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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14号)精神,促进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进一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