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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传统的经济发展中,往往考虑直接的、眼前的经济效益,而没有或很少考虑环境效益,有时甚至为了获取局部的暂时的效益,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结果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对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改变这种状况。
【关键词】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最有效利用为核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模式。发展循环经济与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它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必要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贯彻“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基本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两者都追求对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和源头控制,都着力于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双赢,着力于促进人类经济社会系统内部的协调及其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但是在非循环经济理念下的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才能保障循环经济的实施。
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观,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独立特征,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的系统观。循环是指在一定系统內的运动过程,循环经济的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循环经济观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再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是将自己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将“退田还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系统建设作为维持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新的经济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各要素中,资本在循环,劳动力在循环,而唯独自然资源没有形成循环。循环经济观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仅仅沿用19世纪以来机械工程学的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不仅要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能力。在生态系统中,经济活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循环是恶性循环,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只有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平衡地发展。
三是新的价值观。循环经济观在考虑自然时,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将其作为“取料场”和“垃圾场”,也不仅仅视其为可利用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学技术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在考虑人自身的发展时,不仅考虑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是新的生产观。传统工业经济的生产观念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而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念是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
五是新的消费观。循环经济观要求走出传统工业经济“拼命生产、拼命消费”的误区,提倡物质的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在消费的同时就考虑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建立循环生产和消费的观念。
首先,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多集中在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且对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的认知比较狭义,未立足于全面协调经济与生态关系的出发点,评估范畴没有涵盖经济行为的全过程,也未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废旧资源再生循环作系统的分析评价。
二是管理范畴不全面。传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范畴不完善有以下几点:只关心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利用、产品生产、废弃物产生及处理等几个主要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对于产品的销售、服务、使用和产品生命终结后的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及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没有充分考虑;只注重生产建设活动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 (“三同时” 制度),较少关注选址、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产品设计等环节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只注重环境显著影响,不够注重对生态平衡的潜在影响;没有足够重视项目的资源利用方式、利用效率和资源再生循环利用能力的评估。
三是指标体系的限定范畴过于狭义。从循环经济的角度,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估指标体系也不够全面。现有指标体系主要是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由大气、水体、土壤以及废渣、噪声污染等一系列指标组成。
四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与执法工作存在问题: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以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已实施了九年,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原则,有效地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确保了中国环境质量没有恶化,局部地区还有所改善。
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与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却不容乐观,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尚未全面推行;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存在;三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亟待提高;四是,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问题尚未解决;五是,公众参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1]陆书玉,栾胜基,朱坦.环境影响评价,2001:6~7
[2]曲格平.发展循环经济是21世纪的大趋势,2001.
[3]张辉.可持续发展观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发展方向研究 [D]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2003:22~30
[4]赵晋,陈春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清洁生产分析 [J] .江西科学,2006,24 (5) 10:356~359
【关键词】经济发展 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最有效利用为核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经济模式。发展循环经济与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循环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它是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必要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贯彻“预防为主”的环境保护基本政策、加强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两者都追求对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和源头控制,都着力于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双赢,着力于促进人类经济社会系统内部的协调及其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但是在非循环经济理念下的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才能保障循环经济的实施。
所谓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环经济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观,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具有自身的独立特征,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的系统观。循环是指在一定系统內的运动过程,循环经济的系统是由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等要素构成的大系统。循环经济观要求人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再置身于这一大系统之外,而是将自己作为这个大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原则,将“退田还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生态系统建设作为维持大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二是新的经济观。在传统工业经济的各要素中,资本在循环,劳动力在循环,而唯独自然资源没有形成循环。循环经济观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仅仅沿用19世纪以来机械工程学的规律来指导经济活动。不仅要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能力。在生态系统中,经济活动超过资源承载能力的循环是恶性循环,会造成生态系统退化;只有在资源承载能力之内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生态系统平衡地发展。
三是新的价值观。循环经济观在考虑自然时,不再像传统工业经济那样将其作为“取料场”和“垃圾场”,也不仅仅视其为可利用的资源,而是将其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持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考虑科学技术时,不仅考虑其对自然的开发能力,而且要充分考虑到它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使之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在考虑人自身的发展时,不仅考虑人对自然的征服能力,而且更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是新的生产观。传统工业经济的生产观念是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财富,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而循环经济的生产观念是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尽可能地节约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循环使用资源,创造良性的社会财富。
五是新的消费观。循环经济观要求走出传统工业经济“拼命生产、拼命消费”的误区,提倡物质的适度消费、层次消费,在消费的同时就考虑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建立循环生产和消费的观念。
首先,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多集中在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而且对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的认知比较狭义,未立足于全面协调经济与生态关系的出发点,评估范畴没有涵盖经济行为的全过程,也未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废旧资源再生循环作系统的分析评价。
二是管理范畴不全面。传统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范畴不完善有以下几点:只关心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利用、产品生产、废弃物产生及处理等几个主要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对于产品的销售、服务、使用和产品生命终结后的废旧产品的回收利用,及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没有充分考虑;只注重生产建设活动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 (“三同时” 制度),较少关注选址、生产工艺流程以及产品设计等环节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只注重环境显著影响,不够注重对生态平衡的潜在影响;没有足够重视项目的资源利用方式、利用效率和资源再生循环利用能力的评估。
三是指标体系的限定范畴过于狭义。从循环经济的角度,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估指标体系也不够全面。现有指标体系主要是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由大气、水体、土壤以及废渣、噪声污染等一系列指标组成。
四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与执法工作存在问题: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以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已实施了九年,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紧密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切实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原则,有效地控制了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确保了中国环境质量没有恶化,局部地区还有所改善。
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立法与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却不容乐观,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尚未全面推行;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存在;三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亟待提高;四是,违法成本高、守法成本低的问题尚未解决;五是,公众参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加强。
参考文献:
[1]陆书玉,栾胜基,朱坦.环境影响评价,2001:6~7
[2]曲格平.发展循环经济是21世纪的大趋势,2001.
[3]张辉.可持续发展观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发展方向研究 [D]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2003:22~30
[4]赵晋,陈春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清洁生产分析 [J] .江西科学,2006,24 (5) 10:35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