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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的村民约“法”是对“村规民约”的丰富和完善,具有地城性、权威性和灵活性等特征.在村民约“法”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传统与创新、任意与规则、德治与法治冲突等问题,需要站在法治的视角,采取合乎现代法治精神的措施,实现村民约“法”与国家法的良性互动,发展和完善村民约“法”的乡村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