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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农村刚刚兴起的土地流转,其实质就是在明确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稳定农户对其承包权的基础上,农户将土地的使用权以出租、转包、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转让,从而使一定规模的农田集中在一户经营者手中,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从湖北省监利县、浙江省绍兴县等地的实践来看,这一改革必将成为席卷农村的新一轮改革浪潮,也必将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