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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政办规发[2020]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