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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应被定性为作品,理论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而确定人工智能创作物属于作品,在理论层面确定了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的归属关系,推动了人工智能创作物版权的流转效率,具有基础性理论价值。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定性应当从内外两方面进行证成,内部从作品的本质属性着手,外部从著作权客观标准和作品的评判路径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