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红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州西部。土地面积2011.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8%,河谷盆地面积仅占2%,属省内典型的山区农业县。
1.我县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自2007年我县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我县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1.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受到农户好评,投资热情高涨
自2007年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截止2013年底,共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1.9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购买资金699.2万元。
1.2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大幅提高
截止2013年底,我县农机总动力达5.4万千瓦特,大中型拖拉机557台,比2007年增加393台。2007年~2013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微耕机1401台,增加农机总动力0.9万千瓦特。2013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2台小型联合收割机,实现了我县联合收割机从无到有的突破。
1.3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3年实现机耕面积3063.7公顷,机电灌溉面积2397.3公顷,机械植保面积5056.1公顷,实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8%。
2.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中的主要困难
2.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启动严重滞后
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都是在次年的2月底以后才自上而下的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致在春耕备耕的大忙时节,因新的购机补贴目录与实施方案迟迟未到,农户就不能及时买到自己心仪的机具,错失选机的大好机会。
2.2机具种类不够全面
在购机补贴目录中,大部分以大中型农机具较多,而适合我县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械种类较少且单一,远远不能满足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多样需求。
2.3补贴机具质量较差
农户普遍反映补贴的机具存在轮胎不耐扎,零配件不标准在县上很难配上,且有些零配件质量不稳定,以次充好,引起农户的普遍不满。
2.4售后服务较差
农民所购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维修不及时甚至拖延时间,给农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有些厂家及经销商售后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态度冷淡,农民意见较大。
2.5每台机具的补贴资金较少
目前补贴机具的总量有限,补贴资金较少,特别是大中型农机具,农户每买一台需筹措70%多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购机欲望。
3.主要对策
3.1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公正公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利用挂图、标语、专栏、墙报、政策问答资料等载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不断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做到信息公开。各村社、乡(镇)要建立健全购机农户信息公开制度(张榜公示)。重点公示购机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所购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经销企业名称等信息,确保惠民政策实施的公开、公正、公平。三是搞好信息通报。各级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交流,促进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3.2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适当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确保农机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受益公示、审核抽查、补贴监管、投诉调处、档案完善等项工作所必须的保障经费。同时应增加新型农机具推广的现场示范、演示、培训等工作经费。农民只有通过现场观摩、亲手操作才会产生购买新型农业机械的意识;通过对农民使用、保养、安全操作农业机械的培训,确保农民在使用农业机械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减少或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3.3增大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金额。国家和省(市)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要向象红河县这样的全国有名的特困县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金额,达到50%的单机补贴资金,减少农民购买机具时投入的资金,同时对部分农具给予财政补贴(由省、州、地方财政解决),以减轻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困难,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国家的这一惠农政策,减轻劳动生产力,达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3.4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经销商是农民购买机具的直接责任人,也是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质量保证者。农机管理部门除定期对经销商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外,还应与经销商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应包括农业机械的使用、保养、安全操作、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3.5增大农机队伍的建设。根据红河县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农机编制根本满足不了农机工作的需要,应扩大农机队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有序、顺利进行。
1.我县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成效显著
自2007年我县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我县狠抓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1.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受到农户好评,投资热情高涨
自2007年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截止2013年底,共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1.9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购买资金699.2万元。
1.2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大幅提高
截止2013年底,我县农机总动力达5.4万千瓦特,大中型拖拉机557台,比2007年增加393台。2007年~2013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微耕机1401台,增加农机总动力0.9万千瓦特。2013年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2台小型联合收割机,实现了我县联合收割机从无到有的突破。
1.3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3年实现机耕面积3063.7公顷,机电灌溉面积2397.3公顷,机械植保面积5056.1公顷,实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28%。
2.开展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中的主要困难
2.1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启动严重滞后
每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都是在次年的2月底以后才自上而下的召开各种会议,安排部署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以致在春耕备耕的大忙时节,因新的购机补贴目录与实施方案迟迟未到,农户就不能及时买到自己心仪的机具,错失选机的大好机会。
2.2机具种类不够全面
在购机补贴目录中,大部分以大中型农机具较多,而适合我县山区作业的小型农机械种类较少且单一,远远不能满足我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多样需求。
2.3补贴机具质量较差
农户普遍反映补贴的机具存在轮胎不耐扎,零配件不标准在县上很难配上,且有些零配件质量不稳定,以次充好,引起农户的普遍不满。
2.4售后服务较差
农民所购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维修不及时甚至拖延时间,给农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有些厂家及经销商售后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态度冷淡,农民意见较大。
2.5每台机具的补贴资金较少
目前补贴机具的总量有限,补贴资金较少,特别是大中型农机具,农户每买一台需筹措70%多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的购机欲望。
3.主要对策
3.1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公正公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利用挂图、标语、专栏、墙报、政策问答资料等载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政策、知道政策、熟悉政策,不断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透明度。二是做到信息公开。各村社、乡(镇)要建立健全购机农户信息公开制度(张榜公示)。重点公示购机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所购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经销企业名称等信息,确保惠民政策实施的公开、公正、公平。三是搞好信息通报。各级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总结交流,促进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3.2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应适当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确保农机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受益公示、审核抽查、补贴监管、投诉调处、档案完善等项工作所必须的保障经费。同时应增加新型农机具推广的现场示范、演示、培训等工作经费。农民只有通过现场观摩、亲手操作才会产生购买新型农业机械的意识;通过对农民使用、保养、安全操作农业机械的培训,确保农民在使用农业机械时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减少或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3.3增大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金额。国家和省(市)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要向象红河县这样的全国有名的特困县给予政策倾斜,提高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金额,达到50%的单机补贴资金,减少农民购买机具时投入的资金,同时对部分农具给予财政补贴(由省、州、地方财政解决),以减轻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困难,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国家的这一惠农政策,减轻劳动生产力,达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3.4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经销商是农民购买机具的直接责任人,也是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质量保证者。农机管理部门除定期对经销商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外,还应与经销商鉴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应包括农业机械的使用、保养、安全操作、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3.5增大农机队伍的建设。根据红河县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农机编制根本满足不了农机工作的需要,应扩大农机队伍,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