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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市场打折、降价,经营颇具灵活性,但商品实际价格依然比过去有升无降。虽然美国2005年平均物价指数只比1986年上升1.9倍,但机枪(含其他全自动枪械)市场上,HK公司的自动阻铁(装于发射机构,用于将全自动枪械改造为民用半自动枪械的零件)在1986年火器管理法实施前的单价仅5美元,到2005年12月竟达11000美元的天价,20年内劲升2200倍;著名的M16步枪与MP5冲锋枪也从700美元劲升到14000~15000美元,约升20倍。劲升的英文单词为“Rocket(火箭)”,这一词恰到好处地描述了美国机枪价格的火箭式劲升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与美国机枪发展史及管理法规等历史背景有密切关系。
美国机枪发展回溯
美国机枪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在此期间出现的机枪、坦克、飞机和潜艇等现代兵器给战争形态带来了巨大变化。机枪在地面战斗中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使过去常用的集团横队突击成为“集团自杀”,迫使作战双方不得不改变战术。机枪的上阵驱使战争整体进入惨烈的堑壕战。一战中共有850万人战死,2千万人战伤,足以说明这场战争的残酷。在著名的1916年7月索姆河战役中,英军在进攻的第1天就战死2万多人,多数死于德军的机枪扫射。这对美国国内的武器开发与生产产生了重大影响,促使其将武器研制的重点转向全自动枪械。
一战初期开始活跃的重机枪,其质量与体积均较大,不宜在进攻中使用。早在日俄战争(1904~1905)期间,在旅顺的攻防战中,双方均装备40多挺重机枪,但攻方的伤亡比守方严重得多,这证明重机枪作为防御兵器的有效性远大于作为进攻兵器的有效性。倘若机枪能伴随步兵进攻冲击,堑壕战将不再呈现胶着状态。于是,一战后,突出机枪的轻型化与便携性成为各国军方及枪械设计者的首要任务。美国于1918年研制出勃朗宁自动步枪(BAR),其变型枪M2A2可使用两脚架进行射击,所以可算作一种班用轻机枪。
从1920年轻机枪诞生到1950年代,美国机枪的类型基本发展齐全。这些机枪不仅装备军警部门,也推向了民用市场。机枪推向民用市场之后,其价格遵循市场规律,受供求关系影响。
机枪的品种与数量逐日增多,但在1930年前后美国经济危机时被犯罪分子滥用,导致全国火器管理法的颁布实施。
机枪管理法的制定
机枪与消声器作为武器的潜在威胁比一般手枪、步枪和霰弹枪都高,所以无论是1934年的全国火器管理法(NFA,National Firearm Act)、1968年的枪支管理法(GCA68,Gun Control Act1968),还是1986年的火器所有者保护法(FOPA86,The Firearms Owners’Protection Act of 1986),均将其列为管制范畴,而且还受其他联邦法及各州、县自拟条例更为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各种民用枪支总称为被注册的NFA武器(Registered NFAWeapon)。根据联邦法规定,各种枪支分为T1和T2两类,一般手枪、步枪等属T1类武器,机枪属T2类武器。T2类武器只能由拥有“3级特殊资格”的枪械商销售与转让,所以又称第3级(Class 3)武器,或简称3级(C3)。因此,同一机枪有NFA武器、T2和C3共3种称呼。
现在美国的50个州,除了加利福尼亚、特拉华、夏威夷、伊利诺斯、衣阿华、堪萨斯、密执安、明尼苏达、纽约、罗德艾兰、南卡罗来纳、华盛顿之外的38个州,原则上允许私人持有NFA武器。在允许持有NFA武器的州也有根据县(在美国,县是市的上级单位)的条例及司法部门首长(一般为县长或警察局长)的酌情处理而不允许持有的情况。例如俄勒冈州的华盛顿县允许私人持有NFA武器,但邻近的马尔特诺马县按新规定就不允许私人购买NFA武器。
下面介绍一下NFA、GCA68和FOPA86的制定背景与内容。
NFA的背景与内容1929年10月,美国纽约股票市场崩溃,造成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萧条。1933年,美国新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实行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经济危机。但经济危机时期持枪犯罪现象增多,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以汤姆逊冲锋枪、勃朗宁自动步枪以及以M1911手枪为基础改造的冲锋手枪等全自动武器作装备,而地方警察无有效对抗武器,不少警察逮捕罪犯不成反被枪杀。为此,政府不得不制定对策,但考虑到美国1791年宪法修正第2条允许私人持有武器自卫权,不能轻率发布枪支禁令。于是,1934年6月26日美国议会通过了NFA。其内容是:对强盗和歹徒可能使用的火器实施管制,其中包括各类机枪、带消声器的微声枪、枪管短于406mm(16英寸)的步枪和枪管短于457mm(18英寸)的霰弹枪,民间持有者登记或转让枪支时均需交纳200美元的税金。200美元的税额至今没有变化,一种公共费用70多年不曾改变,实在令人惊讶。当时的200美元相当于1支汤姆逊冲锋枪的价格,可谓重税。这正是制定NFA的目的,可以说是政府企图减少机枪流入民间数量的“苦肉计”。但在当时,由于多数持枪者无视该法律或不知其生效,实际登记的枪支数量不足民间流传的1/10。尽管如此,NFA开创了美国社会枪支管理的新篇章,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
GCA68的背景与内容1960年代中期,美国国内重大案件频发,如1963年的暗杀约翰·肯尼迪总统案、1968年的暗杀基督教最高牧师和上议院议员罗伯特·肯尼迪案等。据政府事后发表的声明称,肯尼迪总统是被罪犯奥斯瓦尔德用从意大利邮购的半新军用步枪杀害的,上议院议员罗伯特·肯尼迪也是被奥斯瓦尔德在公众面前用手枪击毙的。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美国于1968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GCA68,禁止进口国外制军用枪等非运动枪械,并规定了进口手枪的尺寸。允许进口军用枪部件,但作整枪销售时,必须使用美国国内制的机匣,而且必须在美国国内组装。机枪等全自动枪械不可能作运动枪使用,因此所有外国机枪都属GCA68的管制对象。
FOPA86的背景与内容 1970~1980年代,作为越南战争的后遗症,美国国内人心颓废,缺乏对社会的信任感,犯罪分子以突击步枪等全自动武器残忍杀害校园里的儿童等异常案件频发。为了减少祸根,政府制定了FOPA86。其内容要点:不论国产机枪与外国机枪,凡1986年5月19日以后生产的,一律不接受民间私人持有登记,此日以前制造且私人已登记的,可继续持有或交易。该法名为保护法,实质上是以这一时日为界线,断绝新品机枪的供应,使私人持有的机枪数量限于一定量,最终从民间消失。
价格劲升的原因
需求与供应的平衡一旦严重崩溃,必然造成价格劲升(产品严重供不应求时)或劲减(产品严重过剩时),这是经济规律。FOPA86禁止民间私人持有新品机枪,民间机枪绝对数量封顶不增,民间机枪市场一气成为卖方市场,于是机枪价格劲升,特别是近4-5年劲升速度更是惊人。
当然,机枪价格劲升还有许多因素,如枪械爱好者对连发射击武器的渴望;1990年代以来,好莱坞不断推出作战影片,特种部队手持机枪的场面令人向往;此外,美国国内的医生、律师等在经济上较宽裕的阶层,很多人以机枪作为替代股票的投资对象,也造成机枪价格劲升。
编辑/王晓西
美国机枪发展回溯
美国机枪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在此期间出现的机枪、坦克、飞机和潜艇等现代兵器给战争形态带来了巨大变化。机枪在地面战斗中具有压倒性的优势,使过去常用的集团横队突击成为“集团自杀”,迫使作战双方不得不改变战术。机枪的上阵驱使战争整体进入惨烈的堑壕战。一战中共有850万人战死,2千万人战伤,足以说明这场战争的残酷。在著名的1916年7月索姆河战役中,英军在进攻的第1天就战死2万多人,多数死于德军的机枪扫射。这对美国国内的武器开发与生产产生了重大影响,促使其将武器研制的重点转向全自动枪械。
一战初期开始活跃的重机枪,其质量与体积均较大,不宜在进攻中使用。早在日俄战争(1904~1905)期间,在旅顺的攻防战中,双方均装备40多挺重机枪,但攻方的伤亡比守方严重得多,这证明重机枪作为防御兵器的有效性远大于作为进攻兵器的有效性。倘若机枪能伴随步兵进攻冲击,堑壕战将不再呈现胶着状态。于是,一战后,突出机枪的轻型化与便携性成为各国军方及枪械设计者的首要任务。美国于1918年研制出勃朗宁自动步枪(BAR),其变型枪M2A2可使用两脚架进行射击,所以可算作一种班用轻机枪。
从1920年轻机枪诞生到1950年代,美国机枪的类型基本发展齐全。这些机枪不仅装备军警部门,也推向了民用市场。机枪推向民用市场之后,其价格遵循市场规律,受供求关系影响。
机枪的品种与数量逐日增多,但在1930年前后美国经济危机时被犯罪分子滥用,导致全国火器管理法的颁布实施。
机枪管理法的制定
机枪与消声器作为武器的潜在威胁比一般手枪、步枪和霰弹枪都高,所以无论是1934年的全国火器管理法(NFA,National Firearm Act)、1968年的枪支管理法(GCA68,Gun Control Act1968),还是1986年的火器所有者保护法(FOPA86,The Firearms Owners’Protection Act of 1986),均将其列为管制范畴,而且还受其他联邦法及各州、县自拟条例更为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各种民用枪支总称为被注册的NFA武器(Registered NFAWeapon)。根据联邦法规定,各种枪支分为T1和T2两类,一般手枪、步枪等属T1类武器,机枪属T2类武器。T2类武器只能由拥有“3级特殊资格”的枪械商销售与转让,所以又称第3级(Class 3)武器,或简称3级(C3)。因此,同一机枪有NFA武器、T2和C3共3种称呼。
现在美国的50个州,除了加利福尼亚、特拉华、夏威夷、伊利诺斯、衣阿华、堪萨斯、密执安、明尼苏达、纽约、罗德艾兰、南卡罗来纳、华盛顿之外的38个州,原则上允许私人持有NFA武器。在允许持有NFA武器的州也有根据县(在美国,县是市的上级单位)的条例及司法部门首长(一般为县长或警察局长)的酌情处理而不允许持有的情况。例如俄勒冈州的华盛顿县允许私人持有NFA武器,但邻近的马尔特诺马县按新规定就不允许私人购买NFA武器。
下面介绍一下NFA、GCA68和FOPA86的制定背景与内容。
NFA的背景与内容1929年10月,美国纽约股票市场崩溃,造成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萧条。1933年,美国新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实行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经济危机。但经济危机时期持枪犯罪现象增多,很多情况下犯罪分子以汤姆逊冲锋枪、勃朗宁自动步枪以及以M1911手枪为基础改造的冲锋手枪等全自动武器作装备,而地方警察无有效对抗武器,不少警察逮捕罪犯不成反被枪杀。为此,政府不得不制定对策,但考虑到美国1791年宪法修正第2条允许私人持有武器自卫权,不能轻率发布枪支禁令。于是,1934年6月26日美国议会通过了NFA。其内容是:对强盗和歹徒可能使用的火器实施管制,其中包括各类机枪、带消声器的微声枪、枪管短于406mm(16英寸)的步枪和枪管短于457mm(18英寸)的霰弹枪,民间持有者登记或转让枪支时均需交纳200美元的税金。200美元的税额至今没有变化,一种公共费用70多年不曾改变,实在令人惊讶。当时的200美元相当于1支汤姆逊冲锋枪的价格,可谓重税。这正是制定NFA的目的,可以说是政府企图减少机枪流入民间数量的“苦肉计”。但在当时,由于多数持枪者无视该法律或不知其生效,实际登记的枪支数量不足民间流传的1/10。尽管如此,NFA开创了美国社会枪支管理的新篇章,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
GCA68的背景与内容1960年代中期,美国国内重大案件频发,如1963年的暗杀约翰·肯尼迪总统案、1968年的暗杀基督教最高牧师和上议院议员罗伯特·肯尼迪案等。据政府事后发表的声明称,肯尼迪总统是被罪犯奥斯瓦尔德用从意大利邮购的半新军用步枪杀害的,上议院议员罗伯特·肯尼迪也是被奥斯瓦尔德在公众面前用手枪击毙的。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美国于1968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GCA68,禁止进口国外制军用枪等非运动枪械,并规定了进口手枪的尺寸。允许进口军用枪部件,但作整枪销售时,必须使用美国国内制的机匣,而且必须在美国国内组装。机枪等全自动枪械不可能作运动枪使用,因此所有外国机枪都属GCA68的管制对象。
FOPA86的背景与内容 1970~1980年代,作为越南战争的后遗症,美国国内人心颓废,缺乏对社会的信任感,犯罪分子以突击步枪等全自动武器残忍杀害校园里的儿童等异常案件频发。为了减少祸根,政府制定了FOPA86。其内容要点:不论国产机枪与外国机枪,凡1986年5月19日以后生产的,一律不接受民间私人持有登记,此日以前制造且私人已登记的,可继续持有或交易。该法名为保护法,实质上是以这一时日为界线,断绝新品机枪的供应,使私人持有的机枪数量限于一定量,最终从民间消失。
价格劲升的原因
需求与供应的平衡一旦严重崩溃,必然造成价格劲升(产品严重供不应求时)或劲减(产品严重过剩时),这是经济规律。FOPA86禁止民间私人持有新品机枪,民间机枪绝对数量封顶不增,民间机枪市场一气成为卖方市场,于是机枪价格劲升,特别是近4-5年劲升速度更是惊人。
当然,机枪价格劲升还有许多因素,如枪械爱好者对连发射击武器的渴望;1990年代以来,好莱坞不断推出作战影片,特种部队手持机枪的场面令人向往;此外,美国国内的医生、律师等在经济上较宽裕的阶层,很多人以机枪作为替代股票的投资对象,也造成机枪价格劲升。
编辑/王晓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