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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印度的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入侵后,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种姓制度的表现也是多方面的,各种性在饮食、婚姻等诸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不得逾越。种姓制度的影响至今仍未完全消除,是影响印度社会健康发展的沉疴痼疾。本文试就印度种姓制度的起源、表现、危害等问题进行尝试性的分析和论述。
关键词:印度;印度教;种姓制度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世界历史上最森严,最典型的等级制度,不仅存在于在印度教社会中,而且也在不同程度上对其他宗教,诸如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产生了影响。印度共有多少个种姓,很准确地说清楚,但一般认为现在印度教的种姓和副种姓共有3000多个。现代印度仍然深受种姓制度残余的影响,它不仅奴役、残害广大劳动者,剥夺他们最基本的权利,严重阻碍了印度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民生活的发展,是印度要努力克服的一大社会问题。
一、种姓制度的起源
种姓制度起源于三千多年前,种姓的最初形成与社会的职业分工有着必然的联系,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最早的宗教典籍《梨俱吠陀》中使用了“瓦尔那”(即颜色、种、品质)和“达萨”(即奴隶)的字眼,用以区别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当地土著,在《梨俱吠陀》中提到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为祭司、武士和平民。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形成过程中,原始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使他们的权利、义务,以致于生活规范各不相同,都必须遵守,不得逾越。所以“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入侵后,阶级矛盾变化的结果,是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混合产物。”①后来随着社会劳动分工进一步发展,这个“瓦尔那”又逐渐分裂成许多副种姓,古代统治阶级一向对种姓制度大肆鼓吹,为此还编造出一种神话。说婆罗门是从梵天的口里出生的;刹帝利是从他的双臂出生的;吠舍是从他的双腿出生的;首陀罗是从他的两脚出生的。由于出生的部位不同,所以四个瓦尔那的地位有别,分尊卑高低。这纯属是骗人的鬼话。
印度教的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等,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等,为第二种姓,仅次于婆罗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和贸易;首陀罗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及各种体力和和手工业劳动等。除以上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是扫地、扫厕所、处理动物尸体等。在农村只准他们居住在村外,或某一指定区域,不能和其它种姓的人使用水井,无权进庙拜神等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各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
二、种姓制度的表现
种姓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在饮食方面各种姓之间有种种限制。
他们把食物分为三类,即水果与奶制品、熟食和生食。水果类食物包括水果、牛奶、奶制品;熟食指用油和酥油炸的食物,例如布里、格角里等,生食指开水煮熟的食物,如米饭、豆汤等。一般来说,印度教徒只能吃本种姓或同级种姓或高于自己种姓的人做的“生食”,也可以吃低于自己种姓人做的“熟食”。高级种姓的人不能从低级种姓的人手里接受任何食物和饮料,但高级种姓的婆罗门做的“生食”或“熟食”其他种姓的人都能吃。对饮用水也不例外,种姓之间不能混用一口水井,尤其是首陀罗,必须使用自己的水井。否则就会被认为他们玷污了井水,就会遭到痛打或被处死。
(二)婚姻方面也有严格规定。
第一,只许在种姓内部通婚,同种姓的各副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但不能与副种姓以外的人结婚。第二,一般允许“顺婚”,禁止“逆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以娶低级种姓的女子,但较低种姓的男子不能娶高级种姓的女子。否则高级种姓者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三)不同种姓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
所谓种姓地位,它的宗教含义应是“指人们与梵、神性、与解脱境界的接近程度,以及相应地他们在社会的追求解脱的进程中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②婆罗门的权利最大,社会地位最高;首陀罗的地位最低,备受歧视,无权上学读书,无资格进庙敬神,甚至有些地方的首陀罗不配让高级种姓的人看见自己的面孔。有时,老远发现有婆罗门种姓的人过来,首陀罗就得赶紧躲在路旁,等着婆罗门过去后自己再走,不然就要挨打受骂。“婆罗门至上”是印度教的一条重要原则,种姓制度就是以此为总纲得到确立的。
(四)各种姓有自己的传统职业。
各种姓的职业不仅有高低贵贱之分,而且世代相传。凡是同宗教有关的职业,都认为是神圣的,高贵的,由婆罗门承担,例如祭司之类的工作;凡是同脏东西有关的工作都认为是卑污下贱的,例如扫地、洗衣服之类的工作,大多由低级种姓的人承担。此外,与此有关的工作,诸如当护士、理发、织布、染布、当听差、当皮匠、当吹鼓手等,都被认为是卑微下贱的,而这些下贱的工作还有三、六、九等之分,一般认为扫地和当皮匠的最为下贱。同时,各种性的职业一般固定不变,高级种姓的人限制和反对本种姓的人改行从事外种姓的职业。例如孟加拉邦有位婆罗门种姓的学生,虽已毕业,但因找不到工作,只好开了个理发店,当其他婆罗门得知这一消息后,则群起而攻之。这种例子在各地屡见不鲜。因此,在印度还有另一种怪现象,如一个家境贫困的婆罗门,即使被迫给人当佣人、看孩子、做饭,但绝不给人家打扫厕所,否则被认为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不少主人也知道这一点,因此,对他们不打扫厕所也给予原谅。 三、种姓制度的危害
种姓的危害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统一和团结。
种姓制度,使社会四分五裂,人民之间缺乏团结。在历史上,它为异族入侵提供了有利条件。印度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被外族征服的历史,其原因与种姓制度造成的整个印度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性和利己性不无关系。它妨碍了印度人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在面临外族入侵时,不能组织起强有力地抵抗力量。独立以后对各项事业同样产生不良的影响。如在国会制宪会、长老会等的选举中矛盾重重,不是以人的才干为条件,而是以某种姓为前提,这样势必会影响到选举的顺利进行和选举效果。由于种姓制度人为地把人分为若干等级,彼此仇视,各种纠纷此起彼伏,甚至造成不幸的伤亡事故。因此,种姓制度是印度产生矛盾和不团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种姓制度也影响经济的发展。
前面提到,种姓制度把社会分成不同的社会集团,彼此接触受到影响,有些人“种姓主义”思想严重,他们大都考虑本种姓利益。想问题,办事情,从本种姓的利益出发,只对本种姓忠诚,缺乏民族同胞间的互助精神,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加之,每个人的职业生来决定,代代相传,不易更改,不管一个人对某种职业有无兴趣或特长,工作是否合适,都得被迫去做。这就影响了一些人的才能发挥和工作效果,对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
(三)种姓制度也是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之一。
在种姓制度下,由于实行内婚制,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童婚盛行,嫁妆泛滥,禁止寡妇再婚,妇女地位下降等等,因为谁家的女子都想嫁个高级种姓的男子,于是出现你争我抢高价买新郎的现象,女方多出嫁妆,以满足对方的要求,这样嫁妆盛行,至今如此。一些贪婪之家,婚后还向女方索取嫁妆,得不到满足,就把儿媳活活烧死或毒死。贫寒之家为了省钱,尽早将女儿嫁出,来个“先下手为强”,于是童婚也便应运而生。童婚流行,童男幼女早早成家,影响正常发育。因此,不少人多病夭折。据统计,每年有25万年轻女子死于早婚或早产。这也是印度人平均寿命较短的原因之一,也是孤儿寡妇较多的原因之一。这些社会问题的存在,不仅给人们的心理上、精神上造成沉重的负担,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社会造成混乱,影响社会前进的步伐。
(四)在种姓制度的影响下,不同种姓的人在不同程度上有“高低贵贱”的思想,这有碍于种姓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不少学者指出,印度文化的多样性中也有统一性。但是由于存在种姓歧视,彼此间学习受到影响。由于存在种姓歧视,一些群体之间彼此疏远,甚至相互歧视,进行指责。这样,不利于携手并肩共同发展文化。种姓歧視的存在,引起了印度教成员的变化。高级种姓享有特权、专横,低级种姓,尤其是所谓“不可接触者”的处境悲惨,当他们感到忍无可忍时,便脱离了印度教。因此,有不少印度教徒放弃了本教而改信了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这对印度教社会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总之,种姓制度危害极大,对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生活的改善均有影响,人民,尤其是低级种姓的人对此强烈不满,不同形式的斗争此起彼伏,一再发生。政府也很重视,制定了有关法律,采取了有关措施,因此情况有所变化。但是存在了数千年的种姓制度对社会和人们心理上的影响却很难铲除。解决种姓问题,是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 王树英著 《宗教与印度社会》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年6月第一版72页
② 欧东明 《南亚研究季刊》 成都 2002年第三期
本文是河北省沧州市社科联课题“印度种姓制度的起源及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404。
关键词:印度;印度教;种姓制度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世界历史上最森严,最典型的等级制度,不仅存在于在印度教社会中,而且也在不同程度上对其他宗教,诸如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产生了影响。印度共有多少个种姓,很准确地说清楚,但一般认为现在印度教的种姓和副种姓共有3000多个。现代印度仍然深受种姓制度残余的影响,它不仅奴役、残害广大劳动者,剥夺他们最基本的权利,严重阻碍了印度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民生活的发展,是印度要努力克服的一大社会问题。
一、种姓制度的起源
种姓制度起源于三千多年前,种姓的最初形成与社会的职业分工有着必然的联系,早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开始萌芽。最早的宗教典籍《梨俱吠陀》中使用了“瓦尔那”(即颜色、种、品质)和“达萨”(即奴隶)的字眼,用以区别雅利安人和被征服的当地土著,在《梨俱吠陀》中提到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三个等级,他们分别为祭司、武士和平民。后来在阶级分化和奴隶制形成过程中,原始社会分工形成等级化和固定化,逐渐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使他们的权利、义务,以致于生活规范各不相同,都必须遵守,不得逾越。所以“种姓制度是雅利安人入侵后,阶级矛盾变化的结果,是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混合产物。”①后来随着社会劳动分工进一步发展,这个“瓦尔那”又逐渐分裂成许多副种姓,古代统治阶级一向对种姓制度大肆鼓吹,为此还编造出一种神话。说婆罗门是从梵天的口里出生的;刹帝利是从他的双臂出生的;吠舍是从他的双腿出生的;首陀罗是从他的两脚出生的。由于出生的部位不同,所以四个瓦尔那的地位有别,分尊卑高低。这纯属是骗人的鬼话。
印度教的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个不同的等级,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即僧侣等,为第一种姓,地位最高,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刹帝利即武士等,为第二种姓,仅次于婆罗门,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吠舍即平民,为第三种姓,经营商业和贸易;首陀罗为第四种姓,地位最低,从事农业及各种体力和和手工业劳动等。除以上四大种姓之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之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触的贱民”,又名“哈里真”。他们的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他们的工作是扫地、扫厕所、处理动物尸体等。在农村只准他们居住在村外,或某一指定区域,不能和其它种姓的人使用水井,无权进庙拜神等等。后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姓又派生出许多副种姓(或称亚种姓、次种姓),各种姓都有自己的道德法规和风俗习惯。
二、种姓制度的表现
种姓的表现是多方面的,而且还在不断发展变化,目前,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在饮食方面各种姓之间有种种限制。
他们把食物分为三类,即水果与奶制品、熟食和生食。水果类食物包括水果、牛奶、奶制品;熟食指用油和酥油炸的食物,例如布里、格角里等,生食指开水煮熟的食物,如米饭、豆汤等。一般来说,印度教徒只能吃本种姓或同级种姓或高于自己种姓的人做的“生食”,也可以吃低于自己种姓人做的“熟食”。高级种姓的人不能从低级种姓的人手里接受任何食物和饮料,但高级种姓的婆罗门做的“生食”或“熟食”其他种姓的人都能吃。对饮用水也不例外,种姓之间不能混用一口水井,尤其是首陀罗,必须使用自己的水井。否则就会被认为他们玷污了井水,就会遭到痛打或被处死。
(二)婚姻方面也有严格规定。
第一,只许在种姓内部通婚,同种姓的各副种姓之间可以互相通婚,但不能与副种姓以外的人结婚。第二,一般允许“顺婚”,禁止“逆婚”,即高级种姓的男子,可以娶低级种姓的女子,但较低种姓的男子不能娶高级种姓的女子。否则高级种姓者被开除出种姓之外。
(三)不同种姓有不同的地位和权利。
所谓种姓地位,它的宗教含义应是“指人们与梵、神性、与解脱境界的接近程度,以及相应地他们在社会的追求解脱的进程中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②婆罗门的权利最大,社会地位最高;首陀罗的地位最低,备受歧视,无权上学读书,无资格进庙敬神,甚至有些地方的首陀罗不配让高级种姓的人看见自己的面孔。有时,老远发现有婆罗门种姓的人过来,首陀罗就得赶紧躲在路旁,等着婆罗门过去后自己再走,不然就要挨打受骂。“婆罗门至上”是印度教的一条重要原则,种姓制度就是以此为总纲得到确立的。
(四)各种姓有自己的传统职业。
各种姓的职业不仅有高低贵贱之分,而且世代相传。凡是同宗教有关的职业,都认为是神圣的,高贵的,由婆罗门承担,例如祭司之类的工作;凡是同脏东西有关的工作都认为是卑污下贱的,例如扫地、洗衣服之类的工作,大多由低级种姓的人承担。此外,与此有关的工作,诸如当护士、理发、织布、染布、当听差、当皮匠、当吹鼓手等,都被认为是卑微下贱的,而这些下贱的工作还有三、六、九等之分,一般认为扫地和当皮匠的最为下贱。同时,各种性的职业一般固定不变,高级种姓的人限制和反对本种姓的人改行从事外种姓的职业。例如孟加拉邦有位婆罗门种姓的学生,虽已毕业,但因找不到工作,只好开了个理发店,当其他婆罗门得知这一消息后,则群起而攻之。这种例子在各地屡见不鲜。因此,在印度还有另一种怪现象,如一个家境贫困的婆罗门,即使被迫给人当佣人、看孩子、做饭,但绝不给人家打扫厕所,否则被认为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不少主人也知道这一点,因此,对他们不打扫厕所也给予原谅。 三、种姓制度的危害
种姓的危害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上不利于印度的统一和团结。
种姓制度,使社会四分五裂,人民之间缺乏团结。在历史上,它为异族入侵提供了有利条件。印度的历史是一部不断被外族征服的历史,其原因与种姓制度造成的整个印度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性和利己性不无关系。它妨碍了印度人形成统一的民族意识,在面临外族入侵时,不能组织起强有力地抵抗力量。独立以后对各项事业同样产生不良的影响。如在国会制宪会、长老会等的选举中矛盾重重,不是以人的才干为条件,而是以某种姓为前提,这样势必会影响到选举的顺利进行和选举效果。由于种姓制度人为地把人分为若干等级,彼此仇视,各种纠纷此起彼伏,甚至造成不幸的伤亡事故。因此,种姓制度是印度产生矛盾和不团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种姓制度也影响经济的发展。
前面提到,种姓制度把社会分成不同的社会集团,彼此接触受到影响,有些人“种姓主义”思想严重,他们大都考虑本种姓利益。想问题,办事情,从本种姓的利益出发,只对本种姓忠诚,缺乏民族同胞间的互助精神,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不利的。加之,每个人的职业生来决定,代代相传,不易更改,不管一个人对某种职业有无兴趣或特长,工作是否合适,都得被迫去做。这就影响了一些人的才能发挥和工作效果,对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
(三)种姓制度也是许多社会问题的根源之一。
在种姓制度下,由于实行内婚制,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诸如童婚盛行,嫁妆泛滥,禁止寡妇再婚,妇女地位下降等等,因为谁家的女子都想嫁个高级种姓的男子,于是出现你争我抢高价买新郎的现象,女方多出嫁妆,以满足对方的要求,这样嫁妆盛行,至今如此。一些贪婪之家,婚后还向女方索取嫁妆,得不到满足,就把儿媳活活烧死或毒死。贫寒之家为了省钱,尽早将女儿嫁出,来个“先下手为强”,于是童婚也便应运而生。童婚流行,童男幼女早早成家,影响正常发育。因此,不少人多病夭折。据统计,每年有25万年轻女子死于早婚或早产。这也是印度人平均寿命较短的原因之一,也是孤儿寡妇较多的原因之一。这些社会问题的存在,不仅给人们的心理上、精神上造成沉重的负担,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给社会造成混乱,影响社会前进的步伐。
(四)在种姓制度的影响下,不同种姓的人在不同程度上有“高低贵贱”的思想,这有碍于种姓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不少学者指出,印度文化的多样性中也有统一性。但是由于存在种姓歧视,彼此间学习受到影响。由于存在种姓歧视,一些群体之间彼此疏远,甚至相互歧视,进行指责。这样,不利于携手并肩共同发展文化。种姓歧視的存在,引起了印度教成员的变化。高级种姓享有特权、专横,低级种姓,尤其是所谓“不可接触者”的处境悲惨,当他们感到忍无可忍时,便脱离了印度教。因此,有不少印度教徒放弃了本教而改信了基督教、伊斯兰教等,这对印度教社会是一个不小的冲击。
总之,种姓制度危害极大,对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生活的改善均有影响,人民,尤其是低级种姓的人对此强烈不满,不同形式的斗争此起彼伏,一再发生。政府也很重视,制定了有关法律,采取了有关措施,因此情况有所变化。但是存在了数千年的种姓制度对社会和人们心理上的影响却很难铲除。解决种姓问题,是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
注释:
① 王树英著 《宗教与印度社会》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年6月第一版72页
② 欧东明 《南亚研究季刊》 成都 2002年第三期
本文是河北省沧州市社科联课题“印度种姓制度的起源及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