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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法苑珠林》语料为例,为《汉语大字典》补充若干失收俗字字形。
关键词:《汉语大字典》 失收字形 《法苑珠林》 俗字
大型字典力求收字齐备,但由于种种原因,散见于古代文献的俗字别构仍有不少被遗漏。本文以唐释道世编撰的佛教类书《法苑珠林》为例,补充《汉语大字典》失收的若干俗字。所据《法苑珠林》的版本系《中华大藏经》第71、72册所录《赵城金藏》本或《高丽藏》本。
(1)有一部曲,役力小不如意,(张)绚便躬捶之,一下即无复活状。(卷七八,72∕412b。即72册、412页、中栏,a、b、c分别代表上、中、下栏。下同)
按:“”本作“”,《广雅·释诂三》:“,死也。”王念孙疏证:“《玉篇》《广韵》并云:‘,欲死皃。’《匡谬正俗》云:‘屈伸欲死之皃。’”此训与《珠林》(《法苑珠林》的简称,下同)例合。“”调整结构即作“”;而“夕”“歹”形似,且“夕”又与二字字音相近,故“”“”的意符“歹”又换作“夕”。“”的声符“析”俗又作“扸”,《玉篇·手部》:“扸,俗析字。”所以就有了“”“”这样的字形。二字《大字典》(《汉语大字典》的简称,下同)皆失收,可补。
(2)以麻油杂脂涂掌,千里外事皆彻见掌中,如对面焉,亦能令洁斋者同见。(卷六一,72∕159a)
按:“”为“胭”的俗字。“胭脂”本是一种用于化妆和国画的红色颜料,取于燕支草,故本作燕支,后常作“臙脂”。据卷后《校勘记》,《普宁藏》本即作“燕支”,《清藏》本作“臙脂”;中华书局校本亦作“臙脂”。至迟在宋代时,“臙脂”已经可以写作“胭脂”了。《广韵·先韵》:“胭,胭顶。”周祖谟校“顶”作“脂”。本例中的“”则又为“胭”的换意符字,这是受到“粉”等字的类化影响,《说文·米部》:“粉,傅面者也。”《玉篇·米部》:“粉,可饰面。”“粉”最初是表示脂粉的,所以化妆类的字有时会受到“粉”偏旁类化而从“米”旁,如《集韵·阳韵》:“妝,《說文》:‘飾也。’或作。”《古今韵会举要·阳韵》:“妝,《说文》:‘饰也。’……徐曰:‘今俗作粧。’”“妝”的俗字别构都以“米”作为意符,可资比勘。“”字《大字典》失收,可补。
(3)烧铁为食,融铜灌。(卷四八,71∕947c)
(4)蝇入喉,令吐虫动,则便大吐。(卷六七,72∕258c)
按:“胭”为“咽”的换意符俗字。《集韵·先韵》:“咽,《说文》:‘嗌也’,谓咽喉也。或作胭。”“”则又为“胭”的俗书,《干禄字书》:“囙因,上俗下正。”《大字典》已收“因”“咽”“恩”的俗书“囙”“”“”,故亦当收录“”字。
(5)即以铜箸贯穿其耳,若过者便与多价,其半者与价渐少,都不通者全不与直。(卷一七,71∕454c)
(6)故《七佛经》云:“护僧伽蓝神,斯有十八神:……十六名听,十七名视,十八名徧视。”(卷三九,71∕825c)
按:“”为“徹”的讹俗字。“”篆文作“”,隶定当作“徹”,不过字形中的“”多讹作“去”,如北魏《元宝月墓志》作“”、《李挺墓志》作“”、隋《张受墓志》作“”、《藏质墓志》作“”。《干禄字书》:“徹,上通下正。”则径以“”为正字,“徹”反而成俗字了。可知“”在汉字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既常见又通行的字形,《大字典》失收,可补。
(7)视不见日月者,谓受罪之处,窈窈冥冥,无有出期。(卷六六,72∕252c)
(8)诸天世人,所见敬。(卷八一,72∕445b)
按:“”为“仰”的俗字,《干禄字书》:“迎,上通下正。”可以比勘。“卬”“印”篆文分别作“”“”,隶变后仅一横之差,故俗书多有讹混。“”字《大字典》失收,可补。
(9)凿山搆室,接梁通水,绕寺华果菜充满,今有僧住。(卷三九,71∕829b)
(10)食布衣,一中而已。(卷六三,72∕200a)
按:“”为“蔬”的俗字。“蔬”的声旁篆文作“”,隶变作“疏”,亦不妨作“”。《大字典》“疏”“”皆收,而“蔬”“”二字却只收前者;《珠林》既见“”字,《大字典》可补。
(11)故《楼炭经》云:“南阎浮提种类差别,合有六千四百种人。但总彰大数,不别其名。”(卷二,71∕184c)
(12)弟子问言:“是何女人?”答言:“是舍卫城中大萨薄妇。……。”(卷二一,71∕518a)
按:“”为“此”的简笔俗书,西汉时期已然如此,如《孙子兵法》作“”、《孙膑兵法》作“”、《武威简》作“”;《干禄字书》:“此,上通下正。”“”字于古多见,《大字典》失收,可补。
(13)有一主,名曰师子,将五百人,欲过此路。诸人恐悑,畏不可过。主语言:“慎莫悑畏,但从我后。”(卷二七,71∕599b)
按:“”为“商”的俗字,中华书局校本即作“商”。“商”本作“”,《说文·贝部》:“,行贾也。从贝,商省声。”段玉裁注:“俗作,经传皆作商,商行而废矣。”可知“”俗作“”;俗书“商”“啇”不分,所以“”又作“”。“”字《大字典》失收,可补。
舤
(14)萨薄主语众人言:“船去太疾,可舍舤。”(卷三四,71∕739c)
按:据卷后《校勘记》,此处的“舤”字《资福藏》《碛砂藏》《永乐南藏》《径山藏》《清藏》《高丽藏》诸本均作“帆”,中华书局校本亦作“帆”,可知例中的“舤”为“帆”的换旁字,字形侧重点从质地转移到属性。《大字典》已收的“舧”“”与“舤”形似,但二字皆为“”的俗字或异体字,有“船舷”“船”两个义项,皆与作为“帆”换旁字的“舤”无关。鉴于“舤”字与“舧”“”形体类似而意义有别,《大字典》有必要补收。
螥
(15)若螥蝇之乐臭尸,似飞蛾之投火聚。(卷七三,72∕345b)
按:“螥蝇”即“蒼蝇”,“蒼”受“蝇”的类化而换旁从“虫”作“螥”,《大字典》失收。很多汉字文化圈国家,尤其是日本现在还保存很多变异的汉字字形,日本汉字中就还有“螥”字。这种始见于我国古籍的俗字,《大字典》应当收录。
(本文系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法苑珠林》俗字研究”[项目编号:G1300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大藏经》编辑局编.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第71、72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唐]释道世撰,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秦公.碑别字新編[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4]汉语大字典字形组编.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
(张龙飞 周志锋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 315211)
关键词:《汉语大字典》 失收字形 《法苑珠林》 俗字
大型字典力求收字齐备,但由于种种原因,散见于古代文献的俗字别构仍有不少被遗漏。本文以唐释道世编撰的佛教类书《法苑珠林》为例,补充《汉语大字典》失收的若干俗字。所据《法苑珠林》的版本系《中华大藏经》第71、72册所录《赵城金藏》本或《高丽藏》本。
(1)有一部曲,役力小不如意,(张)绚便躬捶之,一下即无复活状。(卷七八,72∕412b。即72册、412页、中栏,a、b、c分别代表上、中、下栏。下同)
按:“”本作“”,《广雅·释诂三》:“,死也。”王念孙疏证:“《玉篇》《广韵》并云:‘,欲死皃。’《匡谬正俗》云:‘屈伸欲死之皃。’”此训与《珠林》(《法苑珠林》的简称,下同)例合。“”调整结构即作“”;而“夕”“歹”形似,且“夕”又与二字字音相近,故“”“”的意符“歹”又换作“夕”。“”的声符“析”俗又作“扸”,《玉篇·手部》:“扸,俗析字。”所以就有了“”“”这样的字形。二字《大字典》(《汉语大字典》的简称,下同)皆失收,可补。
(2)以麻油杂脂涂掌,千里外事皆彻见掌中,如对面焉,亦能令洁斋者同见。(卷六一,72∕159a)
按:“”为“胭”的俗字。“胭脂”本是一种用于化妆和国画的红色颜料,取于燕支草,故本作燕支,后常作“臙脂”。据卷后《校勘记》,《普宁藏》本即作“燕支”,《清藏》本作“臙脂”;中华书局校本亦作“臙脂”。至迟在宋代时,“臙脂”已经可以写作“胭脂”了。《广韵·先韵》:“胭,胭顶。”周祖谟校“顶”作“脂”。本例中的“”则又为“胭”的换意符字,这是受到“粉”等字的类化影响,《说文·米部》:“粉,傅面者也。”《玉篇·米部》:“粉,可饰面。”“粉”最初是表示脂粉的,所以化妆类的字有时会受到“粉”偏旁类化而从“米”旁,如《集韵·阳韵》:“妝,《說文》:‘飾也。’或作。”《古今韵会举要·阳韵》:“妝,《说文》:‘饰也。’……徐曰:‘今俗作粧。’”“妝”的俗字别构都以“米”作为意符,可资比勘。“”字《大字典》失收,可补。
(3)烧铁为食,融铜灌。(卷四八,71∕947c)
(4)蝇入喉,令吐虫动,则便大吐。(卷六七,72∕258c)
按:“胭”为“咽”的换意符俗字。《集韵·先韵》:“咽,《说文》:‘嗌也’,谓咽喉也。或作胭。”“”则又为“胭”的俗书,《干禄字书》:“囙因,上俗下正。”《大字典》已收“因”“咽”“恩”的俗书“囙”“”“”,故亦当收录“”字。
(5)即以铜箸贯穿其耳,若过者便与多价,其半者与价渐少,都不通者全不与直。(卷一七,71∕454c)
(6)故《七佛经》云:“护僧伽蓝神,斯有十八神:……十六名听,十七名视,十八名徧视。”(卷三九,71∕825c)
按:“”为“徹”的讹俗字。“”篆文作“”,隶定当作“徹”,不过字形中的“”多讹作“去”,如北魏《元宝月墓志》作“”、《李挺墓志》作“”、隋《张受墓志》作“”、《藏质墓志》作“”。《干禄字书》:“徹,上通下正。”则径以“”为正字,“徹”反而成俗字了。可知“”在汉字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既常见又通行的字形,《大字典》失收,可补。
(7)视不见日月者,谓受罪之处,窈窈冥冥,无有出期。(卷六六,72∕252c)
(8)诸天世人,所见敬。(卷八一,72∕445b)
按:“”为“仰”的俗字,《干禄字书》:“迎,上通下正。”可以比勘。“卬”“印”篆文分别作“”“”,隶变后仅一横之差,故俗书多有讹混。“”字《大字典》失收,可补。
(9)凿山搆室,接梁通水,绕寺华果菜充满,今有僧住。(卷三九,71∕829b)
(10)食布衣,一中而已。(卷六三,72∕200a)
按:“”为“蔬”的俗字。“蔬”的声旁篆文作“”,隶变作“疏”,亦不妨作“”。《大字典》“疏”“”皆收,而“蔬”“”二字却只收前者;《珠林》既见“”字,《大字典》可补。
(11)故《楼炭经》云:“南阎浮提种类差别,合有六千四百种人。但总彰大数,不别其名。”(卷二,71∕184c)
(12)弟子问言:“是何女人?”答言:“是舍卫城中大萨薄妇。……。”(卷二一,71∕518a)
按:“”为“此”的简笔俗书,西汉时期已然如此,如《孙子兵法》作“”、《孙膑兵法》作“”、《武威简》作“”;《干禄字书》:“此,上通下正。”“”字于古多见,《大字典》失收,可补。
(13)有一主,名曰师子,将五百人,欲过此路。诸人恐悑,畏不可过。主语言:“慎莫悑畏,但从我后。”(卷二七,71∕599b)
按:“”为“商”的俗字,中华书局校本即作“商”。“商”本作“”,《说文·贝部》:“,行贾也。从贝,商省声。”段玉裁注:“俗作,经传皆作商,商行而废矣。”可知“”俗作“”;俗书“商”“啇”不分,所以“”又作“”。“”字《大字典》失收,可补。
舤
(14)萨薄主语众人言:“船去太疾,可舍舤。”(卷三四,71∕739c)
按:据卷后《校勘记》,此处的“舤”字《资福藏》《碛砂藏》《永乐南藏》《径山藏》《清藏》《高丽藏》诸本均作“帆”,中华书局校本亦作“帆”,可知例中的“舤”为“帆”的换旁字,字形侧重点从质地转移到属性。《大字典》已收的“舧”“”与“舤”形似,但二字皆为“”的俗字或异体字,有“船舷”“船”两个义项,皆与作为“帆”换旁字的“舤”无关。鉴于“舤”字与“舧”“”形体类似而意义有别,《大字典》有必要补收。
螥
(15)若螥蝇之乐臭尸,似飞蛾之投火聚。(卷七三,72∕345b)
按:“螥蝇”即“蒼蝇”,“蒼”受“蝇”的类化而换旁从“虫”作“螥”,《大字典》失收。很多汉字文化圈国家,尤其是日本现在还保存很多变异的汉字字形,日本汉字中就还有“螥”字。这种始见于我国古籍的俗字,《大字典》应当收录。
(本文系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法苑珠林》俗字研究”[项目编号:G1300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大藏经》编辑局编.中华大藏经(汉文部分)(第71、72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唐]释道世撰,周叔迦、苏晋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3.
[3]秦公.碑别字新編[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4]汉语大字典字形组编.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5.
(张龙飞 周志锋 浙江宁波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 3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