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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时间以来,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与就业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辽宁省积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但是小微企业的发展仍然存在困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致使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出现严重危机,而保险业是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和风险问题的重要手段。本文旨在分析辽宁省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对未来发展策略的研究。
一、辽宁省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困境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全省小微企业数据分析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宁省小微企业总量为873666户,占全省企业总量的92.84%,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全省70%的就业机会,经济增长占比为60%左右,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辽宁省经济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促进就业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分析报告还显示其中利润总额为盈利的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的比重仅为28.13%,说明小微企业的盈利水平不高,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境,加之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小微企业的生存面临严峻挑战。
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主要在融资方面,企业外部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以及金融机构,但是保险也是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解决方式之一,保险公司通过信用担保,使小微企业获得融资。除此之外保险在处理风险方面有更大的优势,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在遭受损失时进行补偿,让小微企业可以进行正常经营,但是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较少
虽然辽宁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有部分保险公司开发了小微企业保险产品,但是除出口信用保险在辽宁省发展较好外,在保险市场上,对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保险产品较少,因此存在企业有购买的意愿,但是市场上却没有明确有效的具体保险产品的情况。
(二)保险覆盖率和普及程度低
保险产品的发行首先是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辽宁省的保险业务试点数量较少,并且在保险业务对象以及在贷款保险业务中的贷款的去向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这样就导致小微企业的保险业务覆盖率低。针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业务是相对新兴的业务,部分小微企业没有完全了解保险业务的具体情况,甚至是小部分企业从未听说过,普及程度低。
(三)保险费率定价困难
虽然保险是处理风险传统有效的措施,但是由于辽宁省市场上小微企业的数量庞大、行业复杂,保险公司收集风险信息困难。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风险本身就不容易测算,违约率不易计算,所以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费率的确定方面较困难。
二、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的实践与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
2014年以来辽宁省通过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积极采取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提高小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设计了“小微企业信保易”,提供了基本的风险保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资信报告、风险预警等资信渠道,及时规避国际贸易风险。区别于普通短期出口信用险“先缴后补”的办法,“信保易”最大程度惠及小微企业,在资金拨付管理上,省财政对“信保易”项目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法。2020年辽宁省商务厅发布了协调保险公司降低费率优化服务的规定,本年费率由原来的0.2%下调30%至0.14%,保单最高赔偿限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保费的60倍上调至70倍,其具体的实施力度与结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二)贷款信用保险
在贷款信用保险方面,国家近年来相继推出相关政策,号召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率先推出了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发展就此展开。辽宁省的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了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型保险产品,例如中华联合、太平洋、大家保险等保险机构通过“银保”“政银保”业务模式,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使小微企业能够顺利融资,维持稳定经营。
(三)疫情下的理赔环节简化
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疫情期间,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出台了相关政策,首先是在理赔响应速度上进一步加快,针对“货物拒收、贷款拒付、订单取消”等重点风险领域,实施48小时内介入调查,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尽快获得理赔。中小型外贸企业若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可以通过保单融资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以此来缓解资金压力。
三、辽宁省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议
(一)创新保险产品种类,增加产品多样性
1.营业中断保险
疫情期间,辽宁省的许多企业发展遭受到重创,大企业由于自身雄厚的资本实力,得以继续维持稳定经营。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未能按时复工,而疫情解封后,因为没有资金的支持以及足够的原材料投入生产,目前发展步履维艰,不能维持正常经营。
根据《安联年度风险指数调研报告(2020)》显示,营业中断保险成为中国企业近两年面临的首要风险。上述保险事件所涉及的金额不高,但是对于辽宁省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尤其是在辽宁省小微企业中餐饮企业占据很大比重,企业要对营业中断保险多加了解使用,防范此类风险的发生,即使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小微企业仍能在后期维持正常经营。
2.债券保险
20世纪70年代,美国债券发行需求逐步增加,但是由于没有正规担保,发行成本较高,于是债券保险作为信用增级的手段在美国率先产生。由于债券保险商能够通过上市获取资金,所以资金充足,并且市场上存在着许多公信力较强的评级机构,因此债券保险在美国迅速发展。债券发行人实现信用增级,通过发行债券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未开展债券保险,主要是由于我国还并未形成合格的信用评级机制,但是我国发展债券保险在法律许可以及市场需求方面是具有可行性的。债券保险能够促进我国市场信用增级机制的完善,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企业分担风险损失,通过发行债券有效的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二)完善已有的保险体系
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相比较而言很成功,辽宁省政府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比较重视,出口信用保险要继续完善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贷款信用保险也是小微企业获得高效融资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通过专业的信用风险调查,使银行放心的对合格的小微企业进行贷款。
除此之外,辽宁省在货物出口方面具有很大发展潜力,为企业规避风险,稳定经营,在此基础上可以发展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辽宁省小微企业中餐饮行业企业占据很大比重,对于此类企业,公众责任保险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乐享”系列产品,为小型餐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三)加强三方合作,降低保险费率
辽宁省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在立法方面可以有选择的借鉴国外优秀案例,为小微企业融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政府的引导下,保险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出新型保险产品,例如中国银行与中银保险合作推出“企贷保”,共担风险。疫情期间,广东省为提升外贸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效率,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连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通过数据共享让融资更便捷。在政府的引导下,降低对小微企业的保险费率以及贷款利率,政府财政进行分担由此对保险公司产生的损失,提高小微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保险费率分类定价
由于辽宁省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行业复杂,所面臨的风险也具有多样化,在某些方面具有地域差异。要加强对小微企业风险的整理与归纳,辽宁省各地市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发挥地域优势,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地方系统统计小微企业信用风险与评价,缓解企业与贷款机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例如提供针对小微企业雇主的信贷方式,对于刚成立不久并且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的雇主贷款,进行分类贷款。在保险费率方面,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分析,对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实行低费率,对资信状况存在问题的企业适当地提高保险费率。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一、辽宁省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困境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全省小微企业数据分析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辽宁省小微企业总量为873666户,占全省企业总量的92.84%,中小型企业提供了全省70%的就业机会,经济增长占比为60%左右,由此可见,小微企业在辽宁省经济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尤其是在促进就业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起到推动作用。但是分析报告还显示其中利润总额为盈利的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的比重仅为28.13%,说明小微企业的盈利水平不高,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境,加之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小微企业的生存面临严峻挑战。
小微企业发展问题主要在融资方面,企业外部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以及金融机构,但是保险也是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解决方式之一,保险公司通过信用担保,使小微企业获得融资。除此之外保险在处理风险方面有更大的优势,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在遭受损失时进行补偿,让小微企业可以进行正常经营,但是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较少
虽然辽宁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有部分保险公司开发了小微企业保险产品,但是除出口信用保险在辽宁省发展较好外,在保险市场上,对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的相关保险产品较少,因此存在企业有购买的意愿,但是市场上却没有明确有效的具体保险产品的情况。
(二)保险覆盖率和普及程度低
保险产品的发行首先是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辽宁省的保险业务试点数量较少,并且在保险业务对象以及在贷款保险业务中的贷款的去向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这样就导致小微企业的保险业务覆盖率低。针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业务是相对新兴的业务,部分小微企业没有完全了解保险业务的具体情况,甚至是小部分企业从未听说过,普及程度低。
(三)保险费率定价困难
虽然保险是处理风险传统有效的措施,但是由于辽宁省市场上小微企业的数量庞大、行业复杂,保险公司收集风险信息困难。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风险本身就不容易测算,违约率不易计算,所以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费率的确定方面较困难。
二、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的实践与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
2014年以来辽宁省通过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积极采取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提高小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设计了“小微企业信保易”,提供了基本的风险保障,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资信报告、风险预警等资信渠道,及时规避国际贸易风险。区别于普通短期出口信用险“先缴后补”的办法,“信保易”最大程度惠及小微企业,在资金拨付管理上,省财政对“信保易”项目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法。2020年辽宁省商务厅发布了协调保险公司降低费率优化服务的规定,本年费率由原来的0.2%下调30%至0.14%,保单最高赔偿限额由原来的不低于保费的60倍上调至70倍,其具体的实施力度与结果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二)贷款信用保险
在贷款信用保险方面,国家近年来相继推出相关政策,号召积极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率先推出了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贷款信用保险发展就此展开。辽宁省的保险公司也相继推出了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型保险产品,例如中华联合、太平洋、大家保险等保险机构通过“银保”“政银保”业务模式,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提供了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使小微企业能够顺利融资,维持稳定经营。
(三)疫情下的理赔环节简化
在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疫情期间,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出台了相关政策,首先是在理赔响应速度上进一步加快,针对“货物拒收、贷款拒付、订单取消”等重点风险领域,实施48小时内介入调查,开通理赔绿色通道,确保企业尽快获得理赔。中小型外贸企业若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可以通过保单融资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以此来缓解资金压力。
三、辽宁省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议
(一)创新保险产品种类,增加产品多样性
1.营业中断保险
疫情期间,辽宁省的许多企业发展遭受到重创,大企业由于自身雄厚的资本实力,得以继续维持稳定经营。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未能按时复工,而疫情解封后,因为没有资金的支持以及足够的原材料投入生产,目前发展步履维艰,不能维持正常经营。
根据《安联年度风险指数调研报告(2020)》显示,营业中断保险成为中国企业近两年面临的首要风险。上述保险事件所涉及的金额不高,但是对于辽宁省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而言,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尤其是在辽宁省小微企业中餐饮企业占据很大比重,企业要对营业中断保险多加了解使用,防范此类风险的发生,即使发生损失,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小微企业仍能在后期维持正常经营。
2.债券保险
20世纪70年代,美国债券发行需求逐步增加,但是由于没有正规担保,发行成本较高,于是债券保险作为信用增级的手段在美国率先产生。由于债券保险商能够通过上市获取资金,所以资金充足,并且市场上存在着许多公信力较强的评级机构,因此债券保险在美国迅速发展。债券发行人实现信用增级,通过发行债券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未开展债券保险,主要是由于我国还并未形成合格的信用评级机制,但是我国发展债券保险在法律许可以及市场需求方面是具有可行性的。债券保险能够促进我国市场信用增级机制的完善,提升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企业分担风险损失,通过发行债券有效的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二)完善已有的保险体系
辽宁省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相比较而言很成功,辽宁省政府在对外贸易方面也比较重视,出口信用保险要继续完善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风险保障。贷款信用保险也是小微企业获得高效融资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通过专业的信用风险调查,使银行放心的对合格的小微企业进行贷款。
除此之外,辽宁省在货物出口方面具有很大发展潜力,为企业规避风险,稳定经营,在此基础上可以发展船舶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辽宁省小微企业中餐饮行业企业占据很大比重,对于此类企业,公众责任保险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乐享”系列产品,为小型餐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三)加强三方合作,降低保险费率
辽宁省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在立法方面可以有选择的借鉴国外优秀案例,为小微企业融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政府的引导下,保险业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出新型保险产品,例如中国银行与中银保险合作推出“企贷保”,共担风险。疫情期间,广东省为提升外贸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效率,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连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通过数据共享让融资更便捷。在政府的引导下,降低对小微企业的保险费率以及贷款利率,政府财政进行分担由此对保险公司产生的损失,提高小微企业投保的积极性。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保险费率分类定价
由于辽宁省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行业复杂,所面臨的风险也具有多样化,在某些方面具有地域差异。要加强对小微企业风险的整理与归纳,辽宁省各地市政府充分利用现有的信用信息平台,发挥地域优势,建立地方征信平台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地方系统统计小微企业信用风险与评价,缓解企业与贷款机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例如提供针对小微企业雇主的信贷方式,对于刚成立不久并且经营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的雇主贷款,进行分类贷款。在保险费率方面,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对小微企业进行分类分析,对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实行低费率,对资信状况存在问题的企业适当地提高保险费率。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