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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自2008年四季度启动实施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高度重视,切实把让职工群众满意作为根本目标,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政策,着重探索建立地企合作机制,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把此项工作与各级领导班子的奖惩相结合,与林区广泛开展的“树立新形象、建设新林区”充分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通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