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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乡建设切实关系到广大社会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管理和社会稳定影响重大。随着城乡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旧城改造、新区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大批市政工程取得很大成效,但同时,违章建筑增多、拆迁难度加大、房价上涨过快、集中供热矛盾尖锐等关系民生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城乡建设中不可小觑的矛盾焦点。本文针对城乡建设中的社会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城乡建设;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G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79-01
引言
城乡建设对社会和谐及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城乡建设规划步伐加快,但每一个城乡发展情况不一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实现城乡合理规划,把握、处理好城乡建设与发展中的各类矛盾与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核心,采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的有效措施,从而充分体现城乡建设部门对社会管理与发展的职能。
一、城乡建设中社会管理焦点问题
(1)规划与建设的问题
城乡规划的实施者是政府部门,因此城乡规划的前提是符合基本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城乡规划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体现在对空间布局形式的规划上,同时对人口密度,经济发展和城乡未来经济蓝图也有很大的调控作用。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帮助城乡建设达到最优化发展,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但目前,城乡建设规划及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城镇乱挖乱占、乱搭乱建,规划空设,不按规划建设,只按领导意图建设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复拆建,资源浪费,城镇建设标准不高、规模发展缓慢、环境污染严重,“零、散、乱、差”成了制约城镇建设的症结,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执行不力,致使设施服务条件改善不大,相应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群众矛盾,导致城乡建设的规划实施受阻。
(2)公众参与问题
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已经成为新行政执法形势下的必然趋势,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是行使憲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可以更好地促进民主思想形成民主意识,建立公众和政府对话的窗口,让公众了解城市建设,增进民众支持和理解。但是目前城乡建设中社会公众管理的主体仍只限于政府,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由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等问题的复杂性,很难对相互矛盾做出裁决。而且公众参与城乡建设缺乏相应的渠道和法律机制。政府实施规划方案未征求当地居民的意见,对于公众产生的意见往往采用行政手段服众,这样就很难实现公众与政府平等对话的机会,城市建设缺少民主的监督机制。
(3)拆迁及住房保障问题
拆迁问题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成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中的障碍。而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城市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城市住房建设追求的目标。城镇房屋拆迁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是政府经济建设中所面临的争议最大、纠纷最多的一项工作。由于一些单位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拆迁程序不到位,造成因城镇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和集体上访有增加趋势,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居民住宅建设是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其被视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拉动力之一,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城镇住宅紧张,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4)公用服务管理问题
道路及排水设施、供水、供热、物业服务等公用事业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管理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是“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设施损坏及维修不及时,直接导致城镇服务水平不高。同时,为了实施集中供热,政府采取招商引资对城市供热实行市场化动作,所引发社会问题及稳定风险已突显。
二、解决对策
(1)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化体系,提高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水平?
扩大城乡规划强调规划中的多视角切入。多视角切入不仅可以从多元因素考虑规划的合理性,同时也能够切实统一多学科的与多价值观之间的合作,从而为规划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和更科学的规划方法。这需要完善的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化体系作保障,即要整合应用数字化规划,使用三维仿真技术,提高城乡建设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在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层次上,应加强与数字管理、数字监管、土地监管、数字房产、数字执法、数字规划等信息化系统相互融合。三维仿真技术应用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但随着仿真系统的不断扩大,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应合理应用,努力发挥其在城乡规划中作用,使得城乡建设规划逐渐完善。另外城乡规划影响到城乡发展中的经济发展、伦理建设、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各个方面,若单纯以规划的角度进行城乡规划不仅不能够统筹城乡建设全局,同时这种狭隘的规划思路也会影响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制定城乡建设规划要重视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
(2)提高公众参与
实现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平等对话,协调好公众参与城市建设,需要从相关制度和法规入手,建立相应的机制以及完善相关的法规、提高民众参与意识等来更好地实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来。其一,公众参与需要受到规划内容影响的公众参加到规划的编制和讨论中来,规划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机制来听取市民的意见,这是公众参与规划行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政府则应当努力做好规划咨询以及规划听证等相应制度的完善。公众参与作为主要的社会力量,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高效地实现城乡规划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其二,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同时拓宽公众参与管理的渠道。要实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每位公民都要了解规划、懂规划,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规划的实施,所以需要公民提高规划意识,了解规划的知识,提高参与规划的能力。
(3)强化公共服务
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供水、集中供热及建设市场秩序等公共管理工作,因此,一定要强化公共服务。一是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特别要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遏制房价过快增涨,缓解群众住房问题。二是推选文明拆迁。以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城镇房屋征迁法规为契机,大力实施文明拆迁,着力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工作中既要考虑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既要坚持依法征迁,更要倡导有情征迁、和谐征迁;既要严格执行征迁政策,确保公平合理,更要顾及社会困难群体,体现“以人为本”工作理念,让被征迁群众率先享受城市建设成果。
三、结束语
随着城乡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规划及建设中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公共管理问题,这些问题成为阻碍城乡建设进一步推进的焦点,必须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体系,扩大视角,制定合理的规划,同时提高民众参与度,以增进民众的支持和理解,还要强化公共服务,推选文明拆迁,加快建设住房保障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效能,推进城乡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唐浩宇,陈上春.广州市城乡建设规划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J].市规划,2009(08):72~74.
[2] 蒋宁.综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会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3).
[3] 余佳,刘莉,张雨.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4] 郭巍,王迎节.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作用[J].建材与装饰,2012(19).
[关键词]城乡建设;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G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79-01
引言
城乡建设对社会和谐及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城乡建设规划步伐加快,但每一个城乡发展情况不一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实现城乡合理规划,把握、处理好城乡建设与发展中的各类矛盾与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核心,采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城乡经济的发展的有效措施,从而充分体现城乡建设部门对社会管理与发展的职能。
一、城乡建设中社会管理焦点问题
(1)规划与建设的问题
城乡规划的实施者是政府部门,因此城乡规划的前提是符合基本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城乡规划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体现在对空间布局形式的规划上,同时对人口密度,经济发展和城乡未来经济蓝图也有很大的调控作用。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帮助城乡建设达到最优化发展,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但目前,城乡建设规划及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城镇乱挖乱占、乱搭乱建,规划空设,不按规划建设,只按领导意图建设的问题仍然存在,重复拆建,资源浪费,城镇建设标准不高、规模发展缓慢、环境污染严重,“零、散、乱、差”成了制约城镇建设的症结,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执行不力,致使设施服务条件改善不大,相应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群众矛盾,导致城乡建设的规划实施受阻。
(2)公众参与问题
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管理执法已经成为新行政执法形势下的必然趋势,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是行使憲法赋予人民的权利,可以更好地促进民主思想形成民主意识,建立公众和政府对话的窗口,让公众了解城市建设,增进民众支持和理解。但是目前城乡建设中社会公众管理的主体仍只限于政府,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由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等问题的复杂性,很难对相互矛盾做出裁决。而且公众参与城乡建设缺乏相应的渠道和法律机制。政府实施规划方案未征求当地居民的意见,对于公众产生的意见往往采用行政手段服众,这样就很难实现公众与政府平等对话的机会,城市建设缺少民主的监督机制。
(3)拆迁及住房保障问题
拆迁问题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成为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中的障碍。而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城市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城市住房建设追求的目标。城镇房屋拆迁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是政府经济建设中所面临的争议最大、纠纷最多的一项工作。由于一些单位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拆迁程序不到位,造成因城镇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和集体上访有增加趋势,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居民住宅建设是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其被视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拉动力之一,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城镇住宅紧张,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4)公用服务管理问题
道路及排水设施、供水、供热、物业服务等公用事业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管理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是“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设施损坏及维修不及时,直接导致城镇服务水平不高。同时,为了实施集中供热,政府采取招商引资对城市供热实行市场化动作,所引发社会问题及稳定风险已突显。
二、解决对策
(1)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化体系,提高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水平?
扩大城乡规划强调规划中的多视角切入。多视角切入不仅可以从多元因素考虑规划的合理性,同时也能够切实统一多学科的与多价值观之间的合作,从而为规划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和更科学的规划方法。这需要完善的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化体系作保障,即要整合应用数字化规划,使用三维仿真技术,提高城乡建设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在城乡规划管理系统层次上,应加强与数字管理、数字监管、土地监管、数字房产、数字执法、数字规划等信息化系统相互融合。三维仿真技术应用城乡建设规划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但随着仿真系统的不断扩大,也会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应合理应用,努力发挥其在城乡规划中作用,使得城乡建设规划逐渐完善。另外城乡规划影响到城乡发展中的经济发展、伦理建设、生态环境、空间布局等各个方面,若单纯以规划的角度进行城乡规划不仅不能够统筹城乡建设全局,同时这种狭隘的规划思路也会影响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制定城乡建设规划要重视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
(2)提高公众参与
实现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平等对话,协调好公众参与城市建设,需要从相关制度和法规入手,建立相应的机制以及完善相关的法规、提高民众参与意识等来更好地实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和城市建设中来。其一,公众参与需要受到规划内容影响的公众参加到规划的编制和讨论中来,规划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机制来听取市民的意见,这是公众参与规划行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政府则应当努力做好规划咨询以及规划听证等相应制度的完善。公众参与作为主要的社会力量,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高效地实现城乡规划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其二,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同时拓宽公众参与管理的渠道。要实现公众参与城乡规划,每位公民都要了解规划、懂规划,这样才能更好地监督规划的实施,所以需要公民提高规划意识,了解规划的知识,提高参与规划的能力。
(3)强化公共服务
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管理的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供水、集中供热及建设市场秩序等公共管理工作,因此,一定要强化公共服务。一是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特别要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遏制房价过快增涨,缓解群众住房问题。二是推选文明拆迁。以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城镇房屋征迁法规为契机,大力实施文明拆迁,着力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工作中既要考虑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既要坚持依法征迁,更要倡导有情征迁、和谐征迁;既要严格执行征迁政策,确保公平合理,更要顾及社会困难群体,体现“以人为本”工作理念,让被征迁群众率先享受城市建设成果。
三、结束语
随着城乡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规划及建设中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公共管理问题,这些问题成为阻碍城乡建设进一步推进的焦点,必须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化体系,扩大视角,制定合理的规划,同时提高民众参与度,以增进民众的支持和理解,还要强化公共服务,推选文明拆迁,加快建设住房保障体系,从而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效能,推进城乡一体化。
参考文献
[1] 唐浩宇,陈上春.广州市城乡建设规划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J].市规划,2009(08):72~74.
[2] 蒋宁.综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会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3).
[3] 余佳,刘莉,张雨.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研究[D].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4] 郭巍,王迎节.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作用[J].建材与装饰,2012(19).