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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组团对法国、德国两国的民事再审制度进行了考察。期间,考察团先后与法国最高法院、凡尔赛上诉法院、巴黎第五大学法学院,德国联邦法院(民事、行政案件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律师协会、慕尼黑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联邦司法部、联邦律师协会等机构的相关人员,就法国的非常上诉制度和德国的再审制度进行了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