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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面对逆全球化、贸易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内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战略抉择。对市场经济环境极其敏感的经济法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领域内实现了耦合,并使新发展格局中的法律问题聚焦在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领域。而经济法“干预之法”的属性、“回应型法”的品格和“问题导向”的特征,共同奠定了其回应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对此,在秉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经济法的应对在整体上可遵循从干预型政府向规制型政府的转变;同时,宏观调控法需要转向“法治化下的相机抉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