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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投资不同性质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方式和税率是不一样的。那么,在创业之初,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选择最适合的企业性质,才能够既少花“银子”,又有好的发展?
四种方式做老板
小陈原在某机械制造公司从事销售工作5年,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社会经验和人脉关系。他决定创业做老板。
据了解,目前个人可以选择的创业方式主要是: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从事承包承租业务;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税收政策不了解的小陈犯了愁,只好来到税务部门咨询。税务人员告诉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税收政策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再看合伙企业的税负。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合伙人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难看出,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企业形式的税负是一样的,都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针对其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人所得税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税负,主要就企业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规模和行业的不同分为三个档次。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怎样操作最省钱
小陈的创业项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税务人员于是参照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标准,帮其分析了税负。
假设小陈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y,当y≤5000元时,前三种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当5000元至30万元时,前三种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750;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5%。
由此看出,前三种情况时,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税率是一样的,这三类企业还可以减去速算扣除数,因此税负较低。
到第四种情况时,这三类企业的税率开始高于有限责任公司,但因为有速算扣除数的存在,必须找到一个“临界点”,用公式来计算,这个“临界点”出现在y×30%-4250=y×20%时,解得y=42500元。也就是说,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y<42500元时,选择前三类企业形式税负较轻;当y>42500元时,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税负较轻。
看到这里,小陈豁然开朗,如果自己的企业当年利润小于42500元,那么,选择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性质创业,要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来的“划算”;如果当年利润等于42500元,那么无论选择哪种企业性质,都是一样的;如果当年利润大于42500元,那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比较“划算”。
不过,税务人员也提醒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种形式的企业,是法人单位,在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的范围比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投资者在制定投资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最优投资方案。另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不同性质的企业形式。个人投资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而私营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
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对于规模小的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征税,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也免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本决定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种方式做老板
小陈原在某机械制造公司从事销售工作5年,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社会经验和人脉关系。他决定创业做老板。
据了解,目前个人可以选择的创业方式主要是:作为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从事承包承租业务;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组建合伙企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税收政策不了解的小陈犯了愁,只好来到税务部门咨询。税务人员告诉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税收政策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再看合伙企业的税负。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各合伙人的投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难看出,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企业形式的税负是一样的,都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针对其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人所得税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税负,主要就企业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按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规模和行业的不同分为三个档次。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怎样操作最省钱
小陈的创业项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税务人员于是参照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标准,帮其分析了税负。
假设小陈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y,当y≤5000元时,前三种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当5000元至30万元时,前三种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750;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5%。
由此看出,前三种情况时,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税率是一样的,这三类企业还可以减去速算扣除数,因此税负较低。
到第四种情况时,这三类企业的税率开始高于有限责任公司,但因为有速算扣除数的存在,必须找到一个“临界点”,用公式来计算,这个“临界点”出现在y×30%-4250=y×20%时,解得y=42500元。也就是说,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y<42500元时,选择前三类企业形式税负较轻;当y>42500元时,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税负较轻。
看到这里,小陈豁然开朗,如果自己的企业当年利润小于42500元,那么,选择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性质创业,要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来的“划算”;如果当年利润等于42500元,那么无论选择哪种企业性质,都是一样的;如果当年利润大于42500元,那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性质比较“划算”。
不过,税务人员也提醒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种形式的企业,是法人单位,在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的范围比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投资者在制定投资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最优投资方案。另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选择不同性质的企业形式。个人投资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而私营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出现,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
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对于规模小的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征税,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也免征。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本决定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