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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寺院的财产来源以继承前代和信众施舍为多,房舎、土地、树木园林是寺院的主要资产,部分寺院还依靠借贷取利。寺院田产经营主要采取自耕、佣耕以及由"二税户"耕种等方式。遇有土地纠纷,有的由纠纷双方自行调解,有的通过诉讼渠道诉诸官府。田产石刻往往成为解决财产纠纷的重要证据。寺院需要缴纳赋税,一些有权势的寺院竭力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规避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