则等。下文从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为出发点,分析经济法的理念及其价值范畴。
一、经济法理念范畴
1.核心要素——以消费者为本
在当代社会发展中,我国属于一个法制化社会,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法律的目的是服务人民。因此,在经济法中,同样包含“以人为本”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消费者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经济法强调经济民主,它通过达成共识来处理经济纠纷或经济冲突,同时充分尊重人的个人社会需求和个性发展。
2.标志性因素——平衡协调
人具有社会属性,即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当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来实现二者的平衡。经济法同样具有平衡协调的作用,要求经济社会与人之间协调发展,具体来讲,需要各项发展目标与发展时机、发展顺序等协调、配合。
3.强制性因素——社会责任本位
社会责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作为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积极履行规定的义务;其二,对于没有履行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在经济法中,它同样包含上述两项内容。由此可见,经济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其基本立场就是维护利益,合理调节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基本价值
法的产生依赖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基本价值就是和谐,其实现的途径主要借助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发挥中介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国家在分配社会财富时,法就是一个有力的工具。劳动法制度、遗产继承法制度等都是每个社会成员拥有合法的财产重要依据。第二,发挥协调作用,即协调多元利益,比如不同个体的利益、强者与弱者的利益等,经济法可以协调、缓解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第三,发挥法的保障作用。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再分配中,需要发挥法的保障作用,实现财富分配的公平化、规范化。
2.社会秩序经济价值
社会秩序,简单来讲,指的是一种不混乱、有条理的社会状态。在经济法中,其社会经济秩序价值属于一种工具性价值,它可以为人们创造出一个有序、健康的社会经济秩序。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如果没有对生产者、经营者加以管理和规范,必然会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失控;在市场秩序中,如果沒有生产法、价格法等经济法,社会生产和交换之间就会缺乏稳定性;在市场发展中,激烈的市场竞争既可以推动社会发展,同时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竞争法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
在社会的各种法中,都包含两个方面的价值,即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经济法同样具有上述两个价值,并且还要进行不断的维护和实现。对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来讲,在法律部门中,总是有一种价值占据优先地位。因此,在经济法中,经济价值与效率价值所占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二者之中公平价值占据优先地位。
第一,对于政府来讲,其经济职能主要是保障社会公平。其中,政府的经济职能是经济法所赋予的。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政府主要通过对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现阶段,政府推动公平分配的制度比较多,主要有贴息贷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价格补贴制度、预算制度等。政府以上述制度为基础,采取相关的规范措施,确保对社会财富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逐步缩小社会财富差距,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
第二,对于经济 而言,其根本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和谐价值。经济法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经济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想保障社会和谐,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是基础。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贫富差距普遍存在,且这种现象比较严重。鉴于此,经济法需要借助自身的法律价值,改变这一现象,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三,在分配性价值中,经济法具有中介作用,从而促使经济法在公平分配中拥有良好的价值功能。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借助经济法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并且有力推动经济法的中介价值的实现。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法的理念范畴中,具有三个因素,即核心要素(以消费者为本)、标志性因素(平衡协调)、强制性因素(社会责任本位)。在价值范畴中,经济法则具有基本价值(社会和谐)、社会秩序经济价值、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准确认识经济法的理念及其价值范畴,可以让人们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其本质和基本原则。对于经济法来讲,它是人们一切经济活动的准则,可以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有序发展。
关键词:价值范畴;经济法;理念范畴
对于中西方文化来讲,在“理念”一词的理解上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西方哲学的理解上,将“理念”看成是一种永恒的、精神性的普遍范畴;在中方文化中,将“理念”看成是观念、思想、信念,或是认定和追求的原则、目标等。本文将理念理解为原则,即处理某种事情时所抱有的希望、秉持的原则等。下文从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为出发点,分析经济法的理念及其价值范畴。
一、经济法理念范畴
1.核心要素——以消费者为本
在当代社会发展中,我国属于一个法制化社会,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法律的目的是服务人民。因此,在经济法中,同样包含“以人为本”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消费者为本,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经济法强调经济民主,它通过达成共识来处理经济纠纷或经济冲突,同时充分尊重人的个人社会需求和个性发展。
2.标志性因素——平衡协调
人具有社会属性,即每个人都是生活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当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就需要借助法律的力量来实现二者的平衡。经济法同样具有平衡协调的作用,要求经济社会与人之间协调发展,具体来讲,需要各项发展目标与发展时机、发展顺序等协调、配合。
3.强制性因素——社会责任本位
社会责任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作为法律关系中的主体,积极履行规定的义务;其二,对于没有履行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在经济法中,它同样包含上述两项内容。由此可见,经济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其基本立场就是维护利益,合理调节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1.基本价值
法的产生依赖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其基本价值就是和谐,其实现的途径主要借助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发挥中介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国家在分配社会财富时,法就是一个有力的工具。劳动法制度、遗产继承法制度等都是每个社会成员拥有合法的财产重要依据。第二,发挥协调作用,即协调多元利益,比如不同个体的利益、强者与弱者的利益等,经济法可以协调、缓解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第三,发挥法的保障作用。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再分配中,需要发挥法的保障作用,实现财富分配的公平化、规范化。
2.社会秩序经济价值
社会秩序,简单来讲,指的是一种不混乱、有条理的社会状态。在经济法中,其社会经济秩序价值属于一种工具性价值,它可以为人们创造出一个有序、健康的社会经济秩序。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如果没有对生产者、经营者加以管理和规范,必然会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失控;在市场秩序中,如果沒有生产法、价格法等经济法,社会生产和交换之间就会缺乏稳定性;在市场发展中,激烈的市场竞争既可以推动社会发展,同时也会阻碍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竞争法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3.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
在社会的各种法中,都包含两个方面的价值,即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经济法同样具有上述两个价值,并且还要进行不断的维护和实现。对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来讲,在法律部门中,总是有一种价值占据优先地位。因此,在经济法中,经济价值与效率价值所占的地位是截然不同的,二者之中公平价值占据优先地位。
第一,对于政府来讲,其经济职能主要是保障社会公平。其中,政府的经济职能是经济法所赋予的。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政府主要通过对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现阶段,政府推动公平分配的制度比较多,主要有贴息贷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价格补贴制度、预算制度等。政府以上述制度为基础,采取相关的规范措施,确保对社会财富进行科学、合理地分配,逐步缩小社会财富差距,确保社会的有序发展。
第二,对于经济 而言,其根本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和谐价值。经济法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调整经济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要想保障社会和谐,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是基础。就目前我国实际情况来看,贫富差距普遍存在,且这种现象比较严重。鉴于此,经济法需要借助自身的法律价值,改变这一现象,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三,在分配性价值中,经济法具有中介作用,从而促使经济法在公平分配中拥有良好的价值功能。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借助经济法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并且有力推动经济法的中介价值的实现。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法的理念范畴中,具有三个因素,即核心要素(以消费者为本)、标志性因素(平衡协调)、强制性因素(社会责任本位)。在价值范畴中,经济法则具有基本价值(社会和谐)、社会秩序经济价值、公平价值与效率价值。准确认识经济法的理念及其价值范畴,可以让人们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其本质和基本原则。对于经济法来讲,它是人们一切经济活动的准则,可以保障社会经济活动的协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