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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认为,面对教学过程中“教”与“学”、教材与“编外教材”、“深”与“浅”、“知”与“行”的矛盾,必须坚持以生为本原则,妥善予以解决,才能提高这门课程的育人实效。
【关键词】:以生为本;教学矛盾;效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课主干课程之一,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面对各种教学矛盾,这些矛盾归结起来,就是“教”与“学”、教材与“编外教材”、“深”与“浅”、“知”与“行”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教学效果,达不到课程目的。本文认为,面对教学过程中的矛盾,必须坚持以生为本,妥善予以解决,才能提高这门课程的育人实效。
一、坚持以生为本,处理“教”与“学”的矛盾。“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中一对基本矛盾。教,是指老师教,主要是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学,是指学生学,主要是学什么,如何学的问题。我这里所讲的“教”与“学”矛盾,重点是指如何对教学内容进行处理。一种普遍的作法,老师照本宣科,教材有什么就讲什么,教材的顺序是什么,就按什么顺序讲,没有老师个人的思考,毫无创意。而学生学呢,按照课程的体例安排,亦步亦趋完成学习任务。这种教学,就老师来说,是懒惰的表现,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绝对没有好效果的;对学生来说,只会让学生反感、乏味。我以为,要發挥政治课教师的能动作用,坚持以生为本,处理好“教”与“学”矛盾,才能提高育人实效。一是要重组整合教学内容。在教学时,课程教师不要局限于教材现有内容及阐释方式,要对教材内容做到透彻掌握,根据需要对课程结构、内容进行重组,高屋建瓴揭示所教内容的本质,突显理论的真理性和穿透力,直抵学生的心灵。二是要做好“转”的工作,就是把书面语转化为口语,转化成学生能听得懂的语言,把正确的内容,转化成学生成听得进、乐接受的内容,而不是一味“照本宣科”。三是要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能动性。课程老师要相信,大学生有相当的自学能力,一般课程内容的阅读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因此要让学生参与教学,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材内容学生能看得懂的,尽可能让学生自学。四是关注学生的实际需要。要时时处处关注学生实际需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思想问题、心理困惑,使学生获得实实在在的进步。
二、坚持以生为本,处理好教材与“编外教材”的矛盾。教材是指教育部指定用的教学用书,而“编外教材”是指课程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对教材内容的补充。有些老师心中唯有教材,有些老师偏爱“编外教材”。这两种倾向都不合适。我们要知道,教材本身是有局限性的,有些内容好写不好讲,而有些内容好讲,却不好写。此外,教材本身具有滞后性。那怎样弥补教材的局限性呢?这就要发挥政治课教师的能动作用,做好“补”的工作。补,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围绕教学目标,把一些能讲不好写的内容,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把相关内容补进去。同时要贴近学生的实际,对最近发生的、学生身边的、具有典型性的事例,有效引入到课堂中,从而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育人实效。这就是所谓的“编外教材”。当然补充内容,不意味着不要教材,自己去搞所谓的“新教材”。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教学时间是有限的,而知识是无限的,因而要注意时间的有限性和内容的无限扩展性之间平衡,做到选材精当,点到为止。会用和用好“编外教材”,体现一个教师教学的真正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以生为本,处理好“深”与“浅”的矛盾。“深”,要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对教学内容要讲透,体现理论的系统性、逻辑性和深刻性。浅,就是对讲授内容要化繁为简,变复杂为简单,力求通俗易懂。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深”与“浅”的矛盾。讲深了,学生听不懂,或者根本就不想去知道这么多的内容;讲浅了,又似乎不符合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那么如何处理这一矛盾,我认为,在课程内容的讲授时,讲深一点还是讲浅一点,应坚持以生为本,就是以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学生的实际需要为准绳,讲深还是讲浅,要把握好“度”,既要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理论深度,又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实际接受状态。我们不能把所有内容按照既定套路,不顾学生实际,全然不理会学生实际接受能力、接受状态,海阔天空讲得天花乱坠,而学生昏昏然不知所然,这样讲课是没有实际效果的。如何做到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到以生为本、提高育人实效?我以为,在教学之前,对同学们的认知水平、接受能力做一个全面的评估,再来确定教学内容讲解的安排和教学方式的选择,力求照顾到大多数学生。这门课程很多的内容理论性是很强的,比如,对理想、信念等概念的阐释,对道德、法律本质的揭示,对这类理论性强、概念较复杂的内容,就要我们教师在备课时花很大的功夫,既要确保理论阐释系统性、逻辑性、深刻性,又要让阐释通俗、准确、容易懂。课程老师就要花由远及近的功夫,把深的变浅,把远的变近,才使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得到、触摸得到,真正提高育人实效。
四、坚持以生为本,处理“知”与“行”的矛盾。知,是指对课程的内容的认知、理解,对课程内容的内化。行,指对已掌握的课程知识努力在现实生活中去实践。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力求让学生在知中行,在行中知。然而在具体教学的过程中,知多行少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存在。具体表现是,教学规定时间大多只能完成理论知识的讲授。要讲实践,只是象征性地搞一些活动。然而这门课程本质上要求注重行动和实践,没有行动和实践,讲再多也毫无意义。因此,作为这门课程的老师,在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知”与“行”的矛盾,重点要唤起学生的实践意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去印证课程内容,强化认知,以行促知,从而提高育人实效。当然实践教学不一定指课外实践活动,课堂内的学生讨论、发言、主题演讲、辩论等,同样可以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老师要根据课程内容,有针对性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并且对实践教学进行相应的考评。根据学生参与程度、表现做好记录,作为平时成绩,引导同学们注重行,积极参与行,做到知行合一。
【关键词】:以生为本;教学矛盾;效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课主干课程之一,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面对各种教学矛盾,这些矛盾归结起来,就是“教”与“学”、教材与“编外教材”、“深”与“浅”、“知”与“行”的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教学效果,达不到课程目的。本文认为,面对教学过程中的矛盾,必须坚持以生为本,妥善予以解决,才能提高这门课程的育人实效。
一、坚持以生为本,处理“教”与“学”的矛盾。“教”与“学”的矛盾,是教学中一对基本矛盾。教,是指老师教,主要是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学,是指学生学,主要是学什么,如何学的问题。我这里所讲的“教”与“学”矛盾,重点是指如何对教学内容进行处理。一种普遍的作法,老师照本宣科,教材有什么就讲什么,教材的顺序是什么,就按什么顺序讲,没有老师个人的思考,毫无创意。而学生学呢,按照课程的体例安排,亦步亦趋完成学习任务。这种教学,就老师来说,是懒惰的表现,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是绝对没有好效果的;对学生来说,只会让学生反感、乏味。我以为,要發挥政治课教师的能动作用,坚持以生为本,处理好“教”与“学”矛盾,才能提高育人实效。一是要重组整合教学内容。在教学时,课程教师不要局限于教材现有内容及阐释方式,要对教材内容做到透彻掌握,根据需要对课程结构、内容进行重组,高屋建瓴揭示所教内容的本质,突显理论的真理性和穿透力,直抵学生的心灵。二是要做好“转”的工作,就是把书面语转化为口语,转化成学生能听得懂的语言,把正确的内容,转化成学生成听得进、乐接受的内容,而不是一味“照本宣科”。三是要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能动性。课程老师要相信,大学生有相当的自学能力,一般课程内容的阅读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因此要让学生参与教学,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材内容学生能看得懂的,尽可能让学生自学。四是关注学生的实际需要。要时时处处关注学生实际需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思想问题、心理困惑,使学生获得实实在在的进步。
二、坚持以生为本,处理好教材与“编外教材”的矛盾。教材是指教育部指定用的教学用书,而“编外教材”是指课程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对教材内容的补充。有些老师心中唯有教材,有些老师偏爱“编外教材”。这两种倾向都不合适。我们要知道,教材本身是有局限性的,有些内容好写不好讲,而有些内容好讲,却不好写。此外,教材本身具有滞后性。那怎样弥补教材的局限性呢?这就要发挥政治课教师的能动作用,做好“补”的工作。补,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围绕教学目标,把一些能讲不好写的内容,根据形势的发展,与时俱进把相关内容补进去。同时要贴近学生的实际,对最近发生的、学生身边的、具有典型性的事例,有效引入到课堂中,从而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育人实效。这就是所谓的“编外教材”。当然补充内容,不意味着不要教材,自己去搞所谓的“新教材”。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教学时间是有限的,而知识是无限的,因而要注意时间的有限性和内容的无限扩展性之间平衡,做到选材精当,点到为止。会用和用好“编外教材”,体现一个教师教学的真正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以生为本,处理好“深”与“浅”的矛盾。“深”,要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对教学内容要讲透,体现理论的系统性、逻辑性和深刻性。浅,就是对讲授内容要化繁为简,变复杂为简单,力求通俗易懂。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深”与“浅”的矛盾。讲深了,学生听不懂,或者根本就不想去知道这么多的内容;讲浅了,又似乎不符合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那么如何处理这一矛盾,我认为,在课程内容的讲授时,讲深一点还是讲浅一点,应坚持以生为本,就是以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学生的实际需要为准绳,讲深还是讲浅,要把握好“度”,既要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理论深度,又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实际接受状态。我们不能把所有内容按照既定套路,不顾学生实际,全然不理会学生实际接受能力、接受状态,海阔天空讲得天花乱坠,而学生昏昏然不知所然,这样讲课是没有实际效果的。如何做到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到以生为本、提高育人实效?我以为,在教学之前,对同学们的认知水平、接受能力做一个全面的评估,再来确定教学内容讲解的安排和教学方式的选择,力求照顾到大多数学生。这门课程很多的内容理论性是很强的,比如,对理想、信念等概念的阐释,对道德、法律本质的揭示,对这类理论性强、概念较复杂的内容,就要我们教师在备课时花很大的功夫,既要确保理论阐释系统性、逻辑性、深刻性,又要让阐释通俗、准确、容易懂。课程老师就要花由远及近的功夫,把深的变浅,把远的变近,才使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得到、触摸得到,真正提高育人实效。
四、坚持以生为本,处理“知”与“行”的矛盾。知,是指对课程的内容的认知、理解,对课程内容的内化。行,指对已掌握的课程知识努力在现实生活中去实践。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力求让学生在知中行,在行中知。然而在具体教学的过程中,知多行少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存在。具体表现是,教学规定时间大多只能完成理论知识的讲授。要讲实践,只是象征性地搞一些活动。然而这门课程本质上要求注重行动和实践,没有行动和实践,讲再多也毫无意义。因此,作为这门课程的老师,在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知”与“行”的矛盾,重点要唤起学生的实践意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去印证课程内容,强化认知,以行促知,从而提高育人实效。当然实践教学不一定指课外实践活动,课堂内的学生讨论、发言、主题演讲、辩论等,同样可以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老师要根据课程内容,有针对性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并且对实践教学进行相应的考评。根据学生参与程度、表现做好记录,作为平时成绩,引导同学们注重行,积极参与行,做到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