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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人事处理争议受案范围、引入仲裁裁决和司法审查制度、明确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界限以及公务员处分程序法治化,是我国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的重大突破。但是,普通公务员救济的困境、人事仲裁机构独立性的缺失、领导成员权利救济的漏洞、公务员对上级命令说"不"的困惑、行政机关以外公务员救济的疑虑,则成为现行公务员救济制度的不足。比较借鉴西方现代公务员救济制度,创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救济制度是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