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为促进海峡两岸共同应对全球金融危机,针对两岸开通海上直航这一重大举措,就两岸海上直航的意义进行分析,结合两岸海上直航集装箱运输的现状,探讨其发展前景,并提出4点建议:(1)促进金融合作;(2)建立战略联盟;(3)避免过度竞争;(4)加大管理力度。
关键词 两岸直航;集装箱运输;对台航运2008年11月4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海运协议》。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开通海上直航,台湾开放11个港口,大陆开放63个港口。
1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意义
1.1 为两岸经贸往来节约时间和成本
过去,海峡两岸实行的是海上间接通航。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两岸经贸往来提供了必要的运输服务,但运输成本高昂,运输效率低下。以上海与高雄间的海上运输为例,载箱量,总吨位的集装箱船,需经日本石垣岛绕航运输,每航次运距增加30%,运输时间增加近,运输成本增加2万多美元,平均每吨货物增加运输费用逾3美元。按两岸年贸易额亿美元、年运量万t计算,直航后每年可减少运输时间约11万h,降低运输费用1亿多美元。海上直航大大节省了两岸间物资交流的时间和成本,从而引发两岸间海运需求的上升,进一步推动两岸航运业的合作。除直接贸易外,两岸港口间的集装箱支线运输也将得到快速发展。
1.2 给两岸航运发展带来新机遇
从宏观角度来看,两岸海上直航对两岸航运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非常有利,尤其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大陆大型港口获得了发展集装箱中转运输的机遇。据洋山边检部门统计,两岸直航前的2008年第4季度,往返上海与台湾间的船舶仅82艘次,而开放直航以来,这一数字增至301艘次,增长率高达267%。同时,直航为高雄港和基隆港发展集装箱中转运输提供了政策比较优势,使其在欧洲、北美航线的中转业务方面受益。
1.3 为两岸经贸关系注入新活力
两岸直航不仅惠及航运业,还给两岸带来上千亿元的商机,为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随着两岸贸易地区的扩大,大陆内陆省份亦可受益于两岸直航,直航后的物流成本优势将吸引更多的台湾企业到内地投资,从而带动货物运输新一轮的发展。由于航行时间大大缩短,台湾的水果、花卉、冬季蔬菜和水产品等可借助直航行销大陆,对台湾的农渔民来说,开放直航是农副产品进军大陆市场的大好机遇。另外,直航为医疗器材、艺术品和材料设备等行业带来商机,推动民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使台湾同胞得到更多实惠。
2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集装箱运输现状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公布的“从事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的航运公司及船舶名单”,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从事两岸海上直航业务的各类船舶已达81艘,其中近一半是集装箱船。
从总体上看,两岸全面直航有利于扩大两岸港口的集装箱吞吐总量,但对不同港口的影响不同。2009年上半年,福建省对台货物吞吐量达万t,对台集装箱吞吐量达26.51万TEU,先后开通福州、厦门、泉州等港口至高雄、基隆、台中等港口的集装箱班轮航线7条,开通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港口至基隆、台北、花莲、金门、马祖、澎湖等港口的不定期航线12条。但这并不意味着福建与台湾两地的集装箱运输情况良好,相反,2009年第1季度,闽台两地的直接贸易箱量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20.6%。这一方面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福建省海运箱量总体下降逾10%;另一方面是因为开放63个港口对台直航后,大陆运往台湾的很多货物不再经福州、厦门等港口中转。
据高雄港务局统计,两岸直航以来,高雄港两岸集装箱装卸量自2008年2月的跃升至2009年4月的。尽管受金融危机冲击,海运市场不甚景气,但直航带来的两岸集装箱装卸量的快速增长使高雄港2009年1—4月的集装箱吞吐量较2008年同期仅下挫约2成。
3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集装箱运输前景
受金融危机影响,“三通”后两岸航运业并没有立即呈现繁荣景象。但考虑到两岸经济所受影响与欧美相比较轻,且大陆已呈现复苏迹象,加之两岸直航的经济意义不言而喻,业内人士普遍看好两岸直航的发展前景和未来商机。两岸直航使台湾能够充分发挥位处亚太地理中心的优势,有利于台湾产业的全球运筹,减少资金积压,以时效争取国际竞争力。随着越来越多的航运企业从直航中获得丰厚利润,两岸直航船舶的数量将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三通”基本实现后,台湾航运企业可大胆制定未来规划并积极推进,例如在大陆扩大布点,发展更多的合作伙伴,以此提高服务品质,增强自身竞争力。在除海上运输以外的其他领域,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的合作亦将迅猛增长。台湾地理位置优越,拥有条件极佳的天然深水港,借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之机,可在确保海运地位的同时,发展成为亚太地区航空货运及旅客转运中心,并顺势发展运输、仓储、物流、报关、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业,吸收制造业外移的失业人员。
4 建议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问题需要逐步解决。未来如何组织货源、规划物流、规范市场,成为海峡两岸航运界的当务之急。
4.1 促进金融合作
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大陆与台湾应加强合作,特别是加强金融方面的合作。目前两岸虽有很多投资及贸易领域的交流,但碍于各种因素,许多金融业务往来无法实现。台湾与大陆均有庞大的外汇储备,宜构建具有两岸特色的金融合作机制,以安定金融信心。应通过协商进一步研究两岸金融交流合作的机制,对融资困难的台商企业给予合理支持。这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台海局势的稳定和发展。
大陆各有关部门应参照10大产业振兴规划,在国家层面制定两岸航运业振兴计划。对从事直航运输的大型航运企业,加大注资力度,切实培育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实现“三通”后,两岸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将导致不同群体利益的再分配,应对部分弱势群体受到的影响予以关注。
4.2 建立战略联盟
(1)建立台湾与大陆航运业的战略联盟。政治上开创两岸和谐气氛,经济上降低外资企业布局两岸的经营成本,以此吸引外资。战略联盟的建立,能有效推动两岸尽早就台湾鲜活农产品等物资在大陆销售的通关和检验检疫达成合作,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互利双赢。另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对直航船舶实施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措施,加快建立两岸检验检疫联系和通报机制,实行风险分类管理,简化监管程序,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确保两岸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2)建立大陆港口间的战略联盟。比如,针对大陆开放的诸多直航港口因箱量不足而难以单独支撑集装箱班轮航线的局面,不妨利用福建省的地缘优势,将这些港口的箱源通过内贸航线与闽台直航航线衔接的方式运输,发挥内贸航线比外贸航线成本低约1/3的优势,将厦门港建设成为大陆与台湾间集装箱运输的中转基地港。
4.3 避免过度竞争
闽台两地港口密集,港口之间距离很近,同一港口集装箱码头资源分散,经营主体众多,集装箱班轮业务已出现大小港口和码头一哄而上的趋势。因此,应鼓励海峡两岸港航企业资源合作、科学规划、统筹协调,避免过度竞争。对大陆航运企业,要适当调整管理措施,改善运力结构,提高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其进入直航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引导直航企业联合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其参与国际竞争、抗风险及赢利的能力。
4.4 加大管理力度
对变相或私下从事两岸直航的违规行为,应实施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以“两岸三地”为名违规直航的外籍船舶及航运企业,应取消其申请参与两岸间海运业务的资格,列入“黑名单”;对以“两段式”国际运输为名私下从事两岸直航的违规船舶,建议由口岸海关部门对从事第3地“飞单”行为的船公司进行处罚,相关船舶代理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并接受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关键词 两岸直航;集装箱运输;对台航运2008年11月4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海运协议》。2008年12月15日,海峡两岸开通海上直航,台湾开放11个港口,大陆开放63个港口。
1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的意义
1.1 为两岸经贸往来节约时间和成本
过去,海峡两岸实行的是海上间接通航。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两岸经贸往来提供了必要的运输服务,但运输成本高昂,运输效率低下。以上海与高雄间的海上运输为例,载箱量,总吨位的集装箱船,需经日本石垣岛绕航运输,每航次运距增加30%,运输时间增加近,运输成本增加2万多美元,平均每吨货物增加运输费用逾3美元。按两岸年贸易额亿美元、年运量万t计算,直航后每年可减少运输时间约11万h,降低运输费用1亿多美元。海上直航大大节省了两岸间物资交流的时间和成本,从而引发两岸间海运需求的上升,进一步推动两岸航运业的合作。除直接贸易外,两岸港口间的集装箱支线运输也将得到快速发展。
1.2 给两岸航运发展带来新机遇
从宏观角度来看,两岸海上直航对两岸航运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非常有利,尤其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大陆大型港口获得了发展集装箱中转运输的机遇。据洋山边检部门统计,两岸直航前的2008年第4季度,往返上海与台湾间的船舶仅82艘次,而开放直航以来,这一数字增至301艘次,增长率高达267%。同时,直航为高雄港和基隆港发展集装箱中转运输提供了政策比较优势,使其在欧洲、北美航线的中转业务方面受益。
1.3 为两岸经贸关系注入新活力
两岸直航不仅惠及航运业,还给两岸带来上千亿元的商机,为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随着两岸贸易地区的扩大,大陆内陆省份亦可受益于两岸直航,直航后的物流成本优势将吸引更多的台湾企业到内地投资,从而带动货物运输新一轮的发展。由于航行时间大大缩短,台湾的水果、花卉、冬季蔬菜和水产品等可借助直航行销大陆,对台湾的农渔民来说,开放直航是农副产品进军大陆市场的大好机遇。另外,直航为医疗器材、艺术品和材料设备等行业带来商机,推动民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使台湾同胞得到更多实惠。
2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集装箱运输现状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公布的“从事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的航运公司及船舶名单”,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从事两岸海上直航业务的各类船舶已达81艘,其中近一半是集装箱船。
从总体上看,两岸全面直航有利于扩大两岸港口的集装箱吞吐总量,但对不同港口的影响不同。2009年上半年,福建省对台货物吞吐量达万t,对台集装箱吞吐量达26.51万TEU,先后开通福州、厦门、泉州等港口至高雄、基隆、台中等港口的集装箱班轮航线7条,开通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港口至基隆、台北、花莲、金门、马祖、澎湖等港口的不定期航线12条。但这并不意味着福建与台湾两地的集装箱运输情况良好,相反,2009年第1季度,闽台两地的直接贸易箱量与2008年同期相比下降20.6%。这一方面是因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使福建省海运箱量总体下降逾10%;另一方面是因为开放63个港口对台直航后,大陆运往台湾的很多货物不再经福州、厦门等港口中转。
据高雄港务局统计,两岸直航以来,高雄港两岸集装箱装卸量自2008年2月的跃升至2009年4月的。尽管受金融危机冲击,海运市场不甚景气,但直航带来的两岸集装箱装卸量的快速增长使高雄港2009年1—4月的集装箱吞吐量较2008年同期仅下挫约2成。
3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集装箱运输前景
受金融危机影响,“三通”后两岸航运业并没有立即呈现繁荣景象。但考虑到两岸经济所受影响与欧美相比较轻,且大陆已呈现复苏迹象,加之两岸直航的经济意义不言而喻,业内人士普遍看好两岸直航的发展前景和未来商机。两岸直航使台湾能够充分发挥位处亚太地理中心的优势,有利于台湾产业的全球运筹,减少资金积压,以时效争取国际竞争力。随着越来越多的航运企业从直航中获得丰厚利润,两岸直航船舶的数量将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三通”基本实现后,台湾航运企业可大胆制定未来规划并积极推进,例如在大陆扩大布点,发展更多的合作伙伴,以此提高服务品质,增强自身竞争力。在除海上运输以外的其他领域,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的合作亦将迅猛增长。台湾地理位置优越,拥有条件极佳的天然深水港,借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之机,可在确保海运地位的同时,发展成为亚太地区航空货运及旅客转运中心,并顺势发展运输、仓储、物流、报关、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业,吸收制造业外移的失业人员。
4 建议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问题需要逐步解决。未来如何组织货源、规划物流、规范市场,成为海峡两岸航运界的当务之急。
4.1 促进金融合作
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大陆与台湾应加强合作,特别是加强金融方面的合作。目前两岸虽有很多投资及贸易领域的交流,但碍于各种因素,许多金融业务往来无法实现。台湾与大陆均有庞大的外汇储备,宜构建具有两岸特色的金融合作机制,以安定金融信心。应通过协商进一步研究两岸金融交流合作的机制,对融资困难的台商企业给予合理支持。这符合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台海局势的稳定和发展。
大陆各有关部门应参照10大产业振兴规划,在国家层面制定两岸航运业振兴计划。对从事直航运输的大型航运企业,加大注资力度,切实培育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实现“三通”后,两岸经济资源的重新配置将导致不同群体利益的再分配,应对部分弱势群体受到的影响予以关注。
4.2 建立战略联盟
(1)建立台湾与大陆航运业的战略联盟。政治上开创两岸和谐气氛,经济上降低外资企业布局两岸的经营成本,以此吸引外资。战略联盟的建立,能有效推动两岸尽早就台湾鲜活农产品等物资在大陆销售的通关和检验检疫达成合作,降低运营成本,实现互利双赢。另外,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对直航船舶实施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措施,加快建立两岸检验检疫联系和通报机制,实行风险分类管理,简化监管程序,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确保两岸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2)建立大陆港口间的战略联盟。比如,针对大陆开放的诸多直航港口因箱量不足而难以单独支撑集装箱班轮航线的局面,不妨利用福建省的地缘优势,将这些港口的箱源通过内贸航线与闽台直航航线衔接的方式运输,发挥内贸航线比外贸航线成本低约1/3的优势,将厦门港建设成为大陆与台湾间集装箱运输的中转基地港。
4.3 避免过度竞争
闽台两地港口密集,港口之间距离很近,同一港口集装箱码头资源分散,经营主体众多,集装箱班轮业务已出现大小港口和码头一哄而上的趋势。因此,应鼓励海峡两岸港航企业资源合作、科学规划、统筹协调,避免过度竞争。对大陆航运企业,要适当调整管理措施,改善运力结构,提高经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其进入直航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引导直航企业联合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增强其参与国际竞争、抗风险及赢利的能力。
4.4 加大管理力度
对变相或私下从事两岸直航的违规行为,应实施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对以“两岸三地”为名违规直航的外籍船舶及航运企业,应取消其申请参与两岸间海运业务的资格,列入“黑名单”;对以“两段式”国际运输为名私下从事两岸直航的违规船舶,建议由口岸海关部门对从事第3地“飞单”行为的船公司进行处罚,相关船舶代理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并接受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