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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时代竞争发展形势下,融资性售后回租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备受企业青睐,并且在长期资产融资、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固定资产、税收纳税筹划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本文从融资性售后回租概念入手,重点阐述了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其产生的财税效应,积极探索促进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融资性售后回租 财税效应
当前,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政策的支持下,融资租赁业务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全国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融资租赁业务尤其是售后回租业务因其业务简单、操作容易、风险小更是倍受亲睐,发展迅速。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融资性售后回租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截止目前,我国对融资性售后回租尚无统一的定义,在正式的官方文件中涉及到融资性售后回租定义的主要有以下三份文件:第一,财税[2010]13号文: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定性为一种回租行为,即承租方将已经出售的资产又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往往当时承租方在出售该资产时,就是坚持以融资为目的,出售的企业也都是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仍然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因其本身并没有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资产自身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也没有转移,所以出售的资产仍然属于企业。第二,财税[2013]106号文:强调了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行为是以承租方融资为目的,出售的对方必须是经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并且在后续的活动中通过回租,能够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第三,《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本管理办法所述的售后回租业务,主要指承租人能够将出租的自有物件,在以后期间通过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其租回,出卖给出租人的同时又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这种方式的出售体现出承租人和供货人为一体的特点,是比较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
上述定义中无论文字如何表述,都体现出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本质即卖主通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租回实现了融资的目的。通过售后回租安排,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能够被资产的原所有者享有,在此前提下,能够将该资产从固定资本逐渐转化为货币资本。整个资产出售过程中,原先依附于资产本身的全部报酬和风险,以及资产所有权,并没有真正的完全转移。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主要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包括:将资产出售时的收款,回租时如何进行确认,租金的支付方式,折旧计提方法的采用,资产租赁到期的处理。这些都需要进行会计的相关处理。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主要采用了实际利率法,将资产进行逐步摊销有关的融资费用。下边主要是进行实例说明,该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的会计处理方式。
[例]2011年1月1日某公司就是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将一架飞机以5800万元的价格出售,当时出售给的金融租赁公司时该飞机的公允价值为590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上并没有及时处理,进而通过后期细致的谈判,承租方共计支付该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费用共计244.32万元,其中包括公司支出的差旅费、手续费等。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账面固定资产飞机,其价值为10000元,剩余率为10%,在规定的折旧方法中使用直线法,折旧金额已经达到了4 000万元,账面净值为6000万元。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是合同中约定的起租日,该合同设定的年利率为6.9%,直到租赁期届满时,该公司应该每年实际支付的租金1400万元,并且能够在回租时仅仅以1万元的价格将该飞机购回,后期的修理、保险等费用全部均由航空公司承担。
(三)支付租金的核算
本例中要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损益,特别是承租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租金,合理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本题中将用分录进行列示各期应分摊的融资费用如表所示:
以后各期根据表1依此类推,账务处理同上。
(四)计提折旧的核算 折旧方法的选择来看,融资租赁资产折旧的计算,其入账价值要考虑到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准确计入递延资产进行处理,可以参照固定资产核算。并且进行合理的调整后再进行折旧费用的合理计入,折旧的分摊要严格按照租赁资产期限进行。本题该飞机使用年限5年,净残值率为10%,得到的每年折旧费用为1 080 (万元),通过6 000×(1-10%)/5=1 080 (万元)计算得出。该飞机售价和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为200万元,通过将近5年进行平均摊销,将差额能够计入递延收益,每年可以摊销40万元,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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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融资性售后回租 财税效应
当前,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政策的支持下,融资租赁业务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和空间,全国租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融资租赁业务尤其是售后回租业务因其业务简单、操作容易、风险小更是倍受亲睐,发展迅速。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概念
20世纪90年代以来,融资性售后回租在我国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截止目前,我国对融资性售后回租尚无统一的定义,在正式的官方文件中涉及到融资性售后回租定义的主要有以下三份文件:第一,财税[2010]13号文: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定性为一种回租行为,即承租方将已经出售的资产又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往往当时承租方在出售该资产时,就是坚持以融资为目的,出售的企业也都是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仍然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因其本身并没有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资产自身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也没有转移,所以出售的资产仍然属于企业。第二,财税[2013]106号文:强调了融资性售后回租的行为是以承租方融资为目的,出售的对方必须是经过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并且在后续的活动中通过回租,能够将该资产租回的业务活动。第三,《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本管理办法所述的售后回租业务,主要指承租人能够将出租的自有物件,在以后期间通过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其租回,出卖给出租人的同时又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这种方式的出售体现出承租人和供货人为一体的特点,是比较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
上述定义中无论文字如何表述,都体现出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业务本质即卖主通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租回实现了融资的目的。通过售后回租安排,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能够被资产的原所有者享有,在此前提下,能够将该资产从固定资本逐渐转化为货币资本。整个资产出售过程中,原先依附于资产本身的全部报酬和风险,以及资产所有权,并没有真正的完全转移。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主要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包括:将资产出售时的收款,回租时如何进行确认,租金的支付方式,折旧计提方法的采用,资产租赁到期的处理。这些都需要进行会计的相关处理。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主要采用了实际利率法,将资产进行逐步摊销有关的融资费用。下边主要是进行实例说明,该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的会计处理方式。
[例]2011年1月1日某公司就是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将一架飞机以5800万元的价格出售,当时出售给的金融租赁公司时该飞机的公允价值为590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上并没有及时处理,进而通过后期细致的谈判,承租方共计支付该融资租赁公司的相关费用共计244.32万元,其中包括公司支出的差旅费、手续费等。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账面固定资产飞机,其价值为10000元,剩余率为10%,在规定的折旧方法中使用直线法,折旧金额已经达到了4 000万元,账面净值为6000万元。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是合同中约定的起租日,该合同设定的年利率为6.9%,直到租赁期届满时,该公司应该每年实际支付的租金1400万元,并且能够在回租时仅仅以1万元的价格将该飞机购回,后期的修理、保险等费用全部均由航空公司承担。

(三)支付租金的核算
本例中要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损益,特别是承租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租金,合理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本题中将用分录进行列示各期应分摊的融资费用如表所示:
以后各期根据表1依此类推,账务处理同上。
(四)计提折旧的核算 折旧方法的选择来看,融资租赁资产折旧的计算,其入账价值要考虑到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准确计入递延资产进行处理,可以参照固定资产核算。并且进行合理的调整后再进行折旧费用的合理计入,折旧的分摊要严格按照租赁资产期限进行。本题该飞机使用年限5年,净残值率为10%,得到的每年折旧费用为1 080 (万元),通过6 000×(1-10%)/5=1 080 (万元)计算得出。该飞机售价和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为200万元,通过将近5年进行平均摊销,将差额能够计入递延收益,每年可以摊销40万元,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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