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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滴滴司机等2亿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难题有望得到解决!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配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下称《方案》),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向记者表示,《通知》对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尤其是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主要面向外卖员、滴滴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这一创新产品的落地,对解决该群体的养老保障难题有积极作用。
中国太保寿险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公司根据《方案》要求,正在开发相关产品。
《通知》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首批试点为何选择了浙江和重庆?又为何选择上述6家寿险公司,而非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赵衡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主要针对的就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而浙江和重庆两个地区不仅是东、西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且其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灵活就业人群也相应较多。因此对试点地区的平台企业来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非常有价值。
在朱俊生看来,参与试点的6家公司均为人身险头部企业,分支机构较全,销售网络健全,有条件也有能力去承接试点。而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主要是承接企业端、政府端的相关保险业务,而且其主要依托于集团,分支机构也有限。但未来不排除消费者端产品向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开放,毕竟其可在专业养老产品上做更多专业化经营。
《方案》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交费方式、积累期和领取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作出了规范,并明确了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资本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支持政策。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保险产品,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长期经营要求的销售激励、风险管控和投资考核机制。试点将坚持依法合规、突出养老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试点情况将密切關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据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去年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的数据,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左右,在解决劳动者生计同时,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成为吸纳就业蓄水池。
赵衡指出,如果试点能成功拓展至全国,让2亿人受益,一方面将为保险市场提供新的增量,另一方面也会对保险公司提出全新的挑战。
上述太保寿险负责人认为,目前我国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根据最新第7次人口普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持续呈现上升趋势,至13.5%,未来养老保险市场具有较大的需求空间。另外,根据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的情况看,第一支柱占主要地位,第三支柱的发展严重不足,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商业保险的典型试点产品,将会引领第三支柱的发展。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也面临产品、负债、投资等方面的挑战:一是如何精准挖掘不同客户的养老保险需求,需要公司设定对应销售策略与销售模式;二是养老保险资金积累期较长,受低利率环境的影响,如何保持养老资金的持续增值,对公司投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养老保险保险期间较长,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未来养老金给付成本将增加,如何合理应对潜在的长寿风险等。
朱俊生直言,根据《方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尤其是投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他分析称,养老保险是长期储蓄,因此未来整个投资端显得非常重要。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解决长期资金的有效投资问题,或者说如果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不能带来相对比较稳健的投资回报的话,那么该产品是缺乏吸引力的。
“等第三支柱出来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的将是全业态的竞争,如何寻找自身的竞争优势很重要。”朱俊生补充道,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已在制定第三支柱规则,规则出来后,更多的是选择账户制,这也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账户里购买到不同的养老产品,都有可能享受到税收优惠。保险公司如何提升自身竞争力,去应对同业竞争,以及来自银行、基金等机构的竞争,将是重要课题。
摘自《国际金融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同时配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下称《方案》),宣布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向记者表示,《通知》对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尤其是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创始人赵衡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主要面向外卖员、滴滴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这一创新产品的落地,对解决该群体的养老保障难题有积极作用。
中国太保寿险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公司根据《方案》要求,正在开发相关产品。
浙江、重庆6月启动试点
《通知》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首批试点为何选择了浙江和重庆?又为何选择上述6家寿险公司,而非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赵衡认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主要针对的就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而浙江和重庆两个地区不仅是东、西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且其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灵活就业人群也相应较多。因此对试点地区的平台企业来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非常有价值。
在朱俊生看来,参与试点的6家公司均为人身险头部企业,分支机构较全,销售网络健全,有条件也有能力去承接试点。而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主要是承接企业端、政府端的相关保险业务,而且其主要依托于集团,分支机构也有限。但未来不排除消费者端产品向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开放,毕竟其可在专业养老产品上做更多专业化经营。
为2亿灵活就业人员专属定制
《方案》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交费方式、积累期和领取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作出了规范,并明确了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资本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支持政策。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保险产品,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长期经营要求的销售激励、风险管控和投资考核机制。试点将坚持依法合规、突出养老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试点情况将密切關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据人社部副部长李忠在去年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的数据,我国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规模达2亿左右,在解决劳动者生计同时,缓解了城镇就业压力,成为吸纳就业蓄水池。
赵衡指出,如果试点能成功拓展至全国,让2亿人受益,一方面将为保险市场提供新的增量,另一方面也会对保险公司提出全新的挑战。
上述太保寿险负责人认为,目前我国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根据最新第7次人口普查,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持续呈现上升趋势,至13.5%,未来养老保险市场具有较大的需求空间。另外,根据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发展的情况看,第一支柱占主要地位,第三支柱的发展严重不足,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商业保险的典型试点产品,将会引领第三支柱的发展。
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也面临产品、负债、投资等方面的挑战:一是如何精准挖掘不同客户的养老保险需求,需要公司设定对应销售策略与销售模式;二是养老保险资金积累期较长,受低利率环境的影响,如何保持养老资金的持续增值,对公司投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养老保险保险期间较长,随着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未来养老金给付成本将增加,如何合理应对潜在的长寿风险等。
朱俊生直言,根据《方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出,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尤其是投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他分析称,养老保险是长期储蓄,因此未来整个投资端显得非常重要。如果保险公司不能解决长期资金的有效投资问题,或者说如果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段不能带来相对比较稳健的投资回报的话,那么该产品是缺乏吸引力的。
“等第三支柱出来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面临的将是全业态的竞争,如何寻找自身的竞争优势很重要。”朱俊生补充道,目前人社部、财政部已在制定第三支柱规则,规则出来后,更多的是选择账户制,这也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在账户里购买到不同的养老产品,都有可能享受到税收优惠。保险公司如何提升自身竞争力,去应对同业竞争,以及来自银行、基金等机构的竞争,将是重要课题。
摘自《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